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州市数据要素资产化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正式印发,提出要加快探索数据要素资产化新路径,推进数据要素有序流通、高效配置,着力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这是全国首个围绕数据要素资产化发布的三年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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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计划》5 月份启动意见稿征集,11 月份正式发布,共9个章节,包括7大重点任务和60条具体举措,围绕数据要素资产化基础制度、数据要素供给、流通交易、产业生态、场景应用等方面工作进行了全面布局。
《行动计划》提出通过三年努力,力争在数据基础制度、技术模式和业态创新等方面取得突破,打造“一区一极一枢纽”等特色亮点。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在夯实数据要素资产化基础制度上。围绕数据资产登记确权、评估计价、价值化和收益分配等方面,提出数据要素资产化基础制度设计。
在培育数据要素资产化多元生态体系上。一是做大做强泰州市数据产业集团。二是培育发展数据要素产业。三是强化产业运营服务能力。
同时,争取国家级医疗健康数据要素试点。对标国家级医疗健康数据要素试点建设要求,围绕创新医疗健康数据流通交易模式,探索推进医疗健康数据大规模应用,创新打造医疗健康数据产品体系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举措。
强化数据要素资产化监管治理。就加强数据要素安全治理,强化数据要素流通交易监管,加强数据要素资产化合规管理等工作提出具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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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意见稿)
泰州市数据要素资产化三年行动计划
(此为征求意见稿,仅供参考,正式稿尚未公开)
为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充分发挥数据要素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性和基础性作用,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在全国率先开展数据要素资产化制度改革和创新示范。坚持制度、供给、市场、生态、应用、监管“六维一体”系统推进,探索数据要素资源化、资产化、价值化新路径,促进数据要素有序流通、高效配置,充分释放数据红利,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数字泰州”提供强劲动力。
(二)主要目标
贯彻落实国家数据基础制度,协同推进具有泰州特色的数据要素资产化技术、模式、业态和制度创新,通过3年的努力,全面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形成一批在全国首创、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努力将泰州打造成为全国数据要素资产化制度创新先行区、长三角数据要素产业增长极、全国医疗健康产业数据枢纽。
一区:全国数据要素资产化制度创新先行区。围绕数据要素资产化登记确权、评估计价、统计核算等领域先行先试,强化制度创新,在全国率先形成数据要素资产化制度探索的“泰州路径”。
一极:长三角数据要素产业增长极。培育数据要素资产化多元生态,做大做强泰州市数据产业集团,培育发展数据要素产业,打造高价值融合应用场景,激活数据要素乘数效应。
一枢纽:全国医疗健康产业数据枢纽。积极争取国家级医疗健康数据要素试点,创新医疗健康数据流通交易模式,建设医疗健康特色数据专区,全力推进医疗健康数据大规模应用,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医疗健康数据产品和服务体系。
到2024年底,构建数据要素资产化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完成数据要素资产化登记确权、评估计价等基础制度改革,完成泰州市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平台搭建,初步构建数据要素流通交易标准体系和规范框架。
到2025年底,数据要素资产化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供给能力显著提升,具有泰州特色的“1+4+N”重点产业数据资源体系基本建立,数据要素资产化多元生态初步形成。
到2026年底,建成泰州市数据要素资产化制度体系,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市场高效规范有序发展,数据要素产业能级显著提升,医疗健康领域数据要素枢纽效应显现。在医疗健康、金融、交通、工业、智慧城市等领域形成一批全国领先的数据要素创新应用和产品服务。
(三)基本原则
坚持领跑思维,创新发展。锚定数据要素资产化新赛道,加强前瞻谋划布局,统筹推进“制度、供给、市场、生态、应用、监管”六维一体数据要素资产化改革创新体系,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相关政策、试点和项目支持,形成全省领先优势。
