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区第十幼儿园2024年秋季招生审核时间温馨提示

汽车   2024-07-08 17:17   内蒙古  

2024

2024年秋季招生

线下审核时间温馨提示



审核相关



根据幼儿园招生报名情况,现将我园的现场审核做以下温馨提示:

01

审核时间

2024年7月12日上午8:30-11:00审核A类、优待类幼儿材料。

2024年7月12日下午2:30-5:00审核B类、优待类幼儿材料。

2024年7月13日上午8:30-11:00审核C类、优待类幼儿材料。

2024年7月13日下午2:30-5:00审核D类、优待类幼儿材料。

2024年7月14日上午8:30-11:00审核E、F、优待类幼儿材料。

02

审核地点

红山区八里铺北街6号赤峰市红山区第十幼儿园园内

03

审核要件

材料审核时,所有类型幼儿要提供审核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按照审核要件序号顺序进行装订,报名表放在复印件首页。

( 一 )A 、C类幼儿提供审核要件

1.幼儿和家长(法定监护人)的二代户口簿;

2.幼儿家长(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房产证;新建 房没有房产证的必须出示购房的网签合同(不包括二手房交易合同)、购房款机打发票、不动产登记证;拆迁安置 的要出示回迁安置合同与结算单;房产抵押的提供银行抵押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印章)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房管部门打印);

3.家长(法定监护人)的结婚证(两本);

4.幼儿的出生证。

( 二 ) B 、E 幼儿提供审核要件

1.幼儿和家长(法定监护人)的二代户口簿,祖孙三代须在一个户口簿上;如果幼儿和父母(法定监护人)没有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提供法定监护人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之间双方签字的关系承诺书;

2.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学区内的房产证;新建房没有房产证的必须出示购房的网签合同(不包括二手房交 易合同)、购房款机打发票、不动产登记证;拆迁安置的要出示回迁安置合同与结算单;房产抵押的提供银行抵押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印章)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房管部门打印);

3.家长(法定监护人)的结婚证(两本);

4.幼儿的出生证。

( 三 ) D 、F类幼儿提供审核要件

1.幼儿和家长(法定监护人)的二代户口簿;

2.家长(法定监护人)与房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3.家长(法定监护人)的结婚证(两本);

4.幼儿的出生证。

5.租住房屋的水、电条各一张;

6.F类幼儿提供上述材料外,家长(法定监护人)一方还要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在红山区区域内的务工证明或者社会保险证明以及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特殊情况出示材料

1.在审核材料时,如遇法定监护人不明确、抚养权不清晰等特殊情况,家长要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佐证材料。

2.单亲家庭幼儿出示的要件,必须是有监护权的一方。

04

注意事项

请家长按时来园。来园时,带好幼儿、审核要件及复印件,到园后请按顺序排队,听从现场指挥。感谢您的配合!

注意:如在线下相应审核时间未到现场进行审核的,视为放弃报名。



特别说明



招生时根据适龄幼儿入园人数及实际情况,若出现区域内招生人数不足的情况,依据红山区教育局招生指导意见,本着“就近入园、应招尽招、公平有序”的原则,将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招满为止。相关情况请家长朋友于7月13日到幼儿园现场咨询。



-END-





赤峰市红山区第十幼儿园
赤峰市红山区第十幼儿园秉承“以幼儿发展为本,为品质人生筑基”的办园理念,遵循“塑造品质,启蒙希望,爱润心灵,自然成长”的办园宗旨,立志为幼儿创造一个本真的童心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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