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内鬼”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财富   2024-12-13 08:44   河南  

   

    一、自作主张,不按规定请示报告

  广东省普宁市纪委收到反映高埔镇南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田锦陆有关问题的举报件后,将其交高埔镇纪委查办,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上报调查结果。经过调查,高埔镇纪委查明了南营村挪用种粮补贴资金95.6万元的违纪问题。然而,时任高埔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的钟俊锋,对此问题责任人认定错误、量纪畸轻,将责任较轻的村党支部副书记田振雄认定为直接责任人,并对其立案审查;将本应是直接责任人的田锦陆认定为主要领导责任,对其诫勉谈话。上述错误处理结论,钟俊锋没有按时上报,既未经交办单位普宁市纪委同意,也未向高埔镇党委汇报便擅自实施。且在普宁市纪委明确相关处理结论错误后,钟俊锋未及时改正,致使田锦陆未被立案追究责任。钟俊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分析点评:
  监督执纪是政治性极强的工作,不按规定请示报告,既违反工作程序,又容易出现工作差错。《工作规则》第二章第五条明确,“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第十条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此外,《工作规则》在监督检查、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审理等各章中,都规定了重要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的具体报批程序。这是加强党对纪律检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具体体现,有利于督促纪检监察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思维和纪律规矩意识。
  二、私自留存、违规处置问题线索
  2018年8月29日,辽宁省大连市纪委监委召开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普兰店区委原常委、区纪委原书记葛军成为警示教育片中的主角。查阅葛军的违纪情况通报,“私自留存信访举报信件”赫然在列。
  2018年5月31日,据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安徽省徽商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皓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违纪行为包括“不正确履行信访核查职责”。
  与张皓类似,湖南省常宁市庙前镇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唐智明在处置市纪委转办的信访件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未按程序和要求认真调查核实,就作出予以信访结案的结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分析点评:
  处置问题线索是做好监督执纪工作的基础,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出问题,监督执纪质量必然打折扣。对此,《工作规则》第四章第二十条提出,“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问题线索的集中管理、分类处置、定期清理”,并在本章明确信访举报部门归口受理信访举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确保对问题线索的处置全程可控。针对私存线索行为,第九章第七十一条明确了处理规定,释放了零容忍的鲜明信号。
  三、跑风漏气,泄露审查调查信息
  2018年9月,青海省海北州纪委原副书记、州监委原副主任赵子亮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消息公布。据通报,赵子亮在案件办理期间,私自会见初核对象,将党组织纪律审查中尚未公开的事项透露给初核对象。
  2018年9月,时任广东省吴川市覃巴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吴永洪,将反映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问题的举报信复印给被举报人之一的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宁伯承。其后,宁伯承经由该镇那碌村村民潘添,通过微信将举报信复印件照片转发给主要被举报对象——该村村委会原主任潘观景和村委会原副主任潘阮平,导致泄密事件发生。潘观景指使他人打电话并到举报人家中质问、威胁举报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吴永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分析点评:
  保密纪律历来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遵守的钢规铁纪,更是监督执纪工作的生命线。然而三令五申之下,仍有人或无心或有意,触碰这根红线,其背后要么是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淡薄,不把纪律、规矩当回事;要么是有利益勾连,甚至为一己私利不惜铤而走险。《工作规则》第九章第六十七条对此作出专门规定,明确监督执纪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控制审查调查工作事项知悉范围和时间,严禁泄露审查调查工作情况,并在第七十一条要求,对跑风漏气、违反安全保密规定等行为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为仍然不重视、不收敛的人敲响了警钟。
  四、接受请托,说情关照
  2018年8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原副书记刘军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受托求情”是刘军违纪违法行为的一个关键词。2009年8月,兵团第一师7团原团长侯某被“两规”,其妻为让组织从轻处理侯某,通过一位商人联络到时任兵团纪委常委的刘军,并送给他40万元。2011年,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农场原党委副书记、场长刘某听说自己被举报至兵团纪委的消息,为了打探情况,刘某找到刘军并送给他价值62.6万元的金条4块。2年后,刘某受到审查,为得到从轻处理,又送给刘军50万元。
  此外,辽宁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杨锡怀在监督执纪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接受请托对被审查人给予关照,将监督执纪权变为送人情、谋私利的工具。杨锡怀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副厅级非领导职务。
  分析点评:
  接受请托,为他人打探消息、说情关照,讲到底是利益驱使,拿组织纪律换取个人利益。对此,《工作规则》第九章第六十四条规定,“对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的,受请托人应当向审查调查组组长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登记备案。”设立打听干预案情报告备案制度,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强化自我监督,压缩以权谋私等行为的生存空间。
  五、违规干预、插手审查调查
  2018年1月20日,中央纪委网站发布了湖南省6名厅级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的消息,其中,2名纪检监察干部格外引人关注。据通报,湖南省纪委原副书记李政科、省纪委原纪检监察四室主任曹明强均存在插手和干预执纪审查工作等问题。李政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曹明强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费待遇。

  分析点评:
  干预审查调查,为他人抹案子,损害的是监督执纪的公正性,玷污的是纪检监察干部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工作规则》在健全内控机制、优化工作流程上着力,通过严格报批程序、明确审批权限、严格管控措施使用、强调重要取证工作必须全程录音录像等,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为干预审查调查行为设防。同时,第九章第七十一条明确,对干预审查调查行为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为纪检监察干部划出了红线,必将进一步强化纪律的威慑力。
