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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内容:重回一审一书模式】
前些天有位同事入额了,因为恰逢三季度末,所以根据院里安排并没有马上开始办案,而是继续履行法官助理的职责,站好最后一班岗。不过无论是他还是别的同事都没有想到的是,他入额后第一次履行法官职责,是在专业法官会议上发表意见,而且是第一个发表意见。
专业法官会议,经常被大家简称为法官会议,是这一轮司法改革的产物,由法官组成,负责提供咨询意见。范围也比较灵活,既可以在审判专业领域、审判庭、审判团队内部召开,必要时也可以跨审判专业领域、审判庭、审判团队召开。不过日常中大家遇到最多的,还是在本部门召开的专业法官会议,一般由庭长或者副庭长主持,全庭员额法官参会,通常会要求法官助理,也就是未来的法官们列席会议。
法官会议通常的议程是承办法官对案件进行简要介绍,参会人员就有关问题进行询问,而后参会法官依次发表意见,主持人最后发表意见,然后形成讨论意见。
为什么我会说新入额的法官会成为法官会议上最耀眼的星呢,因为按照规定,参会法官发言时按照法官等级由低到高的顺序发表明确意见,法官等级相同的,由晋升现等级时间较短者先发表意见。
所以就出现了我在文章开头提到的情景,新入额的同事都没开始收案子,但是作为法官,开始肩负起在法官会议上对案件最先发表意见的“重任”了。
之所以把法官会议上最先发表意见戏称为“重任”,是因为直到目前为止,就办案机制而言,法官更像是个体户,以个人名义收案,以单个法官为核心组成小团队办案,最终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也是法官个人对案件质量承担责任。这种模式之下,容易让一些法官形成自扫门前雪的习气。
我就听闻有的同仁对于配合其他同事组成合议庭并不热心,参加法官会议发表意见也不积极,毕竟这需要提前了解案情、耐心听取发言并在讨论中发表意见,挺费事费力的。有些抱着“对付”心态的同仁在法官会议上发表意见时千篇一律, 不是同意承办法官、合议庭的意见,就是同意前面发言同事的意见,如果大家都同意之前同事发表的意见,那么第一个发言的同事岂不是就肩负“重任”了?
其实我对这种“对付”心态是不以为然的,首先每位法官都会有案件提交法官会议讨论,如果你对别人的案件“对付”,你的案件也难免被别人“对付”,其次是我办案以来,深感和同事交流是非常有必要的,我之前写过一篇法官的职业病之聊案子的文章,法官尽管是“个体户”,但凑到一起就会聊案子,一般聊的都是各自疑难复杂的案子,很多时候在和同事交流的过程中得到启发找到了审理思路,法官会议无非是把同事之间的交流扩大化、正规化,既然智慧的火花往往在碰撞中产生,所以就不要轻易放弃碰撞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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