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翟志勇:TikTok是我们理解未来秩序的绝佳案例

楼市   2024-05-30 11:02   广东  





翟志勇,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思益博雅《法学通识》授课老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1998-2002年),清华大学法学硕士(2002-2004年),清华大学法学博士(2006-2010年),哈佛大学法学院东亚法律研究中心访问学者(2008-2009年)。现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社会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科协-北航科技组织与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出版学术专著《从<共同纲领>到“八二宪法”》《公法的法理学》《宪法何以中国》(香港版)。曾联合主编《历史法学》集刊。主讲看理想《法律通识》《现代的政制》。




黎宇琳:在SEE善思堂的分享里谈到平台公司与主权国家的张力,您也提到TikTok的案例只是平台与国家之间冲突最激烈的一个例子,但国家是有强制力的,那平台的优势是什么?是什么使得平台公司拥有与主权国家博弈的筹码? (点击查看👉翟志勇:法院救得了TikTok吗?从国家安全与言论自由的对决谈起 | SEE善思堂回顾


翟志勇:你用了一个非常好的词——博弈,很多人会讲对抗,我觉得不存在对抗,他们之间是一个博弈的关系。


就像我在课堂上讲到的,TikTok作为一个平台公司,它有自己的独特性,这种独特性决定了政府不能以对待传统公司的方式来对待它。平台公司在某种程度上和传统的跨国企业是很不同的。它天然就是全球性的,所有数据天然就是在全球范围之内自由流动的。只要你能接入互联网,你就应该能享受到这些平台公司提供的服务。如果说数据流动被阻隔,这恰恰是因为主权国家之间的边界。


但并不是所有的主权国家都能够严格地管理自己的国界。要有足够的技术,还要有足够的立法和执法的能力,一个国家才有可能把数字空间在一定程度上管理起来。而对于很多中小国家来讲,它既没有足够的技术,也没有足够的立法、执法的能力。因此,在很多国家里,数字平台跟政府博弈的空间是非常大的。


甚至包括像澳大利亚这样的国家,我记得在两三年前,因为澳大利亚政府想要向Google、Facebook收费,理由是说平台没有付费却使用了当地传统媒体很多信息。Facebook就说好,那我就不给澳大利亚媒体提供服务了。然后很多澳大利亚人突然发现,他们以前都是靠Facebook来获取信息的,现在媒体账号被关掉,一下子成了一个全球的信息流动的孤岛。


澳大利亚热门新闻社交媒体平台(2024年3月13日,澳大利亚广播公司 © 2024 ABC)


最后澳大利亚的立法机关和Facebook做了一个妥协,Facebook象征性地付一点费,当地政府就不能再阻止它去使用传统媒体的信息了。这是一个很好的博弈例子,澳大利亚可不是一个小国家,对吧?


因此,我们看平台公司在全球范围之内的扩张,不能只从中美两个国家的视角去看,因为这两个国家是强大到足以对平台公司进行管控的。但即便如此,中美两国仍然要跟这些平台公司做一些有效的妥协,为什么?因为平台公司今天无论是在中国还是美国,都具有数字社会基础设施的地位,就像高速公路、铁路、民航,这是一个现代社会的基础设施,人们离不开它。但数字空间里的基础设施,不是由国家提供的,而是由平台公司提供的。因此,它有了一个跟国家讨价还价的筹码。


黎宇琳:您讲到了两个很有意思的点:第一个是关于信息的本身,只要不被强力阻隔,信息天然就是流动的,这也意味着,在数字空间里,平台公司天然是有优势的,而且它天然是跨越国界国别的,非常不容易被限制住;第二个,您也提到,平台提供了至关重要的基础设施,在某种程度上,国家也离不开它们。


我留意到,几乎每一个大的平台公司都形成了一个复杂的经济体,甚至不只是经济体,而是一个涵盖了很多人类活动的社群,我不知道该用什么词去形容这样的社群,也许可以称之为“数字城邦”。那这样的数字城邦应该如何去治理?翟老师您是研究宪政的,是否可以把宪政的一些原则应用到数字城邦的治理中?


翟志勇:非常好的一个观察,也是一个特别复杂的问题。我首先讲讲我们生活的空间:最早的是陆地,然后人类的能力开始扩展到海洋、天空。陆地是最好管控的,圈起来就行了;相对来说海洋就比较难管控,天空就更难一些。但现在在陆地海洋天空之后,数字技术打造了一个新的空间,我们姑且把它称为数字空间,它比天空更难管控,或者说,更加自由。


我们生活在陆地、海洋、天空这样的物理空间里,同时也生活在数字空间。今天我们大量的时间,大量的生活,实际上发生在数字空间,我们在数字空间里会跟很多人、很多公司发生各种各样的联系,当我们把生活和工作的一大部分迁移到数字空间里,这个数字空间就构成我们真实生活世界的一部分。


那么法律自然会涉及到如何对数字空间进行有效管理的问题,尤其是当它牵涉到物理空间时,它必然会遭遇到主权国家法律的规制。但在数字空间内部,主权国家往往是很难进行立法或规制的,数字空间的内部规则实际上是由平台来制定的。平台在遵守主权国家法律的前提之下,来制定这个数字空间的基本规则,平台既可以是个立法者,也可以是个执法者,发生纠纷时它还可以是个裁判者,所以你用了“数字城邦”,我觉得OK,很好的一个词,在某种程度上,我们也可以说这是一个“数字帝国”,比如Facebook这样的公司,它足够大,几乎是覆盖全球的,比当年日不落的大英帝国还要大,对吧?