坚持突出特色,差异竞争。依托现有“1+4”产业体系,聚焦医疗健康、装备制造、新能源等优势产业领域,挖掘产业数据要素资产化潜力,在产业数据要素汇聚供给、登记确权、评估计价、流通交易等方面先行先试,打造具有泰州特色和优势的“数据地标”。
坚持场景拓展,应用牵引。稳步推进数据要素资产化场景建设,以场景应用拉动数据要素资源供给、制度创新、产品研发、流通交易和生态培育,形成具有活力的数据要素资产化发展生态。
坚持筑牢基础,规范发展。加强数据要素汇聚处理、流通交易、开发应用等各领域安全监管,正确处理数据要素安全与资产化开发利用的关系。支持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强化不正当交易行为监管治理,合规推进数据要素资本化、金融化。
二、夯实数据要素资产化基础制度
(一)建立数据资产登记确权制度
1.建立数据资产登记确权制度体系。开展数据要素产权制度理论研究,制定出台数据资产登记管理办法,明确登记目的、功能、主体、登记机构、内容、流程以及登记各参与方权利义务范围,建立数据资产登记确权制度体系和运营机制。建设区域性数据资产登记确权中心,搭建数据资产登记确权平台,鼓励市场主体在登记确权中心进行数据资产登记,率先推动授权运营的公共数据实现登记确权。
专栏1:数据资产登记确权中心功能定位
实行数据资产和数据产品登记存证管理,制定并执行数据要素资产化登记确权服务、审查、争议处置等业务规则。
受理数据资产和数据产品登记申请、审查、公示和发证等相关业务。
提供与数据资产登记确权有关的查询、咨询和培训服务等业务。
2.推进数据资产凭证规范管理。推动数据资产凭证管理应用全流程贯通,建立数据资产凭证制定印发、流转应用、变动注销等各环节制度和标准体系,拓展数据资产凭证在企业数据资产确认、融资质押、统计核算和数据要素型企业认定等新场景、新需求的应用。积极推进城市间数据资产登记凭证互认,加快与北京、上海、广东、福建等地共建数据资产登记凭证互联互认机制。
3.扎实推进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扎实做好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试点工作,加强对企业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确权工作的指导和服务,有效促进数据知识产权合理流动和充分利用。全面推进数据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加快探索以“质押+证券化+保险”为特色的数据知识产权金融转化形式,加速实现数据知识产权的资本价值。
(二)构建数据资产评估计价体系
4.建立公共数据资产政府指导定价机制。在国家有关部门指导下,借鉴公共领域政府指导定价的成熟方法,按照“准许成本补偿、核定合理收益”的原则,率先探索“准许成本+合理收益”的公共数据资产政府指导定价和公共数据成本核算机制。积极争取公共数据资产政府指导定价地方试点,探索适合国情的公共数据资产政府指导定价办法,为公共数据资产政府指导定价提供“泰州经验”。
5.探索企业和个人数据资产市场化定价路径。探索卖方“报价”、第三方“估价”和买卖双方“议价”相结合的企业和个人数据资产价格形成路径。率先在金融、工业、医疗健康等产业领域开展数据资产评估计价试点,鼓励行业协会、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分场景搭建数据资产价值评估和定价模型。基于泰州市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平台的实际交易记录,建立数据资产价格监测报告制度,为市场主体开展数据资产评估计价提供参考依据。
6.健全数据资产评估计价公共服务体系。支持泰州市数据产业集团建立全国性数据资产评估计价服务中心,提升数据资产评估计价业务能力,面向政府、企业、个人提供数据资产评估、计价等资产化综合服务。鼓励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等,共同参与建设数据资产评估计价公共服务体系,协同推进数据资产评估计价相关规则标准和制度建设。
专栏2:数据资产评估计价服务中心功能定位
探索研究数据资产价值评价标准和模型,为数据资产评估计价提供依据。
联合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建设合规评估、质量评价、价值评估、数据入表等第三方数据资产服务体系。
提供数据资产入表、方案设计、合规服务、资产评估等一体化咨询服务和解决方案。
(三)探索数据要素价值化和收益分配机制
7.推动“数据资产+数据知识产权”联合入表。在国家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基础上,积极探索“数据资产+数据知识产权”联合入表,指导试点企业围绕“数据资产+数据知识产权”开展评估计价、会计处理、统计核算等工作。组织国内数据资产入表相关领域的权威机构,为企业“数据资产+数据知识产权”入表提供高质量、权威性、一站式公共服务。
8.完善数据资产金融创新配套机制。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通过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合规指引,探索数据要素质押融资、数据信托、数据保险等金融化运作模式。鼓励金融机构融合科技、环保、工商、税务、气象、消费、医疗等数据,加强主体识别,优化信贷业务管理和保险产品设计,探索开发基于数据资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专栏3:数据资产金融创新重点方向
数据资产融资授信:鼓励金融机构协同数据交易机构、第三方评估机构等,对企业数据资产开展合规审查、质量评估、价值评估等工作,将企业数据资产转变成可量化的融资授信。
