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转型与人口流动的背景下,成年子女如何通过送礼表达孝意、缓解焦虑?这篇研究深入探讨了“代际送礼”背后的独特动机与行为特征,揭示异地居住对子女送礼习惯的深远影响。通过构建代际送礼模型,为理解礼物消费中的亲情维系与心理投射提供了全新视角。让我们一起阅读,重新审视礼物在家庭关系中的深刻意义!
林荫 中国传媒大学
符国群 北京大学
张丽君 陕西师范大学
《南开管理评论》2023年第6期
中国社会转型背景下子女对父母送礼行为研究
兼论“垂直关系”和“空间距离”对送礼行为的影响
摘 要
本文基于对106位成年子女的深度访谈,试图理解子女给父母送礼行为背后的动机及过程。在与既有礼物赠予文献对话的同时,重点探讨孝道文化背景下“垂直关系”和“空间距离”对子代给亲代送礼所带来的影响。本研究发现,不同于平等个体或处于“水平关系”个体之间的送礼,子女给父母这一“垂直关系”下的送礼行为是在孝道规范下的单方面“感恩”和“回馈”行为,具有“孝意表达”和“缓解焦虑与内疚”的双重功能,在多个方面与“水平关系”下的送礼存在差别。不仅如此,“异地居住”所带来“空间距离”的增加导致子女无法依照传统的孝道规范“行孝”,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独特的送礼行为。本研究不仅丰富了Sherry提出的送礼过程模型,且基于“缓解焦虑与内疚”的视角开辟了代际礼物消费研究的新场域。
关键词
社会转型;代际送礼;垂直关系
空间距离;“行孝”焦虑
引言
伴随社会转型和大规模城镇化,我国大批人口从三四线城市和农村地区涌入一二线城市,其中进入大城市务工或求学的年轻群体占比很大,这不仅带来了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留守儿童”问题,也使得大量成年子女与父母常年异地居住。[1,2]虽然现代交通与通讯系统使子女与父母的沟通联系十分便捷,然而分隔两地和无法共处的现实也前所未有地加剧着双方的负面情绪。[3]对于子女一方,这种负面情绪既源于无法当面陪伴照顾父母而产生的愧疚,也来自对年迈父母健康与安全的担忧与焦虑,更有与最亲近的人不在同一空间所带来的思念。中国传统文化中“随侍在侧”“奉养双亲”等“孝道”规范的影响,[4]进一步加强了异地子女因“行孝困境”产生的负面情绪。在此背景下,异地子女会主动采取不同的策略予以应对。
对于从农村移居城市的子女,最为常见的做法是尽赡养义务,即定期给父母生活费用等经济支持。但伴随我国养老体系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新一代年轻人的父母(尤其是居住在城市的父母)基本都享有退休保障,经济上对子女的依赖减弱,[5]传统孝道意义上的“赡养父母”无论是必要性还是有效性均在弱化,以礼物来表达对父母的爱意则日益普遍。
根据Befu的研究,交换关系可分为横向和纵向两种类型。[6]现有礼物研究多是以送礼者和收礼者的亲疏远近(Closeness)即“横向”关系为基础,鲜有研究从地位、辈分等差异的“纵向”或“垂直关系”角度对送礼行为进行探讨,罕有学者将子女对父母赠礼作为一种单独的类型予以研究。不仅如此,目前关于礼物赠予的研究,均植根于社交对象之间“相互回馈”的基础之上。根据黄光国对人际关系的划分,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关系,既不同于陌生人间的“工具关系”,也不同于“熟人”间的“混合关系”,“情感关系”和“需求法则”构成了这种关系的基础。[7]
在“情感关系”和“需求法则”的支配下,子女对父母的送礼行为会呈现出哪些特点?为什么会有这些特点?子女与父母异地居住,即“空间距离”的增加将从哪些方面改变前者对后者的送礼行为?这些是本文试图重点探究的问题。具体而言,本研究试图在深度访谈成年子女的基础上,探究他们给父母的送礼动机、送礼过程以及给父母送礼后的心理感受,以期透过与现有礼物赠予(Gift-giving)研究的对比,来更深刻地理解孝道文化下的“纵向层级关系”如何影响子代给亲代的送礼行为。不仅如此,我们还将比较同城居住与异地居住的子女在给父母送礼的行为上呈现的差异,以此探讨“空间距离”对送礼行为带来的影响。
本研究的理论贡献体现在如下方面:首先,聚焦中国社会转型和人口流动背景下,异地而居的子代如何通过为父母购买礼物来缓解“行孝”焦虑和内疚,将送礼行为置于“子代—亲代”在“空间受阻”条件下如何互动这一独特的情境,以期与既有礼物赠予文献进行对话;其次,运用扎根理论构建“子女—父母代际送礼过程模型”,对Sherry提出的赠礼过程模型进行了拓展和深化;[8]最后,对与父母“同城居住”和“异地居住”的成年子女给父母的送礼行为进行比较,抽象出“空间距离”对子女代际礼物消费行为带来的影响,这是现有礼物研究中没有被论及的。