  六、与商人勾肩搭背,搞权钱交易
  2018年12月2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吉林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邱大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查,邱大明执纪违纪、执法犯法,将监督执纪权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与商人老板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
  存在这一问题的,还有重庆市纪委驻市环保局原纪检组组长陶志刚、安徽省纪委驻原省卫生厅纪检组组长吴敦武。陶志刚把市纪委干部的身份当作结交私营企业主的“名片”,把组织赋予的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吴敦武利用担任省纪委纪检监察一室副主任、执法监察一室副主任、副厅级纪律检查员、驻原省卫生厅纪检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索取他人财物,单独或通过其妻子朱某某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在工程招投标、药品销售、子女工作、药品提价、申诉处理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价值151万余元。
  分析点评:
  监督执纪权是纪委最重要的权力,这一权力是组织赋予的,本应用来为党和人民服务。然而,极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把监督执纪权当作谋取私利的筹码,甘于被“围猎”、受贿甚至主动索贿,无疑是错误的权力观在作祟。《工作规则》第九章第七十一条对以案谋私、接受宴请和财物等行为作出明确处理规定,有利于以“负面清单”的形式,倒逼纪检监察干部正确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
  七、违规处置涉案财物
  据中央纪委网站2017年6月5日消息,黑龙江省纪委原常委宋川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他的违纪行为中有一项:违规处置涉案款物。
  分析点评:
  涉案财物管理是监督执纪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涉及多个部门,管理链条长、环节多、时间跨度大,稍有疏忽就可能出现问题。从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发生的轨迹来看,对贵重涉案物品随意掉包、顺手牵羊,或将涉案款打入个人账户投资谋利等现象并不是个例。对此,《工作规则》第七章第四十七条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应当设立专用账户、专门场所,指定专门人员保管涉案财物,严格履行交接、调取手续,定期对账核实。严禁私自占有、处置涉案财物及其孳息。”盯住人、管住钱、看住物,才能防止个别人动歪脑筋,斩断伸向涉案财物的黑手。
  八、失职失责,监督执纪工作出现失误
  2017年5月,时任湖南省怀化市芷江县新店坪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田俊华在核实荷叶塘村换届选举问题时,采取口头询问的方式向与举报内容有直接关联的黄某某进行了解,致使举报信息泄露。之后田俊华在找黄某某进行谈话并制作笔录时,将其单独留在谈话场所,导致当时所做笔录被黄某某私自复印带走。2017年6月,芷江县纪委对田俊华立案审查,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纪检监察岗位。
  分析点评:
  监督执纪工作出现失误的原因有很多,而说到底,还是责任落实不到位甚至缺位。《工作规则》第九章第七十三条明确提出,“建立办案质量责任制,对滥用职权、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终身问责。”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使命,只有在履职过程中恪尽职守,把每个细节都做到位,确保每道程序都依规依纪依法,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现差错,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九、拉大旗作虎皮,借办案之名谋取私利
  2018年4月,广东省纪委监委发出10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其中,汕头市纪委原干部钟某“榜上有名”。原来,2016年12月,钟某受人请托为其解决个人宅基地分配问题,私自带领保安员前往当地居委会,以纪委办案的名义向该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施压。事情曝光后,汕头市纪委立即介入调查。最终,钟某为自己的“仗义”付出了代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安排提前退休。
  分析点评:
  纪检监察干部的一言一行,代表着整个纪检监察机关的形象,决不能打着监督执纪的幌子,摆架子、耍威风甚至搞特权、谋私利。《工作规则》第九章第六十三条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应“树立依规依法、纪律严明、作风深入、工作扎实、谦虚谨慎、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戒特权思想,力戒口大气粗、颐指气使”。新增的这一条,为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督促纪检监察干部成为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做到让党放心、人民信赖。
         
1.辽宁省委巡视组原组长李超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省委巡视组原组长李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超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钱款,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通过私营企业主跑官要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谋取利益;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职务晋升、工程承揽、案件办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超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超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原财政部驻辽宁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党组书记、监察专员何锡民被开除党籍
新市监察委员会对原财政部驻辽宁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党组书记、监察专员何锡民(正司长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何锡民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漠,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将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由他人支付,违规购买企业内部职工股,利用职务影响力违规低价购买房产;利用职务便利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为企业提供帮助,非法收受钱物,数额特别巨大。
何锡民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财政部党组研究决定,给予何锡民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辽宁省阜新市监察委员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3.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董大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工业和信息化部纪检监察组、浙江省金华市监察委员会对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董大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董大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党纪国法。违反政治纪律,串供、捏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消费卡,收受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财物,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无息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企图使用管理服务对象房产、收受股份;违反生活纪律,道德败坏,追求低级趣味。同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涉嫌受贿;利用职务便利获悉的内幕信息买卖股票,涉嫌内幕交易。
