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癌的病因、诊断及规范化治疗

学术   2024-11-03 18:00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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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因


舌癌的病因至今尚未完全清楚,目前认为是“癌瘤病因综合作用”的结果。癌瘤病因包括:

①外来刺激因素,如残根、残冠、不良修复体、烟酒、嚼槟榔等局部因素的长期慢性刺激;

②内在因素,如神经精神因素、内分泌紊乱、机体免疫下降以及遗传因素等;

③由白斑、红斑、扁平苔藓和乳头状瘤等癌前病变发展而来;④也可能与HPV感染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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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与鉴别诊断


(1)发病原发部位在以轮廓乳头为界的舌前2/3(发生于舌后1/3者属于口咽癌范围,即舌根癌),90%以上为鳞状细胞癌。


(2)最常发生的部位为舌侧缘中1/3,其次为舌尖、舌背及舌腹。


(3)病变常表现为溃疡或浸润块,扪诊基底较硬,借此点可初步与创伤性溃疡和复发性口腔溃疡相鉴别。


(4)病变区及周围可同时伴有白斑或扁平苔藓或乳头状瘤等癌前病变,或相应部位存在慢性刺激因素,如残根、尖锐牙尖和不良修复体等。

(5)生长较快,常有明显疼痛及触痛,浸润舌肌时可导致舌运动受限或舌固定,影响说话、进食和吞咽。晚期舌癌可浸润口底、破坏下颌骨。如继发感染或侵犯舌根可发生剧烈疼痛,疼痛可放射到耳颞部。


(6)早期即可发生颈淋巴结转移,转移率较高,常可在易发生转移的ⅠB及Ⅱ区扪及肿大淋巴结。有时舌癌可发生对侧颈淋巴结转移或远处转移,远处转移一般多转移至肺部。


(7)CT检查显示多为软组织异常增生和肿块形成,增强后肿块多有强化表现,进而显示其与周围组织的分界。MRI病变信号在T1加权像多与周围肌组织信号相等,T2加权像多呈混合信号或高信号改变,增强后病变可有增强。全身PET-CT检查排除或发现远处转移。


(8)应注意与结核性溃疡、梅毒性溃疡和创伤性溃疡相鉴别。最终确诊需结合组织病理学检查,初诊必需包括TNM分期。


03
    

规范治疗原则及方案

手术治疗


手术为主要的治疗方法,手术必须严格遵守“无瘤”操作原则。


 (1)原发灶切除

应在距肿瘤边界外1.5cm左右处切除或遵循解剖间室切除,到达各方向切缘阴性是手术原则。

术后舌体缺损小于1/3者可直接拉拢缝合,缺损大于1/3而小于1/2者可视具体情况行直接拉拢缝合或选用不同皮瓣整复,缺损大于1/2者应用带蒂或血管化游离皮瓣进行立即整复。


 (2)颈淋巴组织清扫

T3和T4患者或肿瘤浸润深度大于0.4cm的患者应同期行选择性颈淋巴清扫术。

若已证实有转移者,应同期行根治性颈淋巴清扫术,术中应注意口底淋巴结的清扫;若癌灶超过中线,根据情况可考虑行双侧颈淋巴组织清扫术。

有条件也可在术中行前哨淋巴结活检,用以确定颈淋巴清扫术术式。

放射治疗 


(1)可用于T1和T2期患者的单独治疗。


(2)用于T3和T4期患者的术前或术后辅助治疗。术后辅助放疗开始时间距离手术时间应不超过6周。

药物治疗


首选药物有金属铂类(卡铂或顺铂)、氟尿嘧啶和紫杉醇类(多西他赛或紫杉醇)抗癌药物,多为联合用药,常用方案有:铂类+5-氟尿嘧啶+紫杉醇类,或铂类+5-氟尿嘧啶,给药方式推荐首选静脉时辰给药。

一般用于:

 (1)有全身转移者。

 (2)术前、术后辅助治疗。

 (3)与放疗联合应用,即放化疗。

免疫治疗或靶向治疗


对复发、不能手术切除、全身转移、含铂类药物化疗失败的晚期舌鳞癌患者,可行免疫治疗或靶向治疗。

目前免疫治疗主要用免疫检测点抑制剂Pembrolizumab或Nivolumab行PD-1/PD-L1通路阻断治疗。Pembrolizumab单药或与铂类/5-氟尿嘧啶联用均为一线治疗方案,但Pembrolizumab单药作为一线治疗方案仅适用于肿瘤PD-L1表达CPS≥1的患者;靶向治疗目前用西妥昔单抗治疗,一般与化疗药物联合应用,常用方案为EXTREME方案(顺铂/卡铂+5-氟尿嘧啶+西妥昔单抗)。

综合序列治疗或多学科综合治疗(MDT)


主要是针对中、晚期患者的治疗,即是以手术治疗为主,有序结合多种方法的综合治疗。

一般公认序列是:先行手术切除肿瘤,或先行化疗或放疗待肿瘤缩小后再行手术切除,术后若证实有不良预后因素,应再行放疗或放化疗。

舌癌及口腔癌和口咽癌的不良预后因素均包括:切缘阳性、淋巴结包膜外受侵、多个淋巴结转移、神经周围、淋巴管、血管受侵。

术后功能康复治疗


包括吞咽功能训练、言语障碍纠正、肩部康复训练,牙及咬合、营养状况及抑郁症的评估和治疗。

随访


随访是包括舌癌在内的所有恶性肿瘤诊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前面的治疗同等重要。

在治疗结束后4~6周应进行第1次随访,2~3个月应行包括颅底至颈根区域的增强CT或MRI的基线影像学检查。在治疗后的前2年期间每1~2个月随访一次,3~5年期间每4~6个月随访一次,5年后每6~12个月随访一次。

随访内容主要包括对原发灶周围及双侧颈部进行体格检查,对不能直视清楚的部位可用内镜检查。在治疗后的前2年期间每6个月以及3~5年期间每12个月应对原发灶及颈部行增强CT或MRI等影像学检查,对怀疑有复发或转移者可行组织活检或PET-CT检查。对接受放疗后的患者每6~12个月检查促甲状腺激素(TSH)以评价甲状腺功能,对吸烟者每年行一次胸部CT检查。

在随访期若患者出现任何异常症状应及时随诊,不必遵循以上时间。

来源:杨凯主编.口腔颌面外科疾病临床诊断要点与规范治疗原则.第1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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