相关文献回顾
1.礼物馈赠相关研究
关于“礼物”的研究,可追溯到1922年,Malinowski系统地分析了特罗布里恩群岛居民的“库拉”(Kula)交换习俗,[9]并提出赠礼与回报的原则构成了美拉尼西亚社会秩序的基础。[10]1925年法国学者Mauss发表了《礼物》一书,比较了从巴布亚新几内亚到美洲印第安人,从古希腊、罗马到印度、中国等数十个社会的赠礼文化,并首次提出社会交换方式与社会结构形态之间相互关联的独到见解。此外,Mauss认为送礼实质上建立在以下三种强制性义务之上:赠礼、受礼、回礼。[11]
在此基础上,1949年Levi-Strauss在《亲属关系的基本结构》一书中提出迫使人们赠礼、受礼、回礼的便是“互惠原则”。互惠原则强调“礼尚往来”,具有将“个人与他人的对立转为统一的功能”,因此被视为构建一切社会交往关系的基础。[12]20世纪五六十年代,许多人类学家利用互惠原则、礼物经济等概念来研究赠礼文化在氏族社会和传统农业社会中的表征,其中Sahlins的研究最为成熟,影响也最大。Sahlins指出,礼物交换和商品交换虽有区别但并非毫不相关,而应被看作一个连续体的两端,而决定一种交换行为更靠近哪端的关键变量是“亲疏远近”,即亲疏的程度。[13]所以外人之间交换商品,“自己人”间才交换礼物,这一观点在费孝通的《乡土中国》中也有提及。[14]此外,Sahlins还进一步提出了“不平衡交换”“平衡交换”和“否定性交换”的三分法,提供了有价值的概念框架。[13]
从上述的礼物交换研究中可提炼出两条普遍性规则:第一,赠礼总会引发回礼,因为互惠原则促使受礼者进行回馈;第二,送礼者与受礼者相比,送礼者通常占据优势地位,因为回礼义务使受礼者处于被动的“负债人”地位。[15]这两条规则在全球范围内反复被证实,对其普适性鲜有质疑。[16]然而,后来在两个特定文化下观察到的送礼现象却对此提出了挑战。其一是印度文化中的“檀施”,通常是由高级种姓赠予低级种姓的,受礼者不但不能回礼,且接受高级种姓者的礼物是受礼者的义务。[17]其二便是中国文化中晚辈对长辈的送礼——“孝敬”,也与前述的规则不同,“孝敬”中的礼物是从低到高单向流动的,长辈接受礼物后通常没有回礼的义务;且在“孝敬”的双边关系中,处于优势地位的一直是受礼者(长辈)而不是赠礼者(晚辈)。[15]
综上可以推断,子女对父母送礼不同于以往文献所描述的一般意义上的礼物交换,普遍的礼物赠予规则也不一定适用于这一独特的送礼情境。与朋友、熟人之间的送礼相比,子女给父母送礼主要呈现以下特点:首先,对“互惠原则”的挑战。之前研究中关注的赠礼行为几乎都是一种平衡、对称的互惠交换,[15,18]而子女对父母的赠礼则显示出不平衡、不对称的特征:子女一般出于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报答及不能经常陪伴照顾父母的歉疚心理而送父母礼物,父母收到礼物后在文化规范上无需回礼,也不应由于未回礼而感到不安或愧疚。其次,双方地位关系的不同。
通常认为,送出礼物后,送礼人的地位将高于收礼人,直至收礼人回礼。但子女与父母处于一种先赋性关系下,双方的地位层级不会因子女送礼而发生转换。再次,双方关系结构的差异。收送礼双边关系一般被认为是一种水平关系,亲疏远近或社会距离被认为是影响送礼行为的主要因素,而很少有研究将垂直维度(即收送礼双方的地位或权力差距)纳入礼物研究框架。本研究认为,只考虑亲疏远近对送礼行为的影响存在局限性,即使送礼人的父母和伴侣在感知亲密程度上相近,但给这两类对象送礼时,考虑因素和送礼过程却可能存在非常大的差异。
2.礼物馈赠的过程模型
Sherry首次提出了礼物赠予的过程模型,[8]为之后的礼物研究提供了基本分析框架。Sherry将礼物馈赠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酝酿阶段、赠送阶段和重构阶段。酝酿阶段包括先于送出礼物的一系列行为,比如动机形成及表达,礼物的物色、购买或制作等。[8]目前大部分送礼研究关注的是这一阶段,例如,Sherry等比较了两个美国商店在圣诞和狂欢节期间的礼物购买行为;[19]Fisher等检验了性别对圣诞礼物选择的影响;[20]Otnes等研究了简单和困难情境下的礼物选择策略。[21]酝酿阶段涉及的要素可能包括送礼的直接触发因素/事件、送礼的深层次原因、备选礼物类型、礼物价值预算、礼物的象征意义、为挑选礼物投入的时间和精力等。