数据资产信托:鼓励企业和个人以信托形式将数据资产委托给泰州市数据产业集团进行专业开发,泰州市数据产业集团对委托开发的数据资产提供一体化代理增值服务。
数据保险:鼓励保险公司作为承保方,把企业研发、生产、销售过程中的各类数据转化为数据资产并进行确权和保险价值评估,探索建立数据资产全生命周期风险赔偿机制。
9.构建数据要素资产化收益分配制度。建立公共数据资产成本和收益分配机制,引导泰州市数据产业集团按照授权许可约定进行比例分成,保障公共数据授权方享有收益权益。平衡兼顾企业和个人数据在采集、加工、流通、应用等不同环节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确保数据来源者享有由其直接或间接产生数据的分配权益,推动数据要素收益向数据加工、经营等价值创造者合理倾斜。
三、提升数据要素资源化供给能力
(一)夯实公共数据分类分级供给基础
10.强化公共数据高效汇聚和动态更新。加快完善人口、法人、电子证照、社会信用、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库,持续拓展各地各部门(单位)业务资源数据库和专题库。强化公共数据实时更新和动态维护,加快建立直通数源、实时同步的数据快速交换模式。加强公共数据目录和数据资源的动态管理,及时清除不符合质量要求和应用需求的数据,实现数据有效更新。
11.加强公共数据治理和质量管理。坚持数据需求导向,按照数据标准规范开展数据治理工作,明确数据采集汇聚、治理存储、共享开放、开发利用、销毁等各环节管理和职责要求,建立健全数据全生命周期治理体系。以应用实效为牵引,建立问题数据发现、反馈、修正、共享的闭环流程。建立处理数据异议的标准规范和处置机制,健全数据质量评估报告制度,提高数据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
12.推进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有序开放。分类分级开放公共数据资源,按照“无条件无偿使用、有条件无偿使用、有条件有偿使用”的分类,编制梳理公共数据开放目录和责任清单,合规有序向社会公众开放公共数据。建立公共数据开发有偿使用机制,在保障用于社会治理、公益事业的公共数据无条件无偿使用、有条件无偿使用的基础上,推动用于产业发展、行业发展的公共数据有条件有偿使用。
(二)建立企业数据要素资源体系
13.促进企业数据要素资源化。加强企业数据治理,推进企业数据管理能力贯标,贯彻落实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DCMM)国家标准,聚焦医疗健康、海工装备和高技术船舶、汽车零部件和精密制造、化工及新材料、光伏和锂电等优势产业集群,推动贯标规模和等级双提升。大力推行企业首席数据官、首席信息官制度,积极引导国有企业、大型企业设立数据领导小组和数据管理部门,提升企业数据要素资源化能力。
14.打造“1+4+N”重点产业数据资源体系。加快产业大脑建设,依托产业大脑推进全市“1+4+N”产业数据仓、重点行业数据仓全覆盖,形成“1+4+N”产业数据要素集聚。加快产业数据要素分类分级、编目汇总,推进产业数据要素标准化、数据接口规范化、共享交换统一化,夯实产业数据要素资产化底座。
专栏4:“1+4+N”产业数据资源体系
“1”:加快医疗健康产业体系数据资源集聚,以中国(泰州)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为核心,推动将兴化、姜堰、靖江等地区医疗健康产业数据资源纳入中心,围绕“医、药、养、食、游”全方位促进医疗健康产业数据集聚。
“4”:加快海工装备和高技术船舶、汽车零部件和精密制造、化工及新材料、光伏和锂电4大特色产业数据资源集聚,打造产业大脑,有序归集产业链有关企业数据资源,打通数据链条,形成产业数据仓。
“N”:面向N个优势产业领域,加强数据全面采集,打通数据链条,汇聚产业数据资源。
15.丰富企业数据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本地行业龙头企业将其自身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信息服务等能力转化为数据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鼓励数据要素密集型企业有序开放数据,面向重大应用、特色场景、第三方市场主体等,汇集能力组件、数据产品、解决方案,丰富数据产品和服务供给。
(三)鼓励个人数据合规有序供给
16.推动个人数据规范采集。建立健全对个人数据的采集、加工、使用和托管机制,规范各类平台用户协议和数据应用方式,避免个人数据的过度采集处理。创新技术手段,推动实施个人数据采集过程中的匿名化处理操作,保障个人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
17.探索建立个人数据账户体系。建立个人数据账户,以“泰州通”平台为基础,推动教育、就业、居住、医疗等领域的个人数据向个人数据账户归集,鼓励互联网平台、金融机构、医疗机构等采集的个人数据向个人数据账户汇聚。建立健全个人数据账户运营体系,构建以泰州市数据产业集团为载体的个人数据账户授权运营机制,实现对个人数据的资产管理、安全存储、流通交易等一体化托管服务。
18.鼓励个人数据授权供给。鼓励基于个人数据账户的数据授权供给,支持泰州市数据产业集团利用个人数据账户授权,构建权益清晰、安全可靠的个人数据资源池。选取金融服务、文化旅游、医疗健康等领域个人数据,打造场景化个人数据产品。探索将个人数据的经营权属进行资产化、资本化商业运营,充分释放个人数据价值。
四、推进数据要素高效有序流通交易
