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媒记者打不得,其他媒体的记者也都打不得

文摘   2024-11-16 00:10   湖南  

11月14日下午,《经济参考报》的记者王文志、程子龙等在采访中遭遇袭击,除手机被抢夺外,王文志本人右手受伤。

11月12日,《经济参考报》刊发题为垫层一割就开,合新路建材料以次充好存安全患》的报道,揭露了合新铁路(合肥至新沂)多家施工单位为节省成本,以次充好,违规将“三元乙丙橡胶弹性垫层”偷换为不符合铁路行业标准的“再生胶仿制品”,这些仿冒品性能远低于设计要求,存在安全隐患。14日,王文志等继续安徽追踪调查此事时,在合新高铁中铁七局施工现场遭到阻拦和殴打。

这一次,声援记者的声音很多,但有些声音有点走调了,比如强调王文志等记者是新华社的记者,说什么央企打了央媒的记者,似乎央媒的记者打不得,其他媒体的记者就打得。

首先,《经济参考报》并不等于新华社,这两家是有极大的区别的。我十七年前在新京报工作,新京报当时属于光明日报集团,但我从来不敢自称是光明日报的记者。

其次,不管是哪里的记者,只要是真做新闻的记者,都打不得,打人违法,打记者若构成了轻伤,那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王文志被打,对于我这类观察当下社会舆论生态的人来说是一个很典型的案例。

前些时,我问曾担任人民日报海外版总编辑的詹国枢老师十个业务问题,其中一个问题是:我过去工作过的几家媒体基本都是市场化媒体,所写的多数都是监督报道,采访经常受阻或者是不太受地方政府的欢迎,您过去工作的环境是怎么样的,有没有遇到过不太受欢迎的情况,如何处置应对的?

他回答说:我过去工作过的媒体有两家,一是经济日报社,一是人民日报海外版。从大类看,都属于党报,传统主流媒体。我们也搞监督报道,也称为批评报道。批评地方政府的不足或者缺点,甚至错误,从内心讲,当地当然是不欢迎的。我们的报道往往是,驻地记者发现问题后,觉得有一定价值,经过核实,便报道出来。报道以后,常常还会有追踪报道,采访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协助地方政府把问题解决好,也可以说是“多帮忙,少添乱”吧。所以,总体上并没有受阻或者干扰。

“多帮忙,少添乱”这样的说法,我是不太赞同的。很多监督报道给地方官员和地方政府添了乱,但给地方上绝大多数的老百姓帮了忙。说监督报道添乱,多半是站在地方官员和地方政府的角度在说话。

王文志等记者曝光铁路建设时使用劣质材料,这关系着铁路工程的质量,进而关系着无数旅客的生命安全,从铁路部门和工程建设方的角度看,给他们添了乱,但从无数的铁路旅客的角度看,当然是在给更多数量的民众在帮忙,这种批评报道是有益于社会进步的,不是添乱。

可是,有着如此重大社会意义和价值的采访,也光天化日下因记者被打中断了。

媒体对社会上存在的问题尤其是涉及公共利益的问题进行监督和批评,是给为非作歹、知法犯法、滥权渎职的部分官员和机构添了乱,但给广大民众帮了忙。媒体记者若对严重的社会问题视若无睹,那是渎职。

王文志据说获得过8次中国新闻奖,那他一定是有记者证的,否则怎么能拿如此多官方高层级的新闻奖呢?可是,有记者证的王志文在采访一起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新闻时,居然被打了。

王文志等记者被打,足以证明很多地方抵触记者采访并不是真的在乎记者有没有记者证,而是在乎你是不是监督到点子上了。只要记者的采访报道打到了这些人的七寸,对于没有记者证的记者,他们会以没有记者证为由拒绝采访,对于有记者证的,他们一定会找到别的借口把记者忽悠走、架走、抬走甚至打将出去。

所以,有时候媒体在地方上去做舆论监督是否受阻,根本不在于记者是不是建设性批评,也不在于是不是有记者证,而在于地方官是闻过则喜、闻过则改还是想掩耳盗铃、瞒天过海、逃避责罚。

在《给官员讲课必强调:监督只有真假没有善恶之分》一文,我反复表达过地方上经常以没有记者证拒绝采访纯属搪塞敷衍甚至是想逃避监督的观点。心里坦荡没有鬼的人,是不会怕真记者的,更不会打记者。但凡动粗的,十有八九是“有病在身”。

记者,不论是央媒的还是地方媒体的,不管是调查记者还是一般记者,只要是真正做新闻的都打不得,我们必须义正词严地表明这个态度。只有一种记者可打,那就是打着做新闻的旗号搞敲诈勒索的。可是,这类人要的是钱不是真相,很容易被收买搞定,也就不需要动手打了。

最新的消息说,殴打记者的5人已经被行政拘留,分别拘留13日、13日、12日、10日、7日。可是,这些人是什么身份、谁指使的、幕后真凶是谁,目前还都不清楚。

期待王文志和经济参考报继续调查合新高铁工程质量问题,用更扎实的报道、更有力的批评回应和回击使用暴力后躲在暗处的某股势力。

2024年11月15日

衣者褚
重新定义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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