赠送阶段即礼物馈赠的执行过程,包括了诸多礼节和礼仪。此阶段的研究包括Joy对香港社会中连接礼物交换对象的社会纽带连续体的研究,[22]Belk等对爱人之间无私、不求回报的赠礼行为的研究等。[23]仪式是Giesler提出的礼赠体系三个关键要素之一,也是区分日常分享和礼物赠予的重要标志。[18]Belk等认为,赠礼行为最简化的仪式起码要包括在语言上表达“这是送给你的”和“谢谢”等标志。最为复杂的赠礼仪式可能包括非常多的仪式化元素,例如选择某个时机、地点、在场的人,对礼物精心包装、撕去价签、附上丝带和贺卡,在送礼现场准备装饰、音乐、气味、要说的话、拍照等。[23]子女和父母间的送礼过程是否更加简单,则有待进一步探究。
送礼的重构阶段,包括收礼者收到礼物后的反应和评价,对礼物的处置、展示、储存、转送甚至拒绝。在重构阶段最重要的一点是收礼人会根据收到的礼物重新评估和调整彼此的关系。大量的赠礼研究都将礼物赠予视为建立和维护人类团结、社会凝聚的关键力量。[24-27]当然,如果没有遵循互惠原则或礼物选择得不合适,也可能会损伤甚至终止双方的关系。此阶段的研究包括Ruth等关于收礼者感知对关系变化影响的研究,[28]以及Lowrey等对影响送礼行为与动机变化的社会性因素识别。[29]
3.代际关系与互动
“代际关系”的研究重点在于不同代际成员之间的双向互动上,对“代际关系”和“代际互动”模式的研究中有两种最具代表性的理论:(1)抚养—赡养模式:最早由费孝通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即上一代抚养下一代成人,在上一代年迈后下一代赡养上一代,也称之为“反馈模式”,是中国“孝道”规范下最为常见的模式;而在西方更常见的是与之相对的“接力模式”,即上一代抚养下一代,下一代抚养第三代,对上一代的“赡养”环节缺失。[30]可见在中国文化中,更注重代际支持的双向流动,但这种类似“互惠互助”的关系是长期的,并不基于短期的回报。[31]父母在子女年幼时的养育之恩,在子女长大成人后得以用不同的形式回馈,“对父母的礼物馈赠”也在一定程度上扮演着“回馈”往日父母恩情的角色。
(2)代际交换模式:该模式基于人际关系中最广泛应用的社会交换理论,[32]将其延伸到了代际关系中,这种“交换模式”强调双方在利益可见前提下的即时互惠行为。一些学者认为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也存在着交换逻辑,例如父母为成年子女提供支持,子女为表达对父母特定支持的感谢而做出回馈行为。[33]但本文所关注的“子女—父母的礼物馈赠”行为与上述纯粹的交换模式存在着较大的区别。首先子女送给父母礼物很少是由“回馈的紧迫性”的压力驱动;其次子女在“孝道”规范下做出的送礼行为也是区别于“互惠”义务下的回馈行为的,对异地居住的子女更是如此。
与其他关系相比,代际关系的特质性进一步体现在其所遵照的互动法则和在关系中对“自我”的界定上。黄光国将人际关系按家人、陌生人和熟人分为三种类型:情感关系、工具关系和混合关系,对应的互动法则分别为需求法则、交易法则和人情法则。[7]由于子女与父母的天然亲缘关系和长时间共处,子女更倾向于将父母看作“自我”的延伸而在想法和行为上与父母“不分你我”,[34]也就体现为上述“情感关系”和互动中遵循所谓的“需求法则”,这种倾向也会进一步体现在子女的礼物选择行为中。而目前礼物交换的研究中假设收送礼双方遵循“互惠原则”,[18]其内涵与上述“混合关系”遵循的“人情法则”更加相符,即礼尚往来,预期送出的礼物在今后会得到回报或好处。
此外,既往研究将礼物交换的动机分为“表达性”与“工具性”,[35]当双方的既有地位、关系决定了礼物交换的决策(如礼物类型和价值)时,礼物主要发挥着“表达功能”;而当交换的决策(礼物类型和价值)影响了其地位、关系,这时礼物主要发挥着“工具功能”。[15]在“水平关系”礼物交换中,礼物通常充当双方关系的粘合剂和润滑剂,主要发挥“工具功能”,起到建立和加强关系的作用;[24-27]而子女与父母间的亲缘关系和亲密性,极大地弱化了礼物在传统意义上的“工具功能”。换言之,自我表达是子女给父母送礼的主要动机之一,表达的内容包括子女自身的情感、需求、关切等;与此同时,礼物有时也充当着子女应对和缓解对父母焦虑和愧疚等负面情绪的“工具”,这一点可能尤其表现在与父母异地而居的子女身上。
研究方法与数据分析
1.深度访谈的设计与过程
本研究采用深度访谈收集数据。访谈提纲是在阅读大量相关文献后,经过多次讨论、调整后确定下来,内容包括被访家庭的基本情况,过去一年里送父母礼物的次数、类型、价值等,印象最深的送父母礼物经历,与父母的互动模式,送礼物考虑的因素等要点。访谈属于半结构化,共访谈了106位访谈对象(子女),其中与父母“同城居住”的子女20位,与父母“异地居住”的子女86位,表1呈现了访谈对象的基本人口统计信息。
