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自2012年以来,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为首的MBI集团通过发行虚拟数字货币的方式,要求参加者缴纳700元至24.5万元人民币不等的费用获得平台会员资格,以高额返利为诱饵,以发展会员数量、投入资金数量作为计酬方式或者返利依据,实施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该集团共发展会员一千余万人次,涉案资金超一千亿元人民币。
2020年11月,重庆市公安局依法对张某某立案侦查;2021年3月,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对其发布红色通报。2022年7月21日,泰国警方抓获张某某。随后,中方依据双边引渡条约向泰方提出引渡请求。今年5月21日,泰国上诉法院终审裁决将张某某引渡中国,8月14日,泰国政府作出行政决定,支持法院上述终审裁决。
公安部“猎狐行动”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张某某的成功引渡,显示了中国政府维护公民权益、捍卫法律尊严的坚定决心和意志,是中泰执法司法合作的重大成果,对巩固深化中泰两国执法司法合作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也将对今后中国和其他国家引渡合作起到积极示范作用。
在以往的文章中,我们也专门揭露过MBI集团关于虚拟货币传销的案例,详情可戳(那些忽悠千万人的币圈千亿“神盘”,你都知道几个?)
虚拟货币传销在全球范围内都带了巨大经济损失,据区块链情报公司TRM Labs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因加密货币金字塔和庞氏骗局损失金额高达 66亿美元,而2022年因此导致的损失为78亿美元。
据悉,2016年—2019年我国虚拟货币传销活动尤为猖獗,造成了巨的经济损失,也引发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2016年,公安部就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打击,对150余起“虚拟货币”类传销犯罪案件立案侦查,破获了“克拉币”“霹克币”等近20起涉案金额过亿元的“虚拟货币”犯罪案件。
从以上图表也可以看出,2017年—2021年涉虚拟货币传销相关文书迅猛增长。随着虚拟货币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以及警方对虚拟货币传销的专项打击行动,近年来我国虚拟货币传销态势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相关犯罪活动依然时有发生。
从最初的单纯以虚拟货币为噱头的传销模式到云挖矿、假平台、智能合约,虚拟货币传销模式也在不断翻新。常见的虚拟货币传销模式有:
这类传销,打着虚拟货币、区块链、元宇宙等新概念的幌子,声称因建设世界级项目的需要,或建设慈善平台、慈善基金的需求发行所谓的“虚拟货币”,宣扬高额回报,利用人民想要暴富的心理诱导投资。实则这些所谓的“虚拟货币”就是传销币,根本不会上链,涨跌都可通过后台数据控制,没有任何价值,就是纯纯的数字游戏,如曾疯狂传播的维卡币、百川币、亚欧币、五行币、恒星币、暗黑币、易物币等。
在链上打造虚拟货币交易所、钱包平台,并以高额收益为诱饵,吸引投资者开设高额账户。但是要获得交易所、钱包账户名额,需被邀请+交一定的门槛费。并以高额返佣诱导投资者发展下线。
打造虚拟货币钱包等所谓的虚拟货币投资交易平台,可开源进行虚拟货币存储、托管和投资。平台宣称有量化交易机器人、搬砖套利等手段,只要用户将自己的主流币存储在平台,或者将主流币兑换成平台币,就可以获得高额的投资收益。但,收益的高低是由质押存储币的多少和发展下线会员数量决定的,由此诱导投资者不断加大投资和发展下线。
借助DeFi概念,通过智能合约技术打造去中心化理财产品吸引投资者,设置花样繁多的奖励方式,诱导会员投资、拉新发展下线。但这些合约可能事先就设好了“后门”,方便项目方卷款跑路。这类传销活动更为隐蔽,没有涉案APP等,只有一个链上合约,参与规则都自动写到和合约代码中,参与者通过地址自动绑定层级关系,极难被发现和追踪。
除了上述常见的模式外,虚拟货币传销还有许多新变种,例如与积分商城结合的模式:用户通过购买某商品获得积分,但是不是用钱来购买而是虚拟货币,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
虚拟货币传销为何屡禁不止?
我们都知道只要没人参与,传销活动自然无法进行下去。但是,高额的利益,想要发财、暴富的心理,让不少投资者难以抵御金钱、高收益的诱惑,进而忽视或者无视了相关的风险,盲目一头扎入其中。
虚拟货币传销发起灵活,通过互联网、社交媒体、社交平台,可形成病毒式传播、迅速扩散,参与人员隐蔽、广泛。
①线索发现难:虚拟货币传销手段不断翻新,通过层层伪装,很难被发现。加之,虚拟货币传销常常出现前期没有人举报,而后期发现受骗想举报却存在证据不足问题,这时项目团伙早已跑路、相关的资料也难以查找。再有,项目的真实情况只有参与会员才了解,很难获得一手资料;
②证据查控难:涉虚拟货币传销链上数据追踪、分析困难,证据体量大,取证难度大且耗费资源多;跨境取证难度大(如交易所调证);
虚拟货币传销已横行多年,对民众和社会都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投资者一定要充分认知其高危险性,不要被暴利诱惑、抱着侥幸心理去参与。
如果您在虚拟货币传销案件侦办中有技术和产品协助需求,都可随时联系我们。
微信扫码
虚拟货币案件技术协助直达
打击缅北涉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再传捷报,虚拟货币诈骗“又上榜单”
揭开“虚拟币洗钱”新面纱|“两高”司法解释将通过“虚拟资产”交易明确列为洗钱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