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羅|史實與傳説之間:關于《蘭亭序》的永恒之謎

旅行   2024-10-11 08:02   浙江  
内容提要:
世界上很少有專門以“真僞”爲題名的探討單一藝術品的論文集。可是在東亞,從唐代以來一直被當作是最高級的一幅藝術品——王羲之《蘭亭序》,其真實性却屢受質疑。一方面是《世説新語》《藝文類聚》等歷史文獻對現存摹本製造過程的叙述過于含蓄,使歷代學者産生種種疑惑;另一方面初唐以後的文獻多是記述把《蘭亭序》與王羲之神化到極致的“傳奇”故事,對《蘭亭序》作爲一幅文學作品和書法作品而存在産生了多重影響。筆者通過客觀地梳理和解讀文獻并且結合相關史實情况,擬對《蘭亭序》的創作語境做出合乎邏輯的探討,并指出認爲《蘭亭序》墨迹及文本爲贋品的“否定派”忽略了古代文獻的傳寫及藝術品的複製的具體問題。

關鍵詞:
《蘭亭序》 《蘭亭詩》 王羲之 書法複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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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很少有專門以“真僞”來命名關于单件藝術品的論文集。即便西方世界討論得最熱烈的藝術品——達·芬奇(Leonardo da Vinci,1452—1519)的《蒙娜麗莎》(約成畫于1515年),也未曾被懷疑過是贋品。可是在東亞,從唐代以來一直被當作是最高級的一幅藝術品——王羲之(303—361)的《蘭亭序》(圖1,神龍本),其真實性却屢受質疑。中國在2011年還出過一部《當代〈蘭亭序〉真僞論争文選》,其中收録了從1965年到2008年的五十六篇否定或支持《蘭亭序》真實性的論文,此般重視程度顯然源于《蘭亭序》始終混雜着事實與傳説兩種成分。一方面是歷史文獻中關于現存摹本製造過程的描述存在着許多不明之處,如劉義慶(403—444)等所撰《世説新語》和歐陽詢(557—641)等所纂《藝文類聚》僅有一些含蓄的叙述,令人疑竇叢生;另一方面像何延之(710年在世)《蘭亭記》那樣把《蘭亭序》與王羲之其人神化到極致的許多“傳奇”故事,以及宋代以來《蘭亭序》被視爲書法審美的巔峰作品——如桑世昌(1209年在世)在《蘭亭考·傳刻》記載六十二種《蘭亭序》石刻本——如此種種對《蘭亭序》作爲一幅文學作品和書法作品而存在,都産生了多重影響。
圖1 《蘭亭序》神龍本
筆者通過客觀地梳理和解讀文獻并且結合相關史實,擬對《蘭亭序》的創作語境做出合乎邏輯的探討,并指出認爲《蘭亭序》墨迹及文本爲贋品的“否定派”忽略了古代文獻的撰寫和傳寫的若干具體問題。

一、《蘭亭序》與《蘭亭詩》的版本
《蘭亭序》是王羲之爲《蘭亭詩集》寫的一篇324字的序言。《蘭亭詩集》其實還有孫綽(314—371)一篇序言,在不同文獻中有不同名稱,如《三日蘭亭詩序》(見624年成書的《藝文類聚》)、《後序》(見早于1209年成書的桑世昌《蘭亭考》)和《五言詩序》(見傳爲柳公權寫的《蘭亭詩集》抄本,即“蘭亭四柱”,本文簡稱“寫本1”)。東晋永和九年三月三日(亦稱“上巳”,相當于公元353年4月22日),四十二位士大夫(詳見表)在會稽山陰一處叫作“蘭亭”的場所舉行了一次祓禊禮俗活動,曲水流觴游戲環節時一邊飲酒一邊誦詩,作詩者二十六人,成詩四十一首,後編成《蘭亭詩集》。東晋時風重清談,士大夫們借詩言志,表達了擺脱社會羈絆、投身自然、思接前賢隱士之願,兼有玄言詩與後不久流行的山水詩意味。從《世説新語·企羡》正文最早提到《蘭亭集序》以來,這篇序言在中國文史資料所占比例往往比《蘭亭詩》和孫綽序大得多。


