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篇:喊喊口号,提提要求

文摘   2024-09-30 11:30   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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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华永道中国事件”从网传的各种猜测,到监管对“恒大”的处罚,从多数客户的陆续解聘,再到团队的离职和解散,最后到“靴子”正式落地,前前后后发酵了一年半的时间。

作为一枚曾经在普华永道中国工作的员工,且职业生涯基本都在注册会计师这个行业的我来说,多多少少会有一些难过,但更多的是无奈。

2002年7月,随着安达信华强(Arthur Andersen)与普华永道中天(PricewaterhouseCoopers)业务在中国大陆的合并,我也并入了普华永道继续从事审计工作。

现在的情形和当年截然不同,试问哪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且能够承继普华永道中国的所有业务呢?答案是:没有。无论是逻辑层面还是审批层面,这都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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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普华永道中国事件”,我个人有一些浅显的思考。

一、质量管理体系还能怎样加强与提高呢?

首先容我喊两句口号。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指定专职人员、团队、部门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合伙人们必须承担起质量管理体系的落实,向首席合伙人、CEO、主席负责。同时事务所一定加强员工系统性的培训,深刻理解并服从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部署,努力做好专业服务机构的本职工作。

往往出了事儿,我们立刻会想到是“内部控制”出了问题。而这种问题又会被划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制度设计的有问题,二是制度执行的有问题。

有关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规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早就发布过《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1 号——业务质量管理》、《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2号——项目质量管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管理》以及相应的应用指南。

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从发展到壮大走到今天,制度设计方面不会有什么问题,形式上都应该能满足“建立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想要运营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就按照上面提到的规范一条一条的落实,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完全可以根据这些准则、指南来细化自己的管理,再通过定期培训传递给全体员工,我相信这些程序肯定做得到。

那么作为曾经中国大陆排名第一,全球排名第二的专业机构,普华永道中国肯定也在形式上满足了质量管理体系。

讲一个实例,以前我在普华永道工作,为一家国有大型金融机构提供上市审计服务,整个团队成员数量超过上百人。那时候为了加强质量管理,特地从普华永道伦敦办公室请来专家团队,复核项目组团队的每一张工作底稿,每一份要出具的报告,甚至是招股说明书中的每一句描述。同时还和项目组沟通所做的审计程序,发现的每一个问题以及应对的策略,并且要求一切都需要记录在工作底稿中。

对于项目组成员来说,这简直就是在繁重的工作上继续层层加码。毕竟这些工作已经被经理、合伙人复核过,现在还要再被问一遍,而且还只能讲英文,抵触心理自然有。

但是对于专家们提出的问题、整改意见,经过经理与合伙人的讨论,项目组该修改修改,该重做重做,因为这是程序,是规定,更重要的是这就是我们的审计工作。

那时候一个项目的完结,也代表着一种胜利,我们引以为豪的胜利。

当然这是20年前的事儿,现在思考两个问题:

1、所有项目都有这样严格的复核程序吗?2、专家组成员的工作是基于项目组编制的底稿,谁来保证底稿的可信度呢?

。。。思考两分钟。。。

对于第一个问题,简单来说,高风险项目一定会安排严格的复核程序,例如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项目,分立、合并的项目等等。而低风险项目通常就简单多了,只要项目组按照事务所的标准程序执行就可以,毕竟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商业机构,总要讲究一个成本收入的配比原则。

对于这些高风险项目,质量管理体系也在动态、向好的调整。以前都是快出报告了,才引入独立复核专家参与,后来从项目一开始就引入专家。

专家包括两种,一种是懂这个行业的其他审计合伙人或高级经理,另一种是纯技术部的合伙人或高级经理。前者关注审计程序执行得到位不到位,后者关注出具的报告满足不满足准则要求。

我这里指的审计程序是一套完整的审计程序,包括项目的承接、制定审计计划、评估重大错报风险、项目组成员的配置、给管理层和治理层的汇报、出具审计报告的一系列程序。

问题来了,这类专家,说白了都是事务所内部的同事,独立性问题能避免吗?

。。。思考一分钟。。。

先讨论第一种专家,来检查复核的都是熟悉的同事,他们对你项目所处的行业非常熟悉并且有自己深刻的见解。事务所在安排质量控制复核的时候,不会让熟悉能源行业的同事来复核金融行业的项目,当然也不会安排熟悉金融行业的同事来复核生物医药行业的项目。

所以这样的专家来复核你工作的时候,有能力把问题提得很尖锐。同样,他自己的项目也会遇到同样问题的挑战。

举个例子,我们做商业银行审计的时候,对于零售业务通常执行了控制性测试后,执行很有限度的实质性测试,这种实质性测试包括函证以及分析性复核程序。

问题来了,函证发多少合适?

