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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内容:增进了解,不要给法官群体乱贴标签】
因为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大家工作的专业性也越来越强,于是不可避免地就会对其他行业缺乏了解,距离产生美,再加上缺乏交流和了解的渠道,很多时候大家都会觉得其他行业与自己从事的职业差距非常大。
很多时候大家也是这么想象法律职业或者是法官职业的,甚至是法院内部,不同审判领域或者工作岗位的法院人互相之间也不是特别了解,但实际上,根据我十多年的从业经验,我感觉很多行业或者说很多工作,实际上是相通的,一个行业或者岗位的工作经验对于其他行业或者岗位也是具有指导性的。
比如,法官审判和学生做数学题。
法律职业的门槛不低,甚至一些法院人当年还是学霸,但是只要和他们聊起给自家孩子辅导作业,绝大多数的人脸上都会出现一言难尽的表情。我给孩子辅导数学作业的时候发现他有一个问题,就是有时候不审题,看到题上来就做,连问题是什么都没有好好研究,为此说了他好多遍,也没见什么改进。
但再一想,这样的问题我在工作时有时候也有,特别刚开始办案的时候,案子来了没有好好地研究原告的诉讼请求,直接就开庭询问调查案件事实,忙的不亦乐乎,但很多时候事倍功半,案件事实越调查越复杂,当事人的要求越来越多,直接导致案件迟迟结不出去。和领导或者同事聊起这件案子时,被问及原告的诉讼请求是什么?法律关系是什么?你的审理方向是什么?却张口结舌答不出来。当年邹碧华法官也是在工作中发现了这类现象,才写出了那本法官必备的《要件审判九步法》,真的是善莫大焉。
再比如审判工作和文字工作。
我下庭办案之前在办公室从事信息文稿工作,还曾经去上级法院借调了将近一年的时间。在那段时间我近距离和那些大笔杆子接触,受益匪浅。
其中两件事让我印象深刻:
一是他们日常工作中有专人负责积累相关的材料,所以一旦有任务需要起草某个文稿时,可以迅速地得到大量的参考材料,工作起来得心应手;
还有一件事是一位师长曾如此教导我,给领导写材料,一句自己的话都不要有。开始我以为是“天下文章一大抄”得意思,后来发现不是,其实是你在充分了解需要撰写材料的要求的基础上,有自己的想法,但是文字表达上使用参考材料的文字,和我之前想象的七拼八凑完全是两回事。
后来下庭办案写判决,我发现写判决居然和写材料很像,同样是需要事先积累大量的参考判决,特别是当下,愈发强调法官写判决时要检索关联案件和指导案例,需要法官对于案例的日常积累和当时的检索。特别撰写疑难复杂案件的判决时,我总能想起当年那位师长的教导,总是尽可能的积累足够多的判决,然后在这些判决中找到最能准确充分表达我的想法的词汇或者句子,努力做到一句自己的话也不要有。
你问我为啥不能有自己的话,很简单,我的水平不够呗,写出来的文字还不足以优秀到被别人引用的程度。
一点感悟吧,中学时学哲学,说万事万物都是互相联系的,这个世界是有普遍运行规律的,现在想想,还真的是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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