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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内容:什么是“出数”的案子?】
本来这是上周的选题,结果因为没找到相关图片放弃了,还好微博好友@来罐无糖冰可乐吧提供了照片,在此表示感谢。
我工作的法院之前和区委以及区检察院在一个大院里,法院大楼修建于八十年代,到新世纪之后日渐破旧,看过我之前的那篇审判琐记:我的小院法庭就能知道,已经不能满足审判工作的需求了,前些年我院经过八年奋斗,才搬进了现在这栋独属于法院的新大楼。
新大楼哪都好,就是位置有点偏,不止一位当事人和我抱怨来法院打官司交通上不如以前方便。除了交通不便,法院周围配套的服务设施也少。然后搬进新大楼没多久,我就发现院诉讼中心门口停着这样一辆车:
一开始我以为只有本院门口有这样的车,结果@来罐无糖冰可乐吧分分钟给我发了好几张类似的照片:
所谓存在的即是合理的。法院门口有这样的“民营”“诉讼服务”车辆也不稀奇。
一是一般出现在周边缺少商铺的法院。
现在很多商铺都是“一专多能”,机关门口的小卖部兼营打印复印、游泳馆门口的商铺顺便卖泳衣之类的情况非常普遍,主打的就是一个就近原则,把汽车作为诉服业务的平台,一般都发生在位置偏僻或者周围缺少商铺的法院。
二是提供的服务确实填补了市场空白。
比如打印。
我在诉讼服务中心值班时,经常有当事人立案时发现材料不全向我询问诉讼服务中心能够提供复印或者打印服务。一般来说,复印服务是有的,我刚进法院时在立案庭工作,有一天就被派去顶替同事负责复印机,当天有位律师一口气复印了三百多页材料多年以后还让我印象深刻。
但是打印服务直到现在也没有,前些天我在诉讼服务中心值班时还有位律师咨询我可不可以打印,听我回答没有打印服务还挺失望,门口提供打印的车辆恰好能填补这个服务空白。
比如代写诉状。
现在的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对于代写诉状这类要求已经尽可能的满足了,比如提供空白起诉状,提供可供参考的模板,提供桌椅纸笔,很多法院还有律师值班,但是对于很多当事人来说,写诉状真的是很大的困难,法院的诉服人员会写,但是不能写,律师会写且能写,但是收费相对高,我曾问过当事人找律师代写诉状如何收费,普遍回答说少则二百多则五百,这笔钱很多当事人觉得有点高,门口车里五十元钱的价位还真是精准的符合了这类当事人的心理价位。
三是小本万利。
一辆车,一台打印机,一个人,本钱不可谓大,价位也不可谓高,但是利润确实不低的,一个诉状50元算不得大钱,但是对于法律人来说一般案件的诉状写起来真的是手到擒来,即便是没学过法律的人,只要有模板作参考写起来也不难,更何况微博上有的律师和我吐槽实际上他们的收费还挺高,只是考虑到着急使用或者不愿再往返折腾也就勉强接受了。
法院门口的这些车辆像一面镜子,反映出当事人的司法需求,也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司法诉讼服务进步的空间,法院一直在努力为当事人提供完善的服务,不过很多需求也确实是单靠法院无法全部满足的,有空白,就有力量去填补,市场经济就是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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