。。。思考一分钟。。。

大家都知道,当控制性测试通过后,根据审计准则,在实质性测试选择样本的时候,会有一个样本量指导表,具体分高控制信赖/低风险、中等风险和低控制信赖/高风险以及它们对应的样本数量。

当然这只是最低限度的样本数量。具体的样本金额占整体零售业务科目的比例会非常非常低,甚至是小数点后很多位。

质量复核专家可以挑战你,尽管满足了最低要求,但是测试样本比例太低,还是不放心。其实他也知道,自己的项目存在同样的问题。那怎么解决这种问题呢?

。。。思考一分钟。。。

双方坐在一起讨论,起草一篇“备忘录”(Memo),记录我们与专家讨论的问题及解决方案。把余额按照不同风险分层,在每层中进行抽样。最后选出来多少就是多少,方法论对了,风险导向考虑了,就这样吧,还要什么自行车啊。

再提一个问题,为什么不能用样本金额占整体金额的比例作为衡量的标准呢。

。。。思考两分钟。。。

要知道普通商业银行零售贷款规模可能几千亿甚至是上万亿,涉及的个人客户数量几十万、几百万甚至更多。如果按照普通大众想法,从大到小排个序,查它50%。可以想象函证的数量可能就会达到数万封,甚至数百万封。

这工作量需要多少审计人员加班加点儿的工作呢?即便事务所有足够的人,但客户方面也会被逼疯啊。哪怕用人工智能帮项目组查询地址,填写函证,收发函证。作为普通民众,收到这样的函证会主动回复吗?

哪天你收到事务所的一份关于存款的函证,说你在某某银行的存款有多少多少,贷款有多少多少,如果不符,请回函说明,如果相符,请回函确认。一般的,大家都会赶紧查查金额对不对,但至于回函告诉会计师对不对,凭什么?这是我隐私好不好!

曾经有专家提议采用消极函证的方式,没错,理论上可以。但这都是自欺欺人的办法。就算用,前期准备的工作量以及涉及的时间成本不用考虑的吗?

我做一道简单的算术题:一名刚刚入职的新员工一个钟的标准收费大约900元,打25折,就要225元。查询、填写、打印、折叠、封装,完成一个函证的准备工作算3分钟,一小时可以完成20个函证。如果样本量10万份,需要5,000个钟,成本112.5万元。就这咱还别找高级同事复核,别计算快递费,别考虑客户的感受。怎么样,现在一个城商行的年度审计收费也就这种水平了吧。

看,事实就是这样,理论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继续回到上一个问题,引入的专家是纯技术部的合伙人或高级经理,他们更关注出具的报告是否满足准则的要求。

出具的报告代表一种脸面,不能错,或者说即便错也不能让报表阅读者看出来。其实我非常佩服他们兢兢业业的工作,特别是在Peak Season,审计团队面临的可能是一份或者几份报告,而技术部的专家们面临的可是几十份、甚至上百份的报告。

他们要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水平,只从报告层面挑出项目组未发现或遗漏的问题,确实辛苦。那时候我和我的经理们面对技术部的反馈时,除了偶尔的抱怨外,更多的是抱着学习的态度认真对待每一条有价值的Q。

同时由于技术部的存在,也致使一些合伙人把他们当做最后的质量保证,作为项目组成员反倒不深度参与了,这实属不应该。

可是技术部同事的工作局限是只看报告,不太有时间深入底稿。于是又回到了前面的问题,谁来保证底稿的可信度呢?

说句实话,这个只能凭项目组成员的“良心”了。

小结一下


注册会计师行业在中国发展到现在,对于质量管理的制度建设上可能不够完美,但已经相对完善了。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特别是排名靠前的数十家“头部”事务所,在形式上一定满足了内外部的要求。


通过普华永道中国和普华永道中天发表的声明(更新版)中的一段描述:


普华永道的高质量审计在中国有着多年良好的历史,我们相信恒大审计团队少数成员的行为并不能代表普华永道中国兢兢业业工作着的1万8千多名员工。


功过不能相抵,但声明中的少数人还是把1万8千多名从业者推向了“深渊”。这说明还是制度执行出了问题,如何避免呢?难道再聘请独立第三方在事务所出报告前执行独立复核?这不现实。


我们这个行业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也没能起到预期的效果。特殊是特殊了,但普通的也跟着“特殊”了,到底是什么出了问题呢?