访谈于2021年2月(春节后)开始,至2021年4月结束,每个受访者的访谈时长在30-60分钟,累计总访谈时长70小时36分钟。在全部访谈结束之后将录音转为文字内容,最终得到了24.9万字的访谈记录。
2.数据分析与研究发现
本研究运用扎根理论的方法对访谈得到的文本资料进行分析。分析的过程包括开放性编码、主轴编码、选择性编码三个步骤。
(1)开放性编码:概念化与初步范畴化
开放性编码是按照预先设定的原则逐步对大量文本资料进行缩编的过程,研究者在这一过程中应尽量搁置理论假设和研究结论,而是用概念和范畴来精确反映资料的内涵。[36]编码过程中,由两位研究者独立对资料进行逐个编码,将资料记录完全拆解,在此基础上抽象出概念,再以新的方式重新编码。对于没有达成共识的范畴,由第三位研究者与前两位编码人员一起讨论,直到所有范畴达成一致。
本研究先对原始访谈资料逐句进行编码,然后将具有相似内容和性质的要素重新组成范畴。我们在所有的访谈资料中抽取2/3的样本(71个访谈对象)进行开放性编码,使用另外的1/3的访谈资料进行模型饱和度的检验。参照之前扎根理论研究的做法,[37,38]首先由两位研究者对访谈资料进行贴标签处理,用ax标记(共2786处);接着初步概念化的编码结果用aax表示(共793处);然后进一步提炼、抽象进行概念化,得到“知晓父母需求”“满足自身愿望”等112个概念,用Ax表示;最终,在进行归类和范畴化之后,得到“缓解负面情绪”“父母需求”“子女愿望”等34个范畴,用AAx表示。开放性编码概念化示例和范畴化示例略去备索。
(2)主轴编码:主范畴的构建
在对34个范畴间的内在逻辑关系进行分析之后,本研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重新归类汇总,最终形成了12个主范畴,分别为深层次需求、直接触发因素、礼物选择的出发点、期望礼物发挥的功能、礼物类型、礼物价值、家庭互动特点、送达方式、时机选择、送礼仪式、父母评价、子女评价。各主范畴及其对应的开放性编码范畴,以及所涉及的内涵如表2所示。
第三步是选择性编码,是在主轴编码的基础上通过对主范畴进一步提炼和整合,以识别出“核心范畴”。本文接着通过对本研究主题下已有理论模型的批判和丰富,来梳理核心范畴与主范畴之间的逻辑关系,最终对原有理论模型进行重构,形成新的理论模型。这一过程中,主范畴之间的逻辑关系和脉络会清晰地显现出来从而形成完整的理论框架。各主范畴之间逻辑关系的梳理结果略去备索,最后将以上主范畴及其逻辑关系按照礼物赠予行为的时序过程构建了本研究整体的理论框架:“子女—父母代际送礼过程模型”,即本研究的核心范畴,如图1所示。
图1刻画了子女给父母送礼所涉及的关键要素和相互间的逻辑关系。首先,在礼物的酝酿阶段,子女送礼物的深层次需求和直接触发因素形成了给父母选择礼物的出发点,既可能主要出自父母需求也可能主要出自子女主观愿望,随后子女进行礼物选择的不同出发点则影响着期望所选礼物发挥的功能。
在这些心理考量过程之后,子女将会做出礼物选择的最终决策,包括决定礼物类型和礼物价值等。其次,在礼物赠予的执行过程即赠送阶段,礼物送达方式、送礼时机的选择、送礼仪式的筹划以及双方共同参与度等要素受到每个家庭不同互动特点的影响。最后,不同于Sherry的模型中对重构阶段的界定,[8]子女给父母送礼在重构阶段既包括了心理层面上双方对这次送礼经历及礼物本身的评价,也包括了行为层面上对礼物的消费、展示等具体礼物处置方式。
垂直关系vs.水平关系送礼行为的对比
结合已有研究发现和本研究结果,表3总结了水平关系与垂直关系(在本研究中体现为子代给亲代送礼)两种关系下礼物赠予行为的主要差异。
1.酝酿阶段
首先,子女与父母间的关系(垂直关系)是一种先赋式关系,双方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一开始就存在着辈分与等级的差异。[39]在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中,子女属于辈分低的一方,并始终对父母怀有感恩之情。[40]水平关系一般是一种后致式关系,主要是通过人际互动而逐渐建立起来的,这种关系具有可选择性和契约性,在此关系下发生礼物交换,双方的地位是相对平等的。[39,41]
其次,水平关系下的礼物交换更多遵循互惠原则,对应着黄光国所归纳的“人情法则”,倡导礼尚往来和礼物间的“等价交换”;垂直关系下的子女给父母送礼,受孝道规范影响,送礼者多是从主观认定的“父母需要”出发来选择礼物,对应着“需求法则”。[7]
