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c、钢铁与光伏

财富   2024-12-30 16:20   江苏  


今年10月以来,中央主管部门和光伏行业协会对中国光伏的健康有序发展采取了更全面的措施,包括降低出口退税、修订更严格的产能规范管理办法、定期发布各环节成本参考价以及签署自律公约配额限产。


有人将签署公约的33家光伏企业比作光伏行业的opec,将12月5日光伏行业大会内召开的闭门会议比作光伏行业的遵义会议。那么,opec当年的效果到底如何,是否有借鉴意义?国内传统行业过去的供需矛盾是如何解决的?此次限产限价限新增的一系列措施又会有什么样的结果?本期我们将详细讨论一下opec、钢铁与光伏。



1

海的另一边


我们把时针拨回到上世纪50-60年代。


二战后,欧美及日本的经济发展逐渐加速,石油消费大幅增加。但是,作为石油主要生产国的中东、拉美国家并没有获得相应的利润。这是由于石油价格受主要石油公司(如七姐妹公司)的控制,这些美国、英国和荷兰等国家的公司垄断了石油的勘探、开采和销售权。发展中国家在石油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缺乏对资源的定价和控制权。


因此,由沙特阿拉伯、伊朗、伊拉克、科威特和委内瑞拉在1960年于伊拉克成立了石油输出国组织,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欧佩克 OPEC”(Organization of the Petroleum Exporting Countries)。目前该组织已经包括了数十个亚非拉石油国家。


我们简单复盘一下OPEC的历史进程。


虽然OPEC成立的初衷是为了团结石油出口国,协调石油生产和价格,但在一开始,组织的成员国并没有形成统一的战略,很多成员国之间的石油生产水平、经济发展状况和政治利益并不相同。


这种情况在70年代初期出现了变化。


在美苏冷战的地缘政治背景下,阿拉伯世界的统一性大幅增强,尤其是在以色列和这些阿拉伯国家的冲突下,石油成为了一种政治工具。1973年10月,以色列与阿拉伯国家(特别是埃及和叙利亚)的阿以战争爆发,OPEC随即决定实施石油禁运,减少石油输出,特别是对美国、荷兰和其他支持以色列的国家。同年12月,阿拉伯成员国宣布收回原油标价权,并将其基准原油价格从每桶3.011美元提高到10.651美元,翻了两倍以上。这对全球经济造成了巨大冲击,西方工业化国家在此期间经历了严重的经济滞涨,OPEC也首次展现出强大的市场控制力。


此后,作为第二个石油出口国的伊朗于1979年爆发革命,新政府实施国家化石油政策,导致伊朗石油生产骤减。OPEC再度通过限制产量,进一步推高油价,但在此期间组织内部已经出现了少许分歧,主要是沙特阿拉伯和次要产油国之间的产量和价格政策。这一分歧在80年代逐步放大,OPEC未能达成统一的产量目标,导致市场供需失衡。部分OPEC成员国开始超过配额生产石油,导致石油价格下跌。


上世纪90年代直到2008年经济危机之前,随着冷战结束以及中国、印度等新兴市场崛起,OPEC通过适度增加产量来满足市场需求。当然,在此期间也出现了俄罗斯、墨西哥等非OPEC国家的激烈竞争,但由于需求旺盛,油价整体处于震荡上涨的阶段。


2008年的经济危机带来了油价的暴跌,但在此之后,同样严重的是美国的页岩油革命导致其生产能力大幅提升,美国成为全球主要的石油生产国之一,逐渐取代OPEC的一部分市场份额。同时,OPEC内部的矛盾加剧,特别是在沙特和伊朗之间的竞争。2016年,OPEC达成了与非OPEC国家(特别是俄罗斯)的合作协议,共同减少石油产量,以应对油价长期低迷的问题。


进入2020年后,一方面,疫情的影响再次冲击全球经济,导致需求的崩溃,OPEC+在2020年达成了历史性的减产协议,减少每日970万桶的原油产量;另一方面,全球能源转型的推进和可再生能源的崛起让OPEC面临了新的挑战,OPEC组织的影响力与1973年相比已经大不相同了。