二、怎么样能避免“放飞机”呢?

容我再喊两句口号。我们坚决反对会计师在工作过程中“放飞机”,对“放飞机”的员工采用“零容忍”的态度。同时我们一定加强员工系统性的培训,从专业技术,到职业道德,两手抓,努力做好专业服务机构的本职工作。

在事务所工作的时候,每年的质量控制、风险控制等相关培训中都会明确地指出,审计人员应该且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应该且必须认真执行制定的审计程序。无论是CEO讲话,还是培训老师授课,还是项目组开工时候合伙人发言,我相信绝大部分会计师事务所都是这样的。

那问题来了,为什么在工作过程中还会有“放飞机”的情况发生呢?

思考两分钟。

1、是人心坏了吗?

当然不是!在事务所里工作的同学们大多是本科生、研究生。他们从校园毕业出来无外乎是想找一份“体面的工作”。选择了这个行业,就踏踏实实、按部就班好了,何必去做违背流程的事情呢。

2、是时间紧任务重?

我想这是主要的原因。现在的审计工作安排和以前大不相同,以前都是客户结完账这才进场开展审计工作。现在都是安排预审,提前介入,动态调整、风险导向型的审计程序。

按理来说这工作量从之前的一两个月分摊到五六个月,压力不会这么大了吧。嗯,确实,对于小型项目来说,工作的强度和压力确实能够有所缓解。但是对于大型项目来讲,等于隔靴挠痒。

举个例子,对于控制性测试,某一项控制测试全年的样本量是25个。预审阶段先测试20个,年审阶段再测试5个,效果上是缓解了年审阶段的工作压力。那么对于实质性测试呢?

继续商业银行审计的例子,我们以9月30日时点的贷款数据为基础,通过风险导向型审计方法论选择了5,000个样本进行信贷审阅工作,这算是提前预审。那么到了12月31日之后,只需要将这5,000个样本最后三个月的变化详细记录就好。

感觉上很简单吧,可事实并不是这样的。

这与事务所业务模式很有关系,通常情况下,事务所拥有的人员数量是在忙季时段所有项目同时开工的情况下需要的最低人员数量。

假设一家事务所大大小小的年审项目一共100个,大型项目用人多,小型项目用人少,平均一下一个项目20人,所以总共需要2,000人就够了。如果发生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人员离职等等,就会通过临时招聘实习生来补足,基本不会出现为了降低员工工作压力多配置100人的情况。

因为多一个人就多一份成本,忙季还好说,有项目收入来配比,但是淡季呢,没有项目,月月按时发放工资,这对事务所资金的流动性带来很大影响。

因为项目不同,开工的时间自然也就不同。之前提到的预审,可以安排很多人来参与,当然也不是全来,否则这个项目成本受不了。

但是到了年审阶段,之前来帮忙的人都回归到原本自己的项目上了,这5,000个样本的跟进,只能由这个项目组自己的人员来做了。想一想,总量虽然有减少,但是人员少了很多,一下子压强增大。而且年审阶段,审计工作不仅仅局限在这些信贷审阅,还有很多审计程序需要执行、复核呢。

于是给“放飞机”提供了“可能性”。当然绝大部分项目都没有“放飞机”的现象,真发现了有“放飞机”的行为,也不太会是同事们的主观意识,真的是实在做不完,打死也做不完了。

“时间紧、任务重”觉得不是允许“放飞机”的理由。可要真做不完程序,影响出具审计报告的后果是什么,这里咱不用“明说”了。

此外还有就是控制性测试中,如果被选中的样本出现偏差,按照方法论,需要扩大样本量,再补充测试。如果还不过,那就说明有问题了。

但是,项目组就仨瓜俩枣儿的人,发现一个样本出现偏差,补充扩大样本量的话,这多出来的活儿还是这仨瓜俩枣儿的人干。

小结一下:


“放飞机”这个事儿当然不应该。可现实是项目组不会因为工作量增加而补充人员,不会因为工作量增加而延长项目时间,客户不会因为工作量增加而为此多支付审计费用。


怎么办?拼命加班?没问题,但一天就24个钟,当所有的路都被堵死的时候,“放飞机”就成了唯一的选择。


所以啊,口号可以喊,要求可以提,但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不能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三、独立性到底能不能真正独立?