再次,两种关系下送礼决策的驱动因素也迥然有别。在水平关系下,送礼人的驱动力大多来自于人情之间的往来,受到人情、礼、面子、回报以及关系等多种本土价值观的影响,一方可能因为有求于另一方或想要回馈另一方的帮助,即“送人情”和“还人情”。[42]而在垂直关系下,访谈识别出的主要驱动力来自于子女想对父母尽孝和表达关爱的愿望及“自我安心”。
此外,两种关系下礼物发挥的主要功能也呈现出差异。既有研究发现,水平关系下交换的礼物一般充当着关系的润滑剂和粘合剂,起到建立、维持和强化双方关系的作用。[24-27]而在垂直关系中,子女期待礼物发挥的功能可归为两类:孝意表达和缓解负面情绪(“自我安心”),其中孝意表达主要体现为礼物的“愉悦父母”“荣耀父母”等功能;而缓解负面情绪可以进一步分解为缓解焦虑与内疚两种主要的具体情绪:缓解焦虑主要体现在礼物的“监控父母(安康)”等功能上,而缓解内疚情绪则主要体现在礼物的“照料父母”“陪伴父母”等补偿性功能上。孝意表达与缓解负面情绪,就行为表现而言存在交互和重叠,但两者的根本区别是前者指向父母,后者指向子代自身。
最后,在选择礼物时的考虑因素上,两者亦存在着差别。在水平关系中,礼物选择的出发点/策略可分为两类:“投其所好”和“与送礼人形象一致”。[43]大多数礼物选择采取“投其所好”的策略,即挑选收礼人喜爱或需要的礼物。[19]但也有少量研究发现,为了避免送出与送礼人的形象产生冲突的礼物,挑选礼物有时也不能过于“投其所好”而是要与自身形象相匹配。[44,45]
然而在垂直关系中,除了满足父母的偏好,很多访谈对象都谈及了“自身愿望”,如想让父母获得新的体验或者购买父母本身不会考虑购买的高科技产品,这一点也与情感关系所遵循的“需求法则”[7]和“差序格局”中“自己人”所隐含的观点相一致,[14]即子女会将父母看作“自我”的延伸和利益的共同体。“子女主观愿望”和“父母需求”大部分时候是一致的,但两者有时也会出现冲突,例如有一位受访者提到父亲喜爱喝酒,他出于对父亲身体健康的考虑,没有送酒而是送了有益于健康的保健品,但是父亲并不想要,由此导致了一次不愉快的送礼经历。这类送收礼人“不喜欢”的礼物的现象及其潜在的心理机制是现有礼物研究的概念框架中尚未涉及的,体现了子女与父母此种“垂直关系”背后的“需求法则”导向及送礼人如何建构“自我”这一概念。
2.赠送阶段
从送礼时机的选择上看,子女给父母送礼物既会选择有象征意义的时间节点,例如节日和家庭事件日,也会选择在日常互动的过程中。而水平关系下的礼物交换虽然也会与节日等时间节点高度重合(如过年期间),但大部分是在事件的促动下发生,如当对收礼人有事相求或回馈谢意时。[42]
此外,现有礼物馈赠的研究将赠送阶段的“仪式化”作为区分礼物交换行为和其他行为的重要差异化特征。[18,23]在子女对父母的礼物赠予过程中,确实也从访谈资料中提取出一些送礼过程中的仪式,例如有子女为父母准备生日惊喜:“……当时我们订了蛋糕直接送到了饭店,据说那晚妈妈一晚上激动地没有睡着……”(访谈对象F16),
还有子女在送父母的礼物中附上自己想对父母表达的话:“……然后我就没和他说的情况下他生日的时候在网上给他买了个口琴。那个店比较贴心,口琴上面可以刻字,就把爸爸的名字和祝福语刻在了上面,刻的祝福语是英文,因为我是英文专业的,‘God Bless You’……”(访谈对象F20)。
但从整体来看,子女给父母送礼物过程中涉及到的仪式相对简单,子女一般会将更多时间和精力分配给酝酿阶段,即用心为父母挑选一件合意的礼物,而不会选择过多筹划礼物的赠送仪式。究其缘由,基于对访谈资料的梳理,我们推测子女与父母间最亲密、最熟悉的关系让子女对感情表达的具体形式并不特别在意。另外,我们也发现,赠送过程的仪式性也与每个家庭的代际互动特点密切相关,比如,受访者F4表示,以前曾在节日给父母送鲜花、蛋糕之类的礼品,但总是受到批评,现在给父母送的都是一些比较实用的东西,仪式感也弱化了。
3.重构阶段
Sherry最早提出的赠礼过程模型中的第三个阶段重构阶段仅包括行为层面的内容,如对礼物的展示、储存、交换甚至拒绝。[8]如果以此刻画水平关系下的礼物交换,该模型确有其合理之处,因为礼物馈赠过程的主导者是送礼者,在一般的水平关系中从送礼者的视角出发观察到最多的是受礼者收到礼物后呈现出的一些显性行为,而对受礼者隐性的真实内心活动一般难以知晓。[46]虽然后续的研究对该阶段的内容做了丰富和补充,例如将赠礼对双方关系的影响纳入了重构阶段。[28]
但是这种影响的实际程度和方向难以观察和测量。此外,依照水平关系所遵循的“互惠原则”和社交规范,受礼者一般在收到礼物的当下都会给送礼者以正面积极的反馈,哪怕收到的并不是需要或喜欢的礼物。[15]而本研究发现,垂直关系下赠礼的重构阶段则包含了更为丰富的内容。