(一)推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19.完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强化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统筹管理,通过“政府管理+企业运营”的方式,形成“政府依法授权、企业合法运营、部门依规监管”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模式。制定《泰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方案(试行)》,强化对公共数据社会化开发利用和运营安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全程监督管理、评估和退出机制。
20.打造全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统一平台。依托泰州市数据产业集团,打造全市统一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实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全过程可记录、可审计、可追溯,保障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依法合规、安全高效。统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渠道)建设,各级各单位原则上不得新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渠道),推动已建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渠道)整合纳入全市统一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管理。
21.推动基于授权的公共数据高效流通交易。优先支持与民生紧密相关、行业增值潜力显著和产业战略意义重大的公共数据授权给泰州市数据产业集团,支持泰州市数据产业集团采用自主开发、委托第三方开发等形式,进行公共数据运营和产品开发,按照“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要求,面向社会提供数据模型、数据产品和服务,并通过泰州市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平台进行上架和市场化流通交易。
(二)畅通场内数据要素流通交易
22.搭建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平台。创新运用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技术,搭建泰州市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平台,提供数据产品上架、流通交易、市场监管等功能和相关配套服务,实现“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数据可控可计量、数据可信可追溯”,确保数据使用全程留痕,不被泄露、篡改和滥用,实现对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全生命周期管理。
23.引导各类数据资源入场交易。推动利用公共数据开发的数据元件、产品在泰州市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平台上开展交易,推动政务部门、公共企事业单位及其他运用财政资金进行数据要素采购的单位,通过泰州市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平台进行交易采购。鼓励通信、电力、金融、交通、文化、电商等领域的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通过平台接入、数据托管等多种方式,接入泰州市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平台。
24.构建场内流通交易全流程标准体系。创新数据要素流通交易规则,构建符合泰州实际的数据要素流通交易标准体系,针对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安全治理、价值评估、技术运营等方面建立标准规范,保证标准规范的可落地、可扩展和可监管,并适时申请国家标准,推动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市场规范化、标准化。
(三)鼓励场外流通交易协同发展
25.建设特色主题数据空间。聚焦生物医药、海工装备、高技术船舶等优势产业,在国内率先探索以主题数据空间方式,赋能企业数据要素安全可信流通,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和数据要素融通应用。打造示范性主题数据空间场景,推动各类场景算法模型在行业间、企业间的共享应用,带动相关行业领域的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和应用需求。
26.拓展多元流通交易模式。鼓励行业龙头与上下游企业合作探索利益分成、直接购买等多种数据要素流通交易方式,通过对多方数据要素的整合利用,形成新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加快推动大企业主导建设的产业数字化发展生态,鼓励大企业利用产业大脑、工业互联网平台等产业链协作平台,面向产业链中小企业提供产业数据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
五、培育数据要素资产化多元生态体系
(一)做大做强数据产业集团