喊两句口号。我们坚决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们与被审计客户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三章第21条、22条和23条的规定执行。加强事务所内部关于独立性的培训,时刻评估,保持警惕,努力做好专业服务机构的本职工作。

关于正儿八经的委托机制,我草草浏览了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里面没有集中且明确的章节或段落阐述委托机制。只是在某些条款中,会隐含着关于委托的一些基本要求和原则。

大家从审计报告上关注过谁是收件人吗?

思考一分钟。

通常我们可以看到的都是XXX公司全体股东。没错,形式上是股东委托会计师对管理层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读大学的时候,认为这种治理层委托会计师检查管理层的工作,是多么完美的独立性架构设计啊。

年少认知浅,还是天真了。

仔细想一想,签订业务约定书的时候,甲方是XXX公司,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司公章,乙方是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签字加盖事务所公章。对于乙方以香港办公室签署报告的呢,就是授权代表手工签署事务所的名称,也不盖章。

有一次客户特地问:你们这也太不正规了,手签公司名称就能代表啊。我反问:您见过海外有发票么?客户说:没。我说:那不得了,海外也没公章。

所以签署业务约定书的甲方,代表XXX公司,这算是治理层还是管理层呢?到底是谁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呢?

思考三分钟。

这世界就是一个草台班子,读书的时候谁能想到,治理层和管理层其实是一家人呢,尤其是对于外界。一家人归一家人,但也属于互相融合的两波儿人,会计师夹在其中,让我想起一句俏皮话:“耗子钻风箱,两头受气”。

前不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就独立性准则公开征求意见,我以为要对委托制度进行探索性改革呢,结果,白高兴了。原则性内容一点儿没变,还是甲方委托乙方查甲方。

想想也是,中注协的文件,也就约束一下会计师,甲方也不归它管啊。看来想要从根本上改变委托制度,只能等《公司法》的修订了。到时候争取加上一条,由企业的行政管理机关聘请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的财务报表开展审计工作。

记得也是十多年前,有一次国资委主持了三大航空公司、三大石油公司和三大通讯公司的外部会计师选聘工作。我觉得这才是满足“独立性”的先决条件和举措,值得称赞。不过不知道后来为什么再也没有这样的安排了,肯定不是国资委怕承担责任,一定是它们太忙了。

小结一下:


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独立性”是我们这个行业必须恪守的一条行为准则,强调多少遍也不为过,毋庸置疑。


但是真正影响会计师行业存在的意义和在资本市场发挥“看门人”作用的还是现行的“委托制度”。


为什么监管机构的“检查组”可以做到“铁面无私”,而会计师事务所却“受制于人”呢?这是制度设计的问题,也就是委托机制的问题。

四、能不能不代编财务信息

我们的口号是:作为会计师/审计师,坚决不能、不会、也不应该代客户编制任何与财务报表相关的信息。时刻谨记会计师的角色,时刻认清自己的位置,这不仅仅是独立性的问题,更是责任、责任的问题!我们要不断加强员工培训,从形式上到实质上不为客户提供任何代编工作,努力做好专业服务机构的本职工作。

代编财务信息的范围其实很大,不仅限于财务报表及其相关附注,还包括各种监管要求的“审定后”信息,例如上市公司、金融机构等需要按照相关要求使用 XBRL 报送财务报告,以满足证券监管、银行监管等方面的要求等等。

说句实话,真正打开账套,让会计师帮忙填写借贷分录的事儿,我是没见过,可以说是我孤陋寡闻吧。但是想一想具体的财务工作,总有一个事儿是绕不过去的,那就是“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审计调整”

我之前的一篇小作文,讲述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现实情况。大家可以移步看一看:《职场篇:对于加班的情绪。小公司的财务人员如果明明白白的还好,大机构的财务人员真的没时间和精力去应付这些细节的事儿。

很多年之前,我刚刚做经理的那段时间,服务的一家大型金融机构很认真的组建了自己的财务报告团队。他们学着利用会计师上收的PBC以及自家年报上的信息披露要求,逐个数据的统计分析,从明细账出发,到总账的整合,再包括“审计调整”,加班加点的准备三张主表以及附注信息。在如此大型的央企中能够这样重视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这让我们很是佩服。

只不过好景不长,主管领导变更之后,认为财会部人员冗余,需要精简,报表附注这些事儿,反正有审计师呢。

自行准备财务报表及其相关附注在外资机构是很稀松平常的事情,他们会有专职的财务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与会计师对接。会计师主要做的工作就是执行审计程序,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关于这一点我在海外从事审计工作的朋友们说这是境内外很明显的一个差距。

那么会计师能“拒绝”甲方的关于代编财务信息的口头需求吗?