首先,由于子女与父母之间的亲密关系,子女可以相对真实地直接观察或间接了解到父母在行为层面和心理层面的表现,主要反映在父母对收到礼物的评价和反馈上。本研究的大部分访谈对象都较为详细地描述了父母在收到礼物后的反应:“一般父亲最开始会说:‘不用买东西啦,赚钱也不容易,自己留下花吧’。肯定是这样,但其实内心是高兴的,只是嘴上不说。但会和他的朋友和亲戚分享,会说这是儿子啥啥时候买的……”(访谈对象F32)。通过“深描”和对材料的反复阅读、分析,本研究进一步将重构阶段划分为“礼物处置”和“礼物评价”两个组成部分,来分别刻画父母对待礼物本身的行为及收到礼物之后的心理感受。
其次,和水平关系下礼物馈赠几乎完全相反的是,父母收到礼物后的即时反应大部分情况下都是负面的(例如会说“怎么又买”“说好了不要的”等),哪怕这个礼物正是他们需要或喜欢的,其潜在原因可能包括了代际消费观念差异、不愿让子女多费心的考虑等。[38]但从长期反应来看,父母对子女送礼总体上持积极态度。进一步挖掘访谈数据,会发现除了礼物本身的实用价值,子女送的礼物对父母还有不可替代的“象征价值”,体现了子女的“孝心”和“孝行”。[38,40,47]在刚收到礼物时,父母主要基于礼物本身的“功能价值”对礼物做出评价,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转而更看重“送礼行为”本身所传递的意义。这也是众多父母表现出“前后矛盾”的行为以及后面会有意无意地向周围人“炫耀”的原因,以上现象充分体现了中国的父母普遍“心口不一”的特征,这也与水平关系下的送礼行为形成鲜明对照。
最后,一些受访者反映,之前父母对子女送的一些礼物如高科技产品、到外面用餐等,持有某种不情愿甚至抗拒心理,但在经过亲身体验后,也逐步转变心态,甚至开始持有较为积极的态度。例如,受访者F20反映,之前给父母买电动牙刷,但他们基本不用;后来给父母买了蒸蛋器,最初父母很抗拒,但用了一段后很满意。同样,受访者F5提到,以前在父母生日时送蛋糕、鲜花或在饭店聚餐,父母总觉得不必花冤枉钱,而且吐槽不止,现在也开始慢慢适应和接受了。
由此说明,在子女送出礼物后,父母一方也在调整观念和行为。在此过程中,一些子女也在对自己进行反思。如家住山西阳泉的女性受访者(F1)提到,自己给父母买的电动洗脚盆及其他偏贵的礼品,父母均搁置不用,后来开始反思将自己的意愿强加给父母不一定合适,从而调整送礼策略,如买一些父母日常吃的食品,或者不告知真实的价格。
空间距离的影响:
异地vs.同地子女送礼行为差异
在我们访谈的106个样本中,有86个访谈对象是与父母异地居住的子女,其余20个是和父母同城居住但不同住的子女。通过比较,我们发现异地子女和同地子女在送礼过程三个阶段显现出很多差异(表4)。
1.酝酿阶段。
两类子女首先在送礼物的动机上表现出差异。异地子女比同地子女更频繁地提到与“焦虑”和“内疚”相关的描述,其中“焦虑”表现了对父母健康安全的担心和挂念,本质上是一种对未来不确定事件缺乏控制感的负面感受。例如有与父母异地居住的受访者提到:“我爸爸一直心脏不太好,刚好没有手表,就说给我爸爸买一块手表。这个手表能和我的手机进行联动,一些健康数据能传到我的手机上,就能看出心率,比如有异常的时候……”(访谈对象F44)。
而“内疚”则主要反映了自己因无法经常当面陪伴照料父母而产生的负面情绪,本质上是一种对过去和现在对父母尽孝不足、有所亏欠的不安。例如有与母亲居住在不同城市的受访者提到:“我一般回去(母亲家)就会上街买东西,买点日用品;看到她什么没有了,就会网上买了寄给她……因为我没有办法让她和我一起过,她不愿意来我这边,她不习惯,她喜欢待在她自己家里,我只能用物质来弥补我心里的愧疚……”(访谈对象F39)。
同样,身在外地的受访者F29在谈到年前给父亲买羽绒服时,之前主要是离家近的姐姐更了解父母的日常需求,给父母买东西较多,而自己虽然给父母经济上的支持较多,但总有一种离家远、不能照看父母的歉疚感。在选择礼物时,异地子女比同地子女更多地从“自身主观愿望”出发为父母选择礼物,例如购买体检、保险等一些监控父母健康的产品,而其父母可能当前对这类产品持消极或犹豫态度,这也体现了“父母需求”与“子女愿望”之间可能会有不一致。
例如,有受访者谈到她劝说父母体检的经历:“有时候我们单位会体检,我不去,然后就想着可以把这个机会让出来给我妈妈去(当地的连锁机构)体检。但是有两次我妈妈说:‘我不体检!’他们对这个比较排斥,他们觉得体检就会有病,一检查就会觉得有病,不想去医院,有病了都不想去医院,更别说是体检了……”(访谈对象F11)。