2

组织or联盟


我们可以发现,如果强行用OPEC来类比光伏自律联盟是不合适的,二者还是存在不少差异。


首先,OPEC是国与国之间的合作组织,有国家信用的背书,违约成本较大,动作也更为谨慎;另一方面,从资源属性来说,石油的供给相较于硅料更容易控制,停止开采石油,石油资源依然在那里,并不会枯竭,但如果停止硅料产出的话,已建成的产线是有报废风险的;此外,石油资源非常集中,属于必需品且具有垄断性,组织内成员国的数量少而市场份额大,具体措施的推进相对容易。


但是,OPEC的历史进程也是有许多可借鉴之处的。


所谓的组织或者联盟,是由多个成员个体组成的,而且其中往往有一个主导成员(比如OPEC的沙特)。但是,由于每个成员的自身情况和诉求不同,要达成共识容易而具体落实却很难。这就导致了过去六十年间,除去1973年的极端情况,OPEC内部或多或少是有分歧的。再加上外来玩家的入场(比如非OPEC的俄罗斯、墨西哥)、技术创新的冲击(比如美国的页岩油革命)、根本性战略的转变(比如近几年的全球能源转型),组织想有所作为其实是非常困难的。


以上几点映射到光伏自律联盟上,也是值得深思的。达成行业统一减产、改善供求关系的共识固然容易,但上游各自减产多少、产能如何分配以及下游价格如何控制、龙头和二三线在竞标中的差异如何解决,行业内部是存在分歧的。更不必说如果未来供需关系转好、产业链价格上涨,联盟内部是否会出现分化,因为这本就是“战时”的限产限价,就像1973年的石油危机之后一样。


可以说,行业内部达成共识、签署自律公约还只是行业供需关系改善的第一步,此后的道路将更加复杂。



3

本地和尚


OPEC的例子或许还不够“本土”,毕竟是发生在海的另一边,有一定的地域文化差异和国际政治背景。那么,我们再来看一些国内工业制造业的产能出清历史。传统能源、黑色金属、建筑建材是最典型的例子,包括煤炭、钢铁、水泥、玻璃等等,这里以钢铁为例。


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启了我国城镇化率增长最为迅猛的二十年,相应的钢铁产能产量也在快速走高。叠加08年经济危机后我国推行的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导致钢铁行业过度扩张,钢铁产量持续攀升。2000年我国的粗钢产能仅1.3亿吨,而在短短的8年后就已经超过了5亿吨,翻了三倍,在2014-2015年更是达到了顶峰的11.3亿吨。


其实早在2013年,工信部就发布了19个工业行业第一批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其中就包括山东、河北、重庆等地的24家钢铁企业,但这一举措并未带来产能扩张的放缓。


这种产能扩张的速度一直持续到2015年。


那一年,钢材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出现了全行业亏损的局面,产能严重过剩,恶性竞争蔓延。在2015年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中央首次明确了要在煤炭和钢铁这两个行业开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钢铁的去产能之路正式开启。


2016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的钢铁项目”,新增项目必须通过产能置换。同时,该意见提出了对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要求化解钢铁过剩产能1亿-1.5亿吨,相当于清退10%左右的现有产能。同年,财政部发布了《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对化解煤炭、钢铁过剩产能的奖补资金、财税支持、金融支持、职工安置、国土、环保、质量、安全这八大方面提出了配套政策,优化了产能退出机制。


2017年,政策再次发力,发改委和工信部联合出台了《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通过更加严格的差别电价和基于工序能耗的阶梯电价,提高了钢铁企业的生产成本,主动加快了落后产能的淘汰。同年,由多个钢铁协会组织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打击“地条钢”、界定工频和中频感应炉使用范围的意见》,国务院成立联合执法督查组,直接取缔了落后的“地条钢”产能。


经过多方的努力,这一套政策组合拳在2016-2018年间收获了重大成效。2016年化解过剩产能6500万吨,2017年5500万吨,2018年3000万吨,提前2年完成了1.5亿吨的任务,钢材价格也重新回归到2012-2013年的位置。


好景不长,随着钢材价格的抬头、违规查处的放松,不少此前关停的产能又出现复产的情况,再加上过去已经在建产能的陆续释放,2019-2020年我国粗钢产能持续反弹,几乎再次回到11亿吨的位置,钢材价格也处于缓慢下跌中。2020年底,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的提出,工信部等主管部门再次狠抓违规新增产能、置换不规范产能以及高能耗低效不环保产能。此后,我国钢铁的产能产量变动趋势逐步放缓。