这里就会涉及我们对于世界秩序的理解。过往,我们把世界秩序划分为主权国家的秩序,或者等同于主权国家的秩序。确实,这个地球被主权国家分完了,我们对于世界秩序的想象和理解只能在主权国家秩序的基础之上。但是数字空间创造了一个可能在主权国家管辖范围之外的空间,我把它称为叫做“非主权空间”。


黎宇琳:非主权空间,这是不是跟公海的逻辑有点像?


翟志勇:公海是一个非主权空间,外太空也是一个非主权空间。不是说这些空间没有法律,也不是说主权国家在这些空间之中没有任何的作为,只不过,这些空间不能被任何一个单独的主权国家所管辖。但它也不属于“非法的空间”。公海上也有法律,有《联合国海洋法》对吧?外太空也有一系列的规则,只不过没有任何一个主权国家可以单独决定这些空间中的秩序,不同的主权国家之间,包括不同主权国家跟一些其他的主体,比如说国际组织,共同制定了这些空间的秩序。


在我看来,未来这些全球性的平台公司,它们所构成的非主权空间,其秩序不是由任何一个主权国家所定义的,当然也不是由平台自身所定义的,应该由国家、平台、国际组织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共同构筑的。其实,这样的秩序构建实际上已经在发生了,这个过程里不停地有冲突,有妥协。比如像TikTok的案例,就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观察机会。


TikTok在起诉书里提到了一个问题:你让我把TikTok美国剥离开来,这个世界上就存在着一个美国TikTok跟美国之外的TikTok,本来它们是一个共同体,你强行把他们分开,这个共同体也就被打破了,这和平台的本身属性是相违背的。我估计未来会出现一些专门针对数字平台的“全球法”,因为平台公司天然的就是全球性的。


黎宇琳:那谁来制定这样的全球法呢? 


翟志勇:很好的问题,谁来制定?显然不是任何的单一主权国家,某种程度上也不是联合国,因为主权国家在这些问题中往往都有很大的分歧,联合国的沟通机制是失效的。有一本书叫《为世界定规则:全球政治中的国际组织》,书里就提一个问题:谁在真正为全球制定规则?人们往往只关注主权国家跟联合国,其实还有大量中间形态的国际组织。未来,我认为如果有一个专门针对数字空间的法律,一定是有大量的这类的组织的参与,共同组建起来的。



黎宇琳:我们学政治通识的时候了解到,所有的法律背后都必须有一个强力来确保它被有效执行,国际组织显然不拥有这样的强制力,如何能让被制定出来的法律条文成为一种坚实的法律原则,并得到贯彻呢?


翟志勇:我举一个国际红十字会的例子,它的例子很有意思:一个商人去意大利,不巧碰到一场战争,战争结束他参与伤员的救助。他觉得这场战争太残酷了,想成立一个组织来解决战争中伤员的救助问题,于是他联合了几个哥们儿,成立了一个组织,然后跟瑞士政府谈,让瑞士政府邀请其他国家的代表来瑞士来开会。它不依赖于任何的主权国家,但任何主权国家都认同它的人道主义价值。


有一类的国际法,或者国际组织的存在,它们并不是国家主权国家之间妥协的产物,也不靠某一种强制力去保证实施,但是它依然会存在,而且会发挥很大的作用。它不是要去剥夺谁的利益,而是要能更好地实现大家共同的利益。


所以说,只要站到一个很好的价值位,主权国家是要来接受你的,这不是基于一种压力,而是基于共同的价值。第一,要有一个普世价值,这个价值大家都认可;第二,它还提供了一种服务,这个服务是主权国家都需要的,能解决主权国家自身没办法解决的问题。


黎宇琳:您说的两点很重要,一个是提供价值,提供一种被普遍接受的价值;另一个是提供服务,提供一些大家都需要,但又没有办法独自完成的服务。从这两个点出发,我们也许可以得出很多新的启示,比如,当下很多平台公司对于平台上的一些公益组织和公益项目都很头疼,想要治理又不知如何下手,主要就困在觉得自己没有执法权,但又要承担责任。


翟志勇:数字平台确实带来了一些新问题,这是我们过去没有经历过的,监管者也不熟悉。我在《法学通识》课中经常会讲一个概念叫“大立法者思维”,对于平台也好,对于公益组织也好,你们要让监管者认识到他们面对的是一种新事物,必须有新的监管方法,不要寄希望于监管者拿出更好的方案,不会的,他们只会用自己最熟悉的方案,但那未必是最适合平台的。因此平台和公益组织需要先更新自己的认知,能够拿出一套解决方案,自己为自己立法,让包括政府在内的各个利益相关方都觉得可以接受,这未必是一个最好的方案,但是一个可行的方案。要做到这些,我们就需要用一个大立法者的思维来思考这些问题。


END


采写 | 黎宇琳(思益博雅2022级学员)

策划 | 思益博雅课程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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