在期望礼物发挥的功能上,同地子女更多地提到了期望礼物会有“愉悦父母”“照料父母”功能,更看重礼物所带来的功能价值;与此不同,异地子女更多地提到期望礼物有“陪伴父母”“监控父母(安康)”“荣耀父母”等方面的功能,体现在异地子女挑选礼物时看重功能价值的同时也看重礼物的象征价值。相应地,在礼物类型的选择上,异地子女列举过去一年送父母的礼物中,出现最多的是健康类(61.34%)、科技类(46.05%)和社交类(如通讯设备,23.33%),而同地子女列举的最多则为享乐类(45.67%)和健康类(39.31%)。而在对礼物价值的统计上,异地子女单次礼物消费的平均价值(M异地子女=1582元/次vs.M同地子女=1156元/次,F(1,106)=5.64,p=0.19)和最大值(Mmax_异地子女=3791元vs.Mmax_同地子女=1300元,F(1,106)=5.82,p=0.18)也在数值上普遍高于同地子女。
2.赠送阶段。
首先礼物送达的方式与子女距父母的空间距离密切相关。同地子女更多亲自去父母家送礼,而异地子女大多通过网购或自己邮寄的方式。对于送礼时机的选择,同地子女的送礼行为发生得更加随意和日常,例如:“我不愿意刻意在某个节日送父母东西。而且从我的多年经验来说,你给他们送的东西不一定高兴和接受。我送东西就是看他们什么时候需要这个东西,表现出来对这个东西感兴趣,及时买了送过去……”(访谈对象F14);
而异地子女更会选择有象征意义的时间点为父母准备礼物,其中提到最多的是父母生日、母亲节、父亲节、中秋节和春节,例如:“我母亲四月生日,刚好我在网上看到了这个手链觉得很有意义(母亲喜欢金、属鼠、本命年),等到过生日的时候回去送给她的……”(访谈对象F30);又如:“去年我带爸妈在太原的旅游景点,过了一个金婚纪念日。我就说带他们出去玩,之前没有强调说这是纪念日,只是说今天天气不错,你们也没去过蒙山,就带你们去看看……”(访谈对象F36)。
在送礼时的仪式筹划上,子女对父母的送礼仪式都相较于以往文献记录的一般赠礼仪式更加简化。在所有访谈记录中有超过一半(71/106)的访谈对象表明他们在给父母送礼物时不是很在意包装,这一点也类似于送礼时机选择,在同地子女中更加凸显,他们对送礼仪式的描述体现了更多非正式的特征,例如:“(给母亲)送东西就是过年前一天吧,给她就从家里拿了一些那个丸子呀(猪血丸子)、肉,还有那个土鸡土鸭呀,然后就是再给她封个红包……”(访谈对象F43)。
而对于送礼物之前是否会告诉父母,还是会制造“惊喜”,从结果来看与受访者的家庭互动特点相关,如子女与父母的沟通习惯;更与礼物类型有关,对于像旅游、体检、保险等体验型礼物及其他需要两代人共同参与决策的礼物消费,子女通常会和父母协商沟通细节后再做购买决策。对于异地子女来说,由于地理位置的限制,互动形式主要为远程沟通,与同地子女相比沟通成本有所上升,这也可部分解释为什么在访谈中经常听到异地子女对这类产品的预期沟通效果表示担忧,如:“早就想给爸妈买保险,但这个过程太艰难了……每次聊到这个事,他们总提出一系列疑问,经常讨论了几个小时之后最后不了了之,如果进展顺利早就定下来了……”(访谈对象F86)。
3.重构阶段。
由于异地子女平时更少陪伴在父母身边,由此引发焦虑与内疚水平普遍更高,这不仅体现在他们更多地为父母购买健康类产品或能减少家务劳动的产品,而且在询问到对送礼经历的评价时,他们更多地提到了送出礼物后感到“安心”“放心”“没那么担心”等表述。例如,受访者F51谈到:“他们(父母)年龄大了我就很关心鞋子,我很担心天冷路滑老人摔跤,所以我关注多一些,每年都想别因为鞋子滑、老化(而摔跤),但他们不舍得换……去给他们买鞋时我要先去实体店试一试,我要先买这个鞋子穿一段时间,感受这个鞋子是不是合脚、舒适性什么的,这样他们穿上之后我也没那么担心了……”但有时礼物也会带来与预期相反的结果,例如当子女了解到父母出于不舍得、不会用等原因将礼物一直闲置甚至转送时,他们的负面情绪会进一步强化,这也会影响他们下次的再送意愿。
例如,有访谈对象(F7)提到:“去年我给父母一人买了一双鞋,一双600多块,美国的牌子。我直接告诉说600多元,因为我觉得没有必要隐瞒,就说:‘这是600多的鞋,你们一定要穿,很好穿。’我妈妈就说:‘哎呀我不穿这么贵的,我的鞋很好。’……我回去之后看到鞋全部都放着,穿的都是他们自己买的几十块钱的……后来发现礼物重要的是他们用不用,不用的话再贵也没有意义,还不如不买……”这也反映出,异地子女更容易受父母反馈的影响,相应地对正面反馈的期待更高。
结论与讨论
1.理论贡献
第一,我们结合子女给父母送礼物的特定情境,对经典的“赠礼过程模型”[8]进行了拓展和深化,构建了“子女—父母代际送礼过程模型”。该模型较详细地刻画了子女在给父母送礼过程的不同阶段所表现出的心理与行为特征,初步探索了“垂直关系”和“空间距离”对子女给父母送礼行为的影响,提出了礼物在缓解子代焦虑与歉疚等负面情绪上的重要功能。
