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单位职工从单位为其足额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图片来自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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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发生的未联网结算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先行垫付,事后进行手工报销。生育医疗费手工报销及生育津贴申请材料由用人单位向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交。
入院须知:
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交护士站。
出院须知:
1、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不能使用截图);
2、出院证;
3、出院诊断证明书;
4、已结账,需进行反结算必须提供住院结算告知单。
备注:
1、生育保险并发症须符合医疗保障局规定的28种并发症的诊断并进行相应对症治疗才能报销。
2、生育保险的产前检查费一次孕期累计报销500元;
居民医保的产前检查费一次孕期累计报销100元。
3、生育津贴请在住院费用报销后,资料交由单位完成报销。
4、若多次住院,报销按住院时间先后顺序进行。
5、有商业保险报销需求的,请告知医保办工作人员打印《重庆市个人医疗费用结算表》。
若是异地参保患者,请回参保地报销,报销事宜咨询参保地。
文章来源:
重庆市妇幼(重医妇儿医院)孕期保健中心 黄琳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