那么钢铁行业的未来如何呢?我们以日本作为参考。


二战后日本经济几乎崩溃,自1950年代中后期,日本开始进入快速增长时期,工业制造业生产复苏。到了1960年代,日本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重要产业如钢铁、汽车、电子等逐渐成为世界领先。1973年第一次石油危机后,日本不得不调整其产业结构,发展高附加值的技术密集型产业(如电子、汽车、机器人等),汽车和电子产品成为出口支柱而国内传统的工业制造业建设从此放缓。


我们拉了一下中国和日本的粗钢历史年度产量,日本在经历了60-70年代的高速发展后,粗钢产量在1973年达到顶点,随后进入漫长的平台震荡期。在此期间,钢材下游的建筑业、基础建设和机械都已经过了高速增长阶段,钢铁产业进入成熟期,未来需求有限。事实上,我国目前也正在经历这一阶段。




4

两点启示


钢铁行业的产能出清至少可以给我们带来两点启示。


第一是中央主管部门的介入程度。


我们可以看到,2016-2017年中央主管部门联合其他部门以及行业协会,通过设置量化目标、严控新增产能、优化退出机制、限制电价倒逼高能耗产能淘汰、重点打击个别落后产能等措施,对清退落后产能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


我们对比光伏行业的政策情况,工信部通过修订《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及管理办法,通过更加严格的量化指标严格控制新增产能的准入;同时,工信部牵头发改委、国资委对光伏行业协会的成本参考价做出官方认证;另外,海关总署也通过降低出口退税,劝退一些重心放在海外市场、依靠退税补贴的二三线企业产能。


当然,主管部门对光伏行业并未定调为“产能过剩”,只是阶段性的错配。这其中最核心的原因在于,随着城市化、大基建的落幕,钢铁行业已经步入一个行业的成熟期,而光伏行业距离2020年的平价上网还仅仅过去了4年,未来市场空间依然存在,属于行业的放量发展阶段。也就是说,如果用我国的钢铁行业来完全类比光伏,也不是太合适的。因此,一些强硬的措施,比如设置具体的出清目标、财政部出手的保障退出以及直接限制行业电价等等,并不会在这一阶段推出。我们更多的是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行业协会及各个企业自己走出来,甚至是走一步看一步。这可能就真如行业协会所说的,“独行快,众行远”。光伏行业真正达到供需平衡,我们还有一段不短的路需要走。


第二是第一轮过剩产能退出后的变化。


多晶硅和钢铁行业一样,都属于重资产的行业,投入的资金牵涉到多方的利益。产能阶段性的停产后,并不一定能保证真正的产能退出。就算是企业的破产清算,导致的也只是生产机器的流转,而非湮灭。也就是说,产能出清后的反复是存在的,所谓“僵尸产能”也将是存在的。


光伏行业内存在一个这样的说法,多晶硅产能关停一年后,如果平时养护的好,完全是可以再次复产的。那么我们来简单粗暴的算这样一笔账,如果按行业年产能290万吨、行业平均开工率45%计算,那么目前多晶硅的月产量为10.88万吨。25年预计组件需求量按600GW计算的话,对应的月度多晶硅需求为10万吨。库存方面,截至24年年底行业多晶硅的库存约为27-28万吨,相当于2-3个月的消耗量。假设去除贸易商拿货,再去除一个月的库存储备,那么需要去库的多晶硅大约在15万吨左右。12月24日,通威和大全同日发布了减产计划,二者的产能合计达到120万吨。倘若双方减产后行业的平均开工率降到了35%,月产量降至了8.46万吨,那么需要去库的15万吨多晶硅也需要十个月进行消化。如果在25年底前完成了多晶硅的去库,那实际上这些暂时关停的产能还有再次复产的可能。届时如果价格大幅回升,多晶硅产能将会再次反弹。


当然,部分中小产能在24年下半年就已经停工,而且600GW也只是一个中性的需求预测,如果未来光伏装机继续上涨,供需矛盾依然能够得到较好的缓解。实际上,这已经是25年下半年的事情了,最近需要关注的,就是25年上半年的配额限产能否得到很好的执行。上游源头的出水控制的好,也将逐渐传导到下游组件,进一步限制低价竞标的乱象。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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