27.打造数据要素资产化综合服务平台。做大做强数据要素资产化登记确权、评估计价、入表核算、流通交易、资本化运营等多元服务能力,联合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共同搭建完善数据要素资产化运营服务体系。面向企业、行业和政府等领域数字化转型发展需求,提升合规安全、场景丰富的数据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供给能力。努力将泰州市数据产业集团建设成为“立足泰州,面向全省,走向全国”的数据要素资产化综合性服务平台。
专栏5:数据要素资产化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定位
数据资产登记确权:建设运营泰州市数据资产登记确权平台,实现数据资产存储归集、处理应用、交易流通等全流程凭证管理。
数据资产评估计价公共服务:为数据资产评估、计价、入表等资产化业务提供共性支撑服务。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开展泰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保障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全过程可记录、可审计、可追溯。
个人数据账户授权运营:基于个人授权,将个人数据经营权属进行资产化、资本化商业运营,释放个人数据价值。
数据要素流通交易:以泰州市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平台为载体,开展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定价结算等全流程运营管理服务。
28.打造“数产泰州”总集成平台。深度布局智慧城市和数字产业全链条,通过社会数据融合和先进技术引入,高质量高标准支撑“数字泰州”深化建设。聚焦医疗、教育、文旅、交通等重点行业,挖掘具有牵引效应、示范效应的数据要素应用场景,持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打造一批场景化数据产品和服务解决方案。
29.布局发展低空经济。打造城市级无人机服务平台,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集无人机飞行、时空大数据采集、智能应用于一体的无人航空数字运营服务。创新“按需付费”飞行服务模式,探索建立服务预约、综合调度、统一下发、集中管理为一体的无人机飞行运营机制,避免重复投资造成的资源浪费,有效助力城市数字化转型、提升城市运营数据的共享性。
30.率先探索数据要素资产化、资本化转化路径。以全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为基础,加快开展数据资源入表、数据资源“作价入股”等数据要素资产化运作,做大增厚泰州市数据产业集团资产规模。积极探索数据要素资本化路径,打通数据“要素”“资产”“资本”的价值循环,加速促进数据要素价值转化,反哺地方经济产业发展。
(二)培育发展数据要素产业
31.加强数据加工服务商引培。围绕数据清洗、数据标注、数据分析、数据可视化等方向,招引培育优质数据要素加工服务企业,推动数据要素加工服务向专业化、规模化、平台化发展。面向医疗健康、海工装备和高技术船舶、汽车零部件和精密制造、化工及新材料、光伏和锂电等优势产业集群,引进培育贴近业务需求的行业性、产业化数据商,提供数据加工处理、数据元件开发、数据产品开发等专业化服务。
32.发展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培育发展数据经纪、数据合规性评审、数据审计、数据资产评估、交易定价服务、交易争议仲裁等专业性第三方服务机构。支持泰州市数据产业集团加强与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合作对接,建立第三方数据要素资产化服务认证机制。
专栏6: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重点引培类型
数据资产合规服务机构:对数据资产进行合规审查并出具合规报告的服务机构。
数据资产评估服务机构:聚焦数据资产质量、安全、价值等领域,对数据资产进行评估,出具数据资产评估报告的服务机构。
数据资产经纪服务机构/数据资产经纪人:开展数据资产经纪业务的服务机构或个人。
33.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型企业。实施数据要素领军企业培育行动,建立数据要素型企业认定机制,鼓励企业探索新型数据业务与商业模式。聚焦医疗健康、海工装备和高技术船舶、汽车零部件和精密制造、化工及新材料、光伏和锂电等优势产业集群,挖掘培育一批“数据链主”企业,支持“数据链主”企业加强行业数据整合和开发利用,打造具有行业特色的数据产品和服务。鼓励中小企业通过产业链合作、引进第三方数据服务等多种方式,共同打造数据链上下游协同发展、互利互赢的数字企业共同体。
(三)强化产业运营服务能力
34.建设数据要素产业园。创新以众筹模式推动数据要素产业园建设,统筹现有产业园区软硬件建设成果,强化园区在数据接口、算力资源、隐私保护等领域的服务支撑能力,提供在投融资、数据资源、应用场景、人才等核心要素的供需对接和撮合服务,完善包括论坛、路演、培训、沙龙等在内的数据商公共服务。
35.夯实算力支撑体系。布局以主算力为核心、边缘算力为补充、终端算力应用为导向的“算力一张网”,建设泰州市一体化算力调度平台,开发实时监控、智能分析、合理调配等功能,为全市有算力应用需求的企业提供算力申请、发放、运行保障等服务,满足数据密集型企业在技术研发、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环节的存算需求。
