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研究目的:分析耕地种植用途管控的法律政策内在冲突,探究其法理基础并提出制度设计方案。研究方法:规范分析法、演绎推理法。研究结果:当前耕地种植用途管控制度存在着执行效果与政策目标的偏离、不同立法导向下规范价值的冲突、公权限制与私权保护之间的矛盾。利益平衡理论可作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的法理依据,其蕴含的系统治理观可有效填补其他理论供给不足的问题,实现多元价值平衡。研究结论:在利益平衡理论下,应改变单纯公法管制思路,引入契约等私法理念,增强管制弹性,平衡公权管控刚性与私法经营自主权;协调耕地的粮食安全保障功能与经济效益功能,遵循经济规律与自然规律,分类分区设定不同的管控强度;根据管制强度建立多元补偿机制,对被管制者予以公平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