董大健主要违纪违法事实均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研究,决定给予董大健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浙江省金华市监察委员会已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4.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原主任李树军被开除党籍
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省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原主任李树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树军违反政治纪律,串供、伪造证据,阻碍组织核查,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接受宴请,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工作纪律,泄露纪律审查工作秘密,私自留存、销毁纪律审查工作资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工程承揽、资金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李树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信组织信关系,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以权谋私、贪婪妄为,甘于被“围猎”,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特别是在纪检监察机关任职期间,罔顾纪检监察干部操守底线、逾越纪检监察干部权力红线,充当内鬼、滥权寻租,雁过拔毛、巧取豪夺,执纪违纪、执法犯法,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损害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公信力,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树军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5.辽宁省纪委第七纪检监察室原主任安海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省纪委第七纪检监察室原主任安海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安海棠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财物,违规接受房屋装修服务;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涉诉案件办理、房屋容积率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退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
安海棠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安海棠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6.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刘彦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刘彦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刘彦平理想信念坍塌,党性原则丧失,背弃“两个维护”,毫无“四个意识”,政治上彻底蜕变,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大搞政治利益交换,投机攀附、操弄权术;肆意践踏法纪,滥用公安警卫权力,将其异化为捞取政治资本、谋私敛财的工具,造成恶劣影响;长期搞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生活上极度腐化,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多占住房,贪图吃喝享乐,长期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打高尔夫球并收受球卡,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及医疗服务等活动安排,收受礼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重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道德品行败坏,大搞权色、钱色交易;权力观极度扭曲,肆意滥用手中权力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刘彦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刘彦平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案一审宣判2023年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7.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原巡视工作办公室主任贾楞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纪检监察组、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监委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原巡视工作办公室主任贾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贾楞未真正树立理想信念,未做到对党忠诚老实,在行吃行、靠企吃企,长期“风腐一体”,临近退休“逃逸式”辞职,妄图逃避纪法惩处,继续恣意敛财。其被立案并采取留置措施以来,不接受组织挽救,拒不警醒悔过,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接受宴请,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践踏组织原则,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影响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等;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对信贷资金最终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收受巨额贿赂;严重偏离农业政策性银行职能定位,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贾楞身为中管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信仰崩塌、党性缺失,隐瞒事实、欺骗组织,为官不廉、以贷谋私,腐化堕落、道德滑坡,目无纪法、擅权妄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党委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贾楞开除党籍处分;经阿拉善盟监委研究,决定将贾楞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8.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中央纪委原派驻国家烟草专卖局纪检组组长潘家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中央纪委原派驻国家烟草专卖局纪检组组长潘家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潘家华丧失理想信念,弃守职责使命,执纪违纪,帮助烟草行业私营企业主谋取私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出国旅游;将多名亲友安排在烟草系统工作;家风不正,纵容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在烟草系统违规获取巨额利益;贪图享乐,生活奢靡;对纪法毫无敬畏,靠烟吃烟,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潘家华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潘家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9.