36.提升协同创新能级。积极组建泰州市数据要素联合创新实验室,与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开展实验室联合研发,以揭榜挂帅形式开展行业场景试点,形成体现泰州地方和行业特色的创新研发路径。推动组建泰州市数据要素创新学院,打造全省唯一数据要素中高端人才培训基地,探索制定数据要素人才评价、认证共享与发展机制。建设讯飞医疗泰州医学人工智能研究院,打造人工智能医疗健康产业创新高地。
六、激活“数据要素×”融合应用潜能
(一)深度拓展公共数据开发应用
37.鼓励多方主体联合开发应用。加快培育一批公共数据应用开发服务商,畅通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的合作渠道,鼓励社会力量以授权应用、创新大赛、定向开放、联合创新载体等形式参与开发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加快完善共性能力赋能、价值收益共享等公共数据开发应用管理机制,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公共数据开发应用路径。
38.办好公共数据开放应用创新大赛。结合政务服务、城市交通、生态环保、医疗健康、文化旅游、社会治理等领域,通过竞赛实战发掘优秀数据应用人才和典型应用场景,营造良好的公共数据开放和应用环境。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开展数据开放创新应用,支持优秀团队和作品在泰州落地孵化。
39.挖掘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场景。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场景征集发布机制,突出民生服务、医疗健康、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领域,每年征集发布不少于100个应用场景,强化数据供给,挖掘数据需求,促进细分应用场景中的公共数据、社会数据融合复用,充分释放数据价值,赋能社会治理与产业发展。
专栏7:公共数据授权运营重点场景
民生服务:优先开放与民生紧密相关、社会迫切需要的便民生活、养老、助残、妇女儿童服务与保障、就业见习、创业创新、人力资源、政务服务等数据,打造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数字化服务体系。
医疗健康:融合诊疗、医保、健康等数据,鼓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慢性病筛查、普惠健康保险、健康管理、中医药传承创新、信用医疗等场景建设,提升医疗健康服务水平。
交通运输:融合公交、轨道、道路信号灯等数据,打造智能交通车路协同应用场景,提升城市道路通行效率。
文化旅游:基于景点场馆、交通客流、气象、酒店、餐饮、空间地理等数据,赋能投资指引、运营优化、收益管理等应用,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普惠金融:融合社保、公积金、不动产、市场监管、企业纳税、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等公共数据,为银行普惠金融服务提供数据支撑,降低信贷服务门槛和信贷风险。
其他:适时推动其他领域中落地性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的场景应用,鼓励跨部门场景应用开发。
(二)挖掘企业和个人数据应用
40.推动企业数据协同融合。围绕农业、工业、服务业等领域产业数字化发展需求,持续开展“上云用平台”行动,推进中小企业通过整合打通数据流,引领物资流、人才流、技术流、资金流,推动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供应链数据、消费服务数据、贸易流通数据等协同融合,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专栏8:传统产业数据要素协同应用场景
农业领域:推进种植、养殖、加工、流通、仓储、销售和可追溯的全产业链数据要素协同应用,发展适应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轮作休耕指导、生态环境监控分析、市场风险监控预报、病虫害监测预警、农资产品安全溯源、全产业链监测预警等数据产品和应用服务。
工业领域:推动企业协同应用用户需求、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环节数据,探索个性化定制与柔性生产模式,促进生产加工、运行管理等过程最优化决策和自适应调整,支持龙头企业打通产业链上下游,建设开放、弹性、智能的供应链体系。
服务业领域:以“幸福泰州·水城慢生活”为重要应用场景,加强旅游、文化等生活性服务业数据在精准营销、用户分析、行业监管等环节的协同应用。积极推进研发设计、维保检测、仓储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的产业链、供应链数据要素整合优化,促进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环节的服务循环畅通。
41.鼓励新业态新模式融合创新。积极培育“人工智能+无人机”“智慧交通+车联网”等跨界融合新业态新模式,加快跨领域多元数据融合,以数据规模扩张和数据类型丰富,催生新产业、新模式,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专栏9:新业态新模式数据融合创新
人工智能+无人机:推进人工智能大模型在计算机视觉、深度学习等训练数据与无人机智能感知、智能控制等应用数据融合,扩展无人机多模态的处理能力,推动全市无人机产业向智能化、微型化、跨域化发展。
