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进社区 “双语”审判失火罪

文摘   社会   2024-07-01 17:26   贵州  

    为充分发挥巡回审判服务人民群众、扩大普法宣传效果的作用,近日,普安法院环境保护法庭在晴隆县茶马镇大田社区新华组公开开庭审理2起失火罪案件。

案件一:2024年2月,被告人卢某某在大田社区自家田里焚烧秸秆和杂草时,不慎导致火势蔓延。火灾发生后卢某某积极参与扑火,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巡回审判现场

案件二:2023年4月,被告人陆某某在大田社区自家耕地处焚烧杂草及秸秆,因风大引发火灾。火灾发生后陆某某积极救火,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巡回审判现场

庭审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庭审规范流畅,法庭秩序井然。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控辩意见。被告人发表最后陈述后,法庭宣布本案将择期宣判。

由于两起案件的被告人均为布依族且不通晓汉语,为消除语言沟通障碍,审判长邀请了相关工作人员提供翻译服务,因地制宜推行“布依语+汉语”双语审理模式,在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增强了旁听群众对司法流程的了解和法律法规的认识,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成效。

这是普安法院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接地气、有温度的特色司法服务的一个缩影,下一步,普安法院将继续能动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更好地满足少数民族群众司法需求,为建设平安普安贡献司法力量。




作 者 | 徐 捷

编 审 | 李 朋 徐 捷

 二 审 | 杨 璞 

终 审 | 潘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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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人民法院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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