第二,基于访谈数据和之前礼物研究的文献,比较了“垂直关系”下子女给父母送礼与通常意义上的送礼(主要是假定送礼者与收礼者处于平等的“水平关系”)的不同,发现前者在送礼动机、礼物发挥的功能、送礼礼仪及收礼后的反馈与评价等方面与后者相比均存在明显差异。尤其是,由于子女对父母的需求有较多了解,加上互动频繁,通常不会像给朋友送礼那样注重形式,也不会太在意所谓的“形象一致性”,[44,45]而是更多地关注父母的“实际需要”。
由于子女对“自我”的建构也部分包含了父母,[34]导致在“需求法则”的指引下,[7]给父母送礼时会不自觉地折射自身的愿望,即把自己对父母健康、生活品质提升等方面的关切解读为父母的需要,由此导致将自己的主观意愿强加给父母的现象。“自我”概念的构成与先赋性“垂直关系”的结合,或许为我们所观察到的子女给父母送礼过程中表现的一系列特征提供了可能的解释,从而为礼物研究开辟了新的场域或视角。
第三,初步比较了与父母同城和异地居住的子女在送礼行为上的差异性,识别了“空间距离”对子女给父母送礼行为产生影响的诸多证据,为后续进一步厘清其可能的影响机制提供了线索和启示。
2.实践意义
首先,本研究发现,送父母礼物是缓解负面情绪的一种“策略性”应对措施。很多访谈对象在对送礼经历评价时都提到了“安心”“放心”“没那么担心”等表述,尤其是某些类型的礼物得到子女们更高的评价,例如健康类礼物中的体检和保险、社交类礼物中的通讯设备等,让子女们认为自己在密切关注和监控着父母的身体健康和生活状态,这些礼物实际上是在发挥“监控器效应”;另一类父母评价普遍很高、子女也认为非常难忘和有益的礼物是子女与父母共同参与的体验型礼物,例如旅游、就餐、看演出等,此类礼物无论从礼物的酝酿阶段还是实际消费阶段都增加了双方的互动和接触,给双方以高质量的相处机会,可视为发挥了“共同参与效应”。从企业营销角度,如果能够识别哪些产品更可能发挥“监控器效应”或“共同参与效应”,这些产品或服务作为礼物送给父母的可能性会更大。
其次,本研究发现,父母们收到礼物后的即时反应大多负面但后续的评价则呈正面,并且会在亲朋好友或社交媒体中“炫耀”。尽管如此,一些父母收礼当下的负面反应还是可能负向影响子女的再送意愿。为此,针对父母方,礼品企业也可以通过某些沟通活动使之一开始就更有意愿接受子女的“孝行”与“孝意”,而不是单纯从礼品的“功用”或避免子女花钱的角度来看待子女送的礼物。另外,企业也可鼓励收到礼物的父母用“新潮”的方式大胆将自己收到礼物的心情、感受表达出来,并反馈给子女,在肯定子女孝行与孝意的基础上强化双方的情感连接。
最后,由于与父母异地居住的子女有更强的通过送父母礼物缓解焦虑与内疚情绪的需要,同时他们给父母送礼更可能是在父母生日或节庆等时刻,相关礼品企业一方面可以在这些事件来临之前以“孝敬父母”为主题开展营销活动,另一方面也可以开发各种类型的既“实用”又能传递“爱意”与“感恩”内涵的礼物套餐。
3.局限性与未来研究展望
本研究访谈对象限于子女一方,并没有直接获取父母一方的数据,这可能会带来某种程度的数据偏颇。未来可以进一步访问父母一端,了解他们对子女送礼的感受及收到礼物后的行为,这无疑有助于从代际互动视角完善本研究提出的模型。
在访谈中我们了解到很多父母在收到子女的礼物后会和亲友“炫耀”(如发朋友圈),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和讨论,我们也发现父母会将子女对其表达的“孝”作为一种社会资本用来提高其社会地位。反过来也有理论和证据间接表明“孝”对于子女来说,无论对内还是对外也都是一种社会资本。对内而言,子女对其父母表达“孝”可对第三代起到榜样作用,从而对“孝”的代际传递产生积极影响,[48]提高当事人在(小)家庭中的地位;对外而言,中国自古有“百善孝为先”之说,因此在外人看来,一个人对父母孝顺也彰显了其个人品质,会受到社会赞许,进而有助于提高其社会地位。本研究没有直接对上述效应进行探讨,但在未来针对父母方的研究中,可以更深入地探究这一问题。
本文将子女给父母送礼行为视为一种不同于“水平关系”下的社交互惠或社会交换,认为父母在收到子女礼物后没有“回赠”的义务和心理压力。就短期来看这或许是事实,但从长期看,正因为父母之前对子女的抚育和“付出”,才有子女现在或今后对父母的赡养、送礼等“回馈”,从这个角度看子女给父母送礼并没有从根本上颠覆礼物的“互惠”本质。即使如此,父母收到子女礼物后确实不会像收到朋友礼物时那样具有“亏欠感”,也不一定有压力给予礼物回馈,但是否会以完全不同于传统送礼的“回馈”方式与子女开展后续互动,则是可以在未来探讨的。
内容来源:图文综合来自质化研究公众号《南开管理评论》2023年第6期,不代表本工作室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