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以打对打,以拉对拉

文摘   2024-10-08 00:02   北京  

决策

“以打对打,以拉对拉,这就是革命的两面政策。只要大地主大资产阶级一天没有完全叛变,我们的这个政策总是不会改变的。”


辩证法分析

打和拉构成了一组正反面,打是斗争的性质 ,拉是妥协和团结的性质。这是一个行动的己和彼的正反面,这样就使这个行动实现了己和彼的正反面兼具,这样就迫使从对方的立场考虑行动和问题。


这个策略本身要符合,

1)有利原则,打必须能赢。

2)有理原则,能获得第三方的同情、理解和支持。

3)有节原则,打完后要谈判解决。

拉是属于打完后要谈判的部分。因为有理、因为有利,所以,就迫使对方三思其行动,能更多的站在我方的立场设身处地的考虑,又因为我方不好惹,所以,打之后的拉,就可能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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