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作主张,不按规定请示报告
经查,贾楞未真正树立理想信念,未做到对党忠诚老实,在行吃行、靠企吃企,长期“风腐一体”,临近退休“逃逸式”辞职,妄图逃避纪法惩处,继续恣意敛财。其被立案并采取留置措施以来,不接受组织挽救,拒不警醒悔过,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接受宴请,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践踏组织原则,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影响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等;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对信贷资金最终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收受巨额贿赂;严重偏离农业政策性银行职能定位,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贾楞身为中管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信仰崩塌、党性缺失,隐瞒事实、欺骗组织,为官不廉、以贷谋私,腐化堕落、道德滑坡,目无纪法、擅权妄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党委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贾楞开除党籍处分;经阿拉善盟监委研究,决定将贾楞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13.四川省纪委原正厅级纪检监察员楚明被开除党籍
经查,楚明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收受他人所送钱款;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在公司经营、税收减免、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楚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楚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14.河北省纪委监委原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李繁东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经查,李繁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在岗位调整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在监督执纪过程中执纪违纪、执法犯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李繁东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繁东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15.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第十四审查调查室原主任刘刚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刘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向私营企业主出售房产;违反工作纪律,违规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泄露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工作秘密;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刘刚身为纪检监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修身不正,律己不严,在监督执纪执法过程中失责弃守,执纪违纪、执法犯法,将监督执纪执法权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损害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的形象,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刚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