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专利可分为三大阶段,即申请、授权、维持,案件在每个阶段都需缴纳对应的官费。然而在缴费前,还需要了解一些常见的情况,例如:
费用是否可以减缓?
钱交错地方了怎么办?
交多/少了怎么办?
钱已经交了还显示未缴纳?
......
如果要享受申请费的减缴,那么在案件申请时就应当提出这一请求,否则需全额缴纳申请阶段的官费。当案件在申请时办理费减后,办登费及授权当年起10年内都可享受费用减缓。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只能请求减缴尚未到期的收费。减缴申请费的请求应当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减缴其他收费的请求可以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也可以在相关收费缴纳期限届满日两个半月之前提出。未按规定时限提交减缴请求的,不予减缴。
不能享受减缓的费用: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费、变更费、副本费、无效请求费、恢复费、期限延长费。
以银行转账方式为例,缴费人转账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填写电子缴费清单时也应当选择一致的收款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假设转账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缴费清单填写成了北京代办处收款,费用还是否可以缴费成功?
答案是不可以,此笔费用经代办处审核后发现并没有实际入账,所以此官费会视为未缴费,先前转账的费用会自动原路退回。
部分代办处/分理处易选择失误,在填写清单时务必应仔细核对!
例如南京、济南,注意区分后缀是否有分理处。
图源:专利业务办理系统
比如一件发明专利申请的第二年年费应缴纳600元,缴费人实际只缴纳了90,情况等同未缴纳。中国多国网会显示费不足,且不会因为已缴纳了一部分费用而延长或暂停计算缴费期限。
图源: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网站
正确的处理方式:在缴费期限前完成差额的缴纳。
①缴纳的金额特殊——同下一年的年费金额一致
若缴费人缴纳第五年年费时 实际缴纳了180元,国知局是否会判定为已缴费并留存溢付的45元?
正确的处理方式:在第五年缴费期限前缴纳完135元,第六年年费可不再缴费,下次缴费直接缴纳第七年180元即可。
例:在缴费期限前足额缴纳了年费,官网还是显示未缴费
图源: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网站
出现这种情况大概有以下两点原因:
1.官网暂未更新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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