思考两分钟。

能啊,当然能,法律法规、行为准则里白纸黑字儿写得清清楚楚,分分钟拿出来拍在甲方面前。

。再思考一分钟。

作为乙方,又是服务型乙方,名正言顺地向甲方说“不”,挺需要勇气的。不是不行,主要是在国内这个环境吧,甲方会很不爽,一般会认为就这点儿事儿,乙方又全知道,甲方的财务才几个人啊,关键甲方还付钱了,以后还要不要长期合作呢。

于是问题又回到了“委托机制”。

小结一下:


让会计师做代编财务信息这事儿确实不应该,但市场也好、监管也好,咱不能总是约束会计师保持应有的“独立性”,类似于代编这样的要求,您得规范甲方,懂吗,约束甲方。


会计师收取的审计费是执行审计工作发生的成本,但甲方通常理解是甲方花钱“雇佣”会计师的服务费,而不是第三方花钱“雇佣”会计师检查甲方的审计费。


所以甲方哪儿还管什么你该干不该干的,我让你干你就干,不爱干的话有的是人想干。


强烈建议监管机构的“检查组”下场检查甲方,这不是半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公告了么,您就去甲方财务部,让他们现场演示还原中期报告和监管报表是怎么出来的,说不明白的直接拉出去“枪毙”。


信不信就这一项检查,乙方代编财务信息的问题“迎刃而解”。


五、审计收费有规范吗?

我想想口号怎么喊。嗯,这样吧:作为专业服务机构,会计师的收费必须是以乙方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严令禁止低价竞争、恶意竞争、串标陪标等不正当行为。无论甲方怎么约定服务费上限,会计师必须努力做好专业服务机构的本职工作。

对于会计师提供审计服务并收取审计费是否有规范的问题,我还真见过。当时我和我的团队刚刚赢得一份基金的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大概报价人民币20万。但是在项目承接的过程中,流程上的控制点,一位负责质量控制的合伙人否决了这个项目的承接。

这位合伙人很和善,具体是香港人或者新加坡人我没记住。我们就这只基金的审计费到底应该收多少进行了一番讨论。

他从抽屉里拿出一张审计收费标准,我大致看了一眼,文档阐述了审计费用的计算标准应该是由资产总额和一定比例来计算的最低要求。当我仔细阅读的时候,发现竟然是1995年广东省物价局出的文件。

我疑惑但耐心地和这位合伙人讲:首先啊,咱这是北京,中国的首都。其次,现在都市场经济了,您这份计划经济的产物早就过时了吧。

他也笑着说那他没有标准来衡量我提供报价是否合理啊。正中下怀,我打开电脑,将制作好的项目预算表展示给他,合伙人投入多少钟、经理投入多少钟、项目组成员投入多少钟,以及大致的时间分布,按照我们事务所标准服务价格报价,还有一定的“收益”。

可他依旧觉得收费太低,我说我可以再涨5万,那如果客户因此选择了竞争对手,我们可就是零了,那这个怎么算?他不说话了,但毕竟人家是资深合伙人嘛,出于礼貌,我说要不您多多关注项目的风险,等我们开始执行审计工作了,定期向您汇报项目情况。

互相给一个台阶,最后项目审批通过了。可我这沟通的时间成本Charge谁去啊。

言归正传,还是谈谈审计收费到底有没有标准。

思考一分钟。

答案是:没有。

关于审计收费有提及,那是在审计准则第1111号——就审计业务约定书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用指南中,截图如下:

如果说这是收费标准吧,也确实是收费标准,但太过于笼统了。第一次接触会计师的时候可能甲方心里没有什么预期,能出具审计报告就行,至于价格吗,不要影响整体管理费用的预算就可以。随着接触时间长了,甲方会慢慢发现,砍价这个事儿,就像挤海绵里的水,可以用力挤,直到实在挤不出来的时候。

说到审计费还有一个小插曲。有一次和一家大型金融机构的审计委员会开闭门会议,我们的工作做得很细,汇报的内容得到了委员们的认可。由于是闭门会议,没有管理层参加。委员们也是畅所欲言,特别是审计委员会主席主动提到审计费的事情:感谢你们认真严谨的工作,这样看来公司支付的审计费确实有些低了。

听到这儿的时候,我还有些丝丝的感动。

接着主席继续说:你们好好和管理层谈谈,明年争取涨一涨。

一听这话,完,我谢谢您先。

前面提到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就独立性准则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第四章第一节讲到了审计收费水平。

读了很多遍,第一次没读懂,第二次似乎懂了但挺绕,第三次。。。关于审计收费水平?咱就没有其他应该关注的重点了吗?

