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由农民私人所有?新中国历史上真的存在过!

楼市   2024-09-28 12:09   浙江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实行了「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的土地改革,轰轰烈烈,也广受群众欢迎,直到1962年社会主义改造全面完成。

这一时期(1949-1962年),宅基地由农民私人所有,国家承认农民对宅基地和房屋的所有权,可以自由买卖、出租、继承等,都不受限制。

土砖家律师
在这里,搞懂农村宅基地。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