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董宏理想信念坍塌,“四个自信”丧失,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大搞迷信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执纪执法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礼品礼金;纵容、默许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利;腐化堕落,家风败坏;大肆收钱敛财,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项目开发、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董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董宏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10.云南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云南省监察委员会驻云南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监察专员贾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云南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云南省监察委员会驻云南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监察专员贾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贾力毫无党性原则、无视党纪国法;罔顾纪检监察干部操守底线,执纪违纪、执法犯法,逾越纪检监察干部权力红线,违规干预和插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市场经济活动,大搞权钱交易;修身不正、律己不严,贪图物质享乐,生活腐化堕落;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获取财政补助资金、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贾力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直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贾力开除党籍处分;由云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11.辽宁省辽阳市纪委监委原二级巡视员张纯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辽宁省纪委监委对辽阳市纪委监委原二级巡视员张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张纯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接受宴请并结交“政治骗子”;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张纯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纯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免去其第十三届辽阳市纪委委员职务,终止其辽阳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12.安徽省六安市委原常委、市纪委原书记、市监委原主任王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六安市委原常委、市纪委原书记、市监委原主任王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忠身为长期从事检察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本应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却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执纪违纪、执法犯法,公然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执纪执法活动,严重践踏职业操守,严重损害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利令智昏、财迷心窍,将党和国家赋予的执纪执法权力作为权钱交易的筹码,多方拉关系、铺路子,以案谋私;玩物丧志、行不知止,热衷摆弄盆景、收藏紫砂花盆而不能自拔,甚至“名借实要”,接受、寻求不法商人围猎,以满足个人“雅好”,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王忠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安徽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忠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13.四川省纪委原正厅级纪检监察员楚明被开除党籍
经四川省委批准,四川省纪委监委对省纪委原正厅级纪检监察员楚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楚明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收受他人所送钱款;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在公司经营、税收减免、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楚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楚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14.河北省纪委监委原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李繁东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经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纪委监委对省纪委监委原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李繁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繁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在岗位调整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在监督执纪过程中执纪违纪、执法犯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李繁东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繁东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15.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第十四审查调查室原主任刘刚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省纪委监委第十四审查调查室原主任刘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向私营企业主出售房产;违反工作纪律,违规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泄露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工作秘密;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刘刚身为纪检监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修身不正,律己不严,在监督执纪执法过程中失责弃守,执纪违纪、执法犯法,将监督执纪执法权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损害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的形象,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刚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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