智慧交通+车联网:深化全市交通要素信息、空间模型等数据与智能驾驶数据的融合应用,通过道路状况、交通流量和车辆行驶数据的融合汇聚,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和交通行业的技术创新和业务模式变革。
专栏10:个人数据授权应用场景
个人求职就业数据:针对就业服务场景,开发个人简历等数据产品和数据服务,形成简历投递、简历筛选(核验)、企业邀约、面试评估、入职背调、职员管理等功能和服务。
个人卫生健康数据:融合个人体检、就诊、疾控等数据,创新基于数据驱动的疾病早筛、职业病监测、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等数据服务。
个人消费数据:融合个人互联网、线下实体等消费行为数据,打造基于个人消费数据的精准投送、反向定制、即时零售等闭环消费生态。
(三)提升“数据要素×”支撑能力
43.搭建全市统一开发应用平台。打通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汇聚接入渠道,推动技术、资本、市场等资源汇聚,为各类数据开发应用者提供安全开放的可信开发环境和共性能力支撑,打造全国领先、合规高效的低门槛数据开发应用平台。
44.加强典型场景应用供需管理。支持消费商贸、文化旅游、工业制造、医疗健康等行业龙头企业,依托丰富的数据资源,加大数据产品研发力度,盘活数据资源。鼓励泰州市数据产业集团与行业头部机构合作,依托高价值应用场景培育数据需求方,促进垂直行业领域数据互联互通,拓展数据要素应用场景。
七、争取国家级医疗健康数据要素试点
(一)创新医疗健康数据流通交易模式
45.建设医疗健康特色数据专区。依托泰州市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平台,建设医疗健康特色数据专区,吸纳市场主体和数据、技术、资本等要素,面向医疗健康领域提供数据资产登记确权、评估计价、流通交易等一站式服务。积极与国内医疗机构、科研院所、相关行业企业开展对接合作,推动优质数据产品在专区汇聚和流通交易,提供更准确、更全面的医疗健康数据产品和服务。
46.构建行业数据流通交易规则体系。构建医疗健康数据要素价值评估模型,整合跨机构、跨地域的多元医疗健康数据,根据数据使用场景、分类分级等要求,形成医疗健康数据要素价值评估指标体系。围绕医疗健康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关键环节,加快制定交易标的、交易方式、交易流程等规则和标准规范,提升泰州在医疗健康数据要素领域的话语权和主导权。
47.探索医疗健康数据跨境流通交易。积极参与医疗健康领域数据流动、数据安全、认证评估等国际规则和技术标准制定。加强与上海、海南等区域协同联动,基于典型应用场景,探索安全规范的医疗健康数据跨境流动方式。
(二)探索推进医疗健康数据大规模应用
48.强化跨医疗机构数据协同优化。推进电子病历跨医疗机构间数据共享,在医疗机构间推广检查检验结果数据标准统一和共享互认,提高医疗资源配置效率。支持医保、商保机构之间加强医疗病历、医保结算、商保信息等数据协同,更大范围实现一站式理赔结算,提升医保控费、商保理赔风险防控能力,实现就医支付环节医疗服务与医保服务、商保服务之间全局协同优化。
49.推进医疗健康数据跨部门复用增效。融合体检、就诊、疾控等数据,结合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创新基于数据驱动的癌症早筛、职业病监测、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等公共服务模式,为疾病预防提供有效支撑。充分利用医院临床数据、医保支付数据、不良反应监测数据等,为新药研发市场规模测算、药物新适应症开发、临床试验设计、受试对象招募等环节提供数据支持。
50.鼓励跨领域医疗健康数据融合创新。支持公立医疗机构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向金融、养老等经营主体共享数据,支撑商业保险、疗养休养等服务产品精准设计,拓展智慧医疗、智能健康管理等数据应用新模式新业态。探索建立医疗健康人工智能大模型场景,推动可穿戴设备、远程医疗、慢性病监测等在大健康领域应用。
(三)创新打造医疗健康数据产品体系
51.创新特色医疗健康数据产品。面向“泰州队列”“泰康云”“基卫云”等“精准预防”“精准诊断”数据库,以及医疗健康企业生产经营形成的“精准制药”“精准给药”相关数据,以“精准预防、精准诊断、精准制药、精准给药”为方向,建立医疗健康数据产品普查机制,编制医疗健康数据产品地图,制定品牌建设导则,发布数据产品名录,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泰州医疗健康数据产品。
52.提升产业链数据服务能力。依托中国(泰州)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国科大泰州创新医疗产业平台等产业龙头和平台企业,加强医疗健康数据、知识、算法的融合创新和开放赋能,服务全国医疗健康产业链、数据链。鼓励泰州医疗健康龙头企业与国内产业链企业开展联合创新,在共性关键技术、系统平台、数据资源、应用服务等层面开展研究和数据产品研发创新。推动建设医疗健康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企业技术改造、科研开发、产业链供应链协同。
八、强化数据要素资产化监管治理
(一)加强数据要素安全治理
53.健全公共数据安全治理机制。推进数据共享开放安全保障制度建设,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公共数据采集、汇聚、治理、存储、共享、开放、开发、利用、销毁等各环节安全责任主体,督促落实数据共享安全管理责任。健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安全保障体系,按照“一授权一预案”要求,结合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应用场景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
