温州华和外国语学校2025年春季转学通告

文摘   2025-01-06 19:09   浙江  

温州华和外国语学校




2025年春季中小学

申请转入就读通告




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教基〔2022〕18 号,结合温州华和外国语学校实际,现将2025年春季中小学申请转入就读工作安排如下:



01

转学条件

申请转入就读的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户籍生:学生本人或父母一方具有瓯海区户籍。瓯海区区域内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子女。

2.产权生:学生本人或父母一方具有瓯海区域范围内的商品房购买合同(须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或不动产权证。

3.学籍生:已在瓯海区小学建立学籍的学生。

4.居住生:学生本人或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瓯海区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市民子女(暂未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对象,至少有一方现居住在瓯海,并且已经在瓯海区办理《浙江省居住证》)。

5.优待生:瓯海区域内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02

报名途径

⬆有意者可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预登记



03

收费标准

小学部

30600元/生·学期

初中部

30600元/生·学期

住宿费

2400元/生·学期

优惠后实际收费

走读生

30000元/生·学期

寄宿生

33000元/生·学期


04

注意事项

1. 学生转学时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办理转学手续。

2. 小学、初中毕业班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3. “长幼随学对象”、“父母的不动产权证和学生的户籍均在施教区的第一批次对象”可申请区内公办学校互转或民办学校转回公办学校;其他对象原则上区内学校不予互转。

4. 转学申请相关的户籍、房产、人才认定等应在申报截止前完成办理。其中人才层次以浙里办“浙里人才之家”服务平台的人才认定为准。

5. 依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23〕52号】的文件要求,在同一初中学校(校区)在籍在读满3年的应届毕业生方可参与分配生招生。因此从2024年1月1日起转学至瓯海区初中的学生在毕业时将不得参与分配生(定向生)招生。



经审核通过后,学生家长需提供学生学籍信息表(由转出学校提供,打印后加盖原学校公章),并协助办理转学手续。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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