我这篇小作文《职场篇:联合审计不是解决问题的金钥匙》里统计了一个会计师收费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如此低的比例难道不该关心一下审计质量能有保障吗?

现在想一想,还是广东省物价局那个好,有可量化的标准,比虚头巴脑的原则更方便在实务中执行。

小结一下:


审计收费没有一个明确的指导,很容易引发低价竞争,低价又给审计质量带了隐患。


希望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物价局制定一份最低要求,不要让这个行业再内卷了。

、诉讼成功了又能怎么样?

看新闻说有律师代理恒大债券受损债民,起诉普华永道因恒大地产虚假欺诈发行债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的事儿我不懂,但作为吃瓜群众,我简单做一道算术题。

根据中国恒大集团2022年度报告中披露的信息,只计算优先票据、中国企业债券和可换股债券的金额,于2022年12月31日,中国恒大集团的这三类借款合计为人民币1,928.73亿元。

假设会计师承担10%的连带责任,那就是人民币192.87亿元。普华永道大中国区的合伙人怎么也有1,000人了吧。简单一算,每位合伙人将承担人民币1,929万元

这个数字无论对哪个级别的合伙人来说,都是非常重大了。赔不起的话怎么办呢?只能选择破产。这将继续影响现在还在普华永道工作的同仁们,也进而影响那些继续聘用普华永道的客户们。这是监管部门想要看到的结果吗?

又回到了制度问题,我们这个“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意义到底是什么呢?对于绝大部分合伙人来说,是不是有限责任制更好呢。

诶,不对,差点儿忘记了,在发行债券的过程中,相关的证券律师、投行、承销商、监管审批等机构是不是也需要拉出来晒晒呢。

七、普华永道的倒下谁是赢家?

经过一年半的发酵,金融机构和央国企在强大的舆论影响下,匆忙地选聘下一任会计师事务所。它们有的不惜取消已经通过的各种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但也很正式地通告了一下市场。不知道在未来被“检查组”检查的时候,流程上会不会有问题呢?还是大家会出奇一致的在反馈意见中描述:因XXX原因,审慎起见,公司集体决定重新选聘外部审计师。

其他的行业我也不熟悉,还是拿六大国有银行来做个分析。2023年度,“四大”为它们提供财务报表审计服务,按照披露的审计师薪酬计算,德勤占比最高达到30%,它为工商银行和邮储银行服务,位居第二的普华永道仅为中国银行服务,其薪酬占比就达到26%,毕马威为农业银行和交通银行服务,其薪酬占比是25%,安永为建设银行服务,其薪酬占比是19%。

2024年度,不考虑中期审阅服务的提供商,德勤和普华永道被迫退出为国有银行提供财务报表审计服务,在新一轮降价选聘外部审计师中,我按照上年审计费的8折计算:安永为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服务,其薪酬占比是67%,毕马威为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邮储银行服务,其薪酬占比是33%。

分析完了突然感觉任何输赢都没有意义,这个行业取决于被审计客户是否会“暴雷”,和专业服务关系不大。再说了,未来几年还要强制轮换,到时候新一轮降价会让承做的同事们压力倍增。

服务要不断提高,业务面要不断扩大,但收费要逐步降低,这种“内卷”谁造成的呢?

就当是一份工,养家糊口罢了,千万别多想,高光时刻早就过去了。

没想到啰里啰嗦地写了一万多字,这里我想借用李希贵校长的一句话:一具体,就深刻。倒不是觉得分析得有多深刻,但事儿挺具体。主要是想说我们不能只是天天讨论理念,而是要深入到具体场景和行动中,才能对身边发生的事情有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最后我想重申:我相信且尊重内地监管机构对普华永道中国的调查及处罚结果,同时也期待香港地区有关监管机构与内地监管机构通过跨境执法合作机制和渠道开展调查。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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