54.压实企业数据安全治理责任。压实企业在数据采集汇聚、加工处理、流通交易、共享利用等环节应承担的安全治理责任。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不得利用数据、算法等优势和技术手段排除、限制竞争。压实企业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公共数据开放应用等领域的公共数据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有规可循、安全可控。
55.建立个人数据长效保护机制。健全个人数据安全事件投诉、举报、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探索由受托者代表个人利益监督市场主体对个人数据进行采集、加工、使用的机制。推动数据处理者按照个人授权范围依法依规处理数据,不得采取“一揽子授权”、强制同意等方式过度处理个人数据。
(二)强化数据要素流通交易监管
56.加强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市场治理。研究制定数据要素流通交易监管制度、互通规则和违规惩罚措施,建立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市场负面禁止清单。加强数据要素市场法规制度建设,加快制定数据要素流通交易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度。
57.强化数据要素流通交易监测。开展数据要素流通交易监测,将泰州市数据产业集团、泰州市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平台等纳入监测网络,对交易、定价、追溯等市场行为开展监测分析,建立数据要素流通交易监测报告制度。
58.严厉打击违规流通交易行为。加强对数据要素流通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打击涉及个人隐私、数据安全等数据流通交易的违法行为。针对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市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健全数据要素流通交易风险分析、预警防范和分类处置机制。
(三)加强数据要素资产化合规管理
59.严防虚增公共数据资产价值。规范公共数据资产交易和并购等活动,聚焦高溢价和高价值项目,扎实开展可研论证和尽职调查,规范实施公共数据资产化价值评估,严防“数据泡沫”。鼓励借助中介机构力量和专业优势,有效识别和管控相关潜在风险。
60.完善数据资产信息披露和报告制度。鼓励数据要素资产化各相关主体按有关要求及时披露、公开数据资产信息。泰州市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平台应对流通交易情况进行实时更新并定期进行信息披露,促进全市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市场公开透明。稳步推进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所持有或控制的数据资产纳入本级政府国有资产报告工作。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全市一盘棋,组建数据要素资产化专班,加强数据要素资产化工作整体统筹,研究推动重大事项,促进跨部门协同联动。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按照“可感知、可落实、可支撑、可考核”的要求,对任务进一步分解落实,按月列清单、按周抓推进,集中力量攻坚突破。
(二)强化人才支撑
加强对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数据业务骨干的能力培养,提升数字专业素养。积极引进数据要素领域专家、创新科研团队和技能型人才,完善人才引进、培育、评价、激励机制。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智库机构作用,为数据要素资产化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三)加强监督评估
加强数据要素资产化工作情况跟踪分析,定期开展工作进展情况评估,及时优化调整,对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构建全市数据要素产业评估体系,围绕数据要素产业规模、企业规模、可配置数据资源总量、标志性数据要素应用场景等关键指标进行统计与评估。
(四)加大政策支持
采用“揭榜挂帅”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部门、行业加快突破数据可信流通、安全治理等关键技术。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引导创业投资企业加大对数据要素型企业的投入力度。对数据要素市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各地各有关部门可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给予精准扶持。
(文章来源:泰州市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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