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案件,法官要努力“摁”住当事人

政务   社会   2024-07-08 11:30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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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内容:旁听审委会


标题是自己前些天审理一件离婚纠纷后的一点感慨,也算是自己这么多年审理离婚案件的一点经验。


一件离婚纠纷,双方都是八零后,起诉前分居多年,儿子随女方共同生活,庭审前助理询问双方后得知被告同意离婚,都同意子女由女方直接抚养,均认可婚后财产很有限不用分割,但是抚养费和探视方式达不成一致,协商不成诉到了法院。


综合上述信息,庭前我判断该案审理难度应该不大,所以庭审一开始我就直接进行调解,希望能够以调解方式结案。


调解过程中,双方就抚养费争议不算大,男方主张每月支付1080,女方要求1500,但是就探视方式争议很大,一开始男方要求将孩子接走,女方坚决不同意,经过退让男方同意可以不把孩子接走,但是要带着爷爷奶奶一起探视孩子,女方还是坚决不同意,给出了三个理由:


一是爷爷奶奶之前曾背着女方在孩子面前说女方的“坏话”,女方对此意见很大;


二是爷爷感染幽门螺旋杆菌,可能会传染给孩子;


三是爷爷奶奶非常溺爱孩子,对于孩子的要求几乎无原则的满足,导致探视完毕后孩子回到女方身边非常不好管,增加了女方教育子女的难度。


我有一种感觉,就是离婚案件的庭审中,一方如果表达对另一方的不满,可能还好,但是如果直接表达对对方父母的不满,就很容易刺激对方的情绪。


果然,女方陈述完上述意见,再加上女方之前在探视方式上的强硬态度,男方一下子就被激怒了,不仅反驳女方的意见,紧接着还提出要求分割女方名下的存款,以及女方名下由女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一辆汽车。女方立刻还以颜色,要求分割男方名下存款,并要求分割婚后男方父母赠与男方的房屋。


双方你来我往,言辞越来越激烈,要求分割的财产越来越多,不仅庭审有失控的危险,案件审理也有“审开花”的可能。


我立刻要求双方停止发言,让双方缓和一下情绪,当事人情绪上头可要不得。然后着手打消双方要求分割婚后财产的念头,一是指明双方庭前认可财产不多,也都同意在谁名下归谁所有,没必要情绪上头增加自己的诉累;二是指出双方主张的房、车都是双方父母赠与己方子女的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三是指明双方收入都不高,婚后共同财产都不多,在财产分割上投入太多精力很可能到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并举了相关的案例佐证自己的观点,经过一番劝说,双方情绪缓和了下来,争论的焦点又转回了探视方式上,总算是把双方“摁”住了。


在探视方式问题上,先是劝说双方一定要稳妥解决,你们有了孩子,即便离婚也要打一辈子的交道,这个问题解决不好,自己背上沉重负担不说孩子夹在中间也非常痛苦,背对背给双方做工作,一方面劝说女方爷爷奶奶看孩子也是人之常情,完全阻拦没有道理;劝男方说女方直接抚养子女非常不易,抚养费要尽可能的多给一点。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最后双方同意每月探视一次,每次两个小时,男方和爷爷奶奶一同来探视;抚养费每月1200元,案件调解结案。


案子不算复杂,但是我之所以主张家事案件中法官尽可能的要把当事人“摁”住,主要是因为很多家事案件的当事人可能一开始矛盾还不算很尖锐,但是庭审过程中互相语言刺激,反而产生了尖锐矛盾,不仅表现在语言上互相攻击,还表现在锱铢必较般的分割财产,但实际上他们提出的很多要求最后都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是在处理这些要求的过程中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双方的矛盾进一步加深,害人害己,所以家事法官此时不要被当事人牵着鼻子走,而是应该提早介入,尽量避免双方在诉讼过程中产生新的矛盾,化解双方提出的不合理的诉讼请求,这么做既能大大降低自己的工作难度,也能较好的修复双方的社会关系,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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