關于《蘭亭序》有三種版本:(1)劉孝標(462—521)在劉義慶(403—444)等編撰的《世説新語·企羡》第三則後加了一條注釋,以《臨河序》爲題名將《蘭亭序》部分内容抄了下來(113個字),是目前關于《蘭亭序》文本最早的記載;(2)歐陽詢等纂《藝文類聚·歲時部》(成書于624年)也以《三日蘭亭詩序》爲題做了收録,與劉孝標本略有不同(124個字);(3)648年成書的《晋書·王羲之傳》載有衆人皆知的《蘭亭序》文本,與著名的初唐“神龍蘭亭”或所謂的“張金界奴蘭亭”兩種摹本(324個字,28行,皆藏故宫博物院,前者縱24.4 厘米,横69.7厘米,後者縱25.6厘米,横65.6厘米)相比,内容基本一致,但《臨河序》《藝文類聚》所録《三日蘭亭詩序》多了將近一倍内容(分别多了211和200個字)。雖然“神龍蘭亭”未必比“張金界奴蘭亭”更能代表初唐時複製《蘭亭序》的最好效果,鑒于前者墨色保存狀况更佳,本篇所提《蘭亭序》寫本一律以此本爲準。
《臨河序》相當于“神龍蘭亭”從第1行第1個字到11行第5個字(簡略提法:1/1到11/5,後同)的104個字,加上從25/9到26/7的9個字的内容。其實與摹本相比,這104個字的順序也有所改動,6/5到7/2的20個字(加上摹本没有的一個“矣”字)被移到10/5後面。《藝文類聚》的版本相當于摹本從1/1到11/5的内容。
基于《臨河序》與《晋書·王羲之傳》、初唐摹本的記載之間有相當的偏差,蕭統(501—531)等編纂的《文選》也未收録,以及梁武帝(蕭衍,464—549,502—549在位)和陶弘景(456—536)討論王羲之法書也未曾提及《蘭亭序》等不同依據,以郭沫若爲代表的所謂“否定派”提出,衆所周知的《蘭亭序》無論是作爲書法作品還是文學作品都是6世紀的僞作,而王羲之的原始可信版本無疑是《臨河序》。筆者認爲,“否定派”的結論過于武斷,并没有綜合考慮種種文獻資料産生時的歷史情况。因此,爲了準確探討《蘭亭序》的真僞問題,需要追溯“蘭亭雅集”的原始面貌,首先涉及整理《蘭亭詩集》以及相關歷史文獻。
《蘭亭詩》現存四十一首,由二十六位東晋士大夫所作。這四十一首詩的底本主要來自兩個系統:第一個是桑世昌(卒于1209年)《蘭亭考》卷一中的三十七首“蘭亭”詩與卷十的“咏贊”中五首王羲之的蘭亭詩(其中一首與前録三十七首有重複);第二個是兩件唐代寫本,真迹都記録在宋代法書目録《宣和書譜》中,一件是傳爲柳公權書的長卷絹本(146行,縱26.5厘米,横365.3厘米,故宫博物院藏),即所謂的“蘭亭八柱”之四(1779年乾隆皇帝令刻在圓明園石頭上),一共録三十七首;另一件是題爲“陸柬之(650年在世)書”的“五言蘭亭詩”小紙(27行,藏處不明;帶唐末題記的寫本刻于13世紀上半葉的32行拓片,縱25厘米,横92.5厘米,現藏上海圖書館),與“寫本1”相比,除重複收録了一首詩外,還抄寫了四首題爲王羲之所作的詩歌,簡稱“寫本2”(圖2a、圖2b)。
圖2a 寫本1
圖2b 寫本2

“寫本1”雖然開卷殘缺,大致可分爲以下幾個片段。(1)負1行:作詩及未作詩但出席雅集的名單,衹存末行“王獻之”(344—386)一名而已;(2)1行—53行“四言詩并序”,此“序”并非王羲之《蘭亭序》,而是一篇詩集簡介,一共收十四人各作的十四首四言詩;(3)54行—146行“五言詩并序”,此序爲孫綽所作,一共二十三首,其中十一人另有四言詩各一首。
《蘭亭詩集》四十一首詩中有十四首爲四言詩,二十七首爲五言詩,這也符合東晋詩人作詩的習慣。每首篇幅并不長,以四句爲主(二十二首),还有八句(十四首)、十句(四首)和十二句(一首)。(詳見表1)
值得注意的是,《四言詩序》提到十四首四言詩其實是經過編改的文句:“四言詩,王羲之爲序,序行于代,故不録。其詩文多不可全載,今各裁其佳句而題之,亦古人斷章之義也。”孫綽《五詩言序》文後加了一句“文多不備載,其須略如此,其詩亦裁而綴之,如四言焉”,同樣提醒讀者《蘭亭詩》文本經歷了一些修改,詩集每篇都在四到十句之間。當然,二十個人以上的雅集場合所作詩歌,顯然本身就不會太長。而且從現存文本來看,每一首的内容也是完整的。因此對于傳世的詩文版本而言,“詩文”即“某篇詩歌的文本”,“佳句”應是“佳作”,指完整的詩歌作品,“各裁其佳句”之“裁”不會是各摘選句而已,而是擇其佳作。另外,“寫本1”説明“王羲之作序,序行于代,故不録”,用“代”字代替更普遍的“世”字,是避唐太宗李世民(599—649,627—649在位)的諱。值得注意的是,衹有唐代編撰的文叢纔有“行于代”的説法,另一方面即便出現在幾部唐代纂輯中,“行于世”也更爲常見。因此我們可以推論:現存的《蘭亭詩集》中的“行于代”一句證明“寫本1”的文集是經過唐人編輯的一組詩歌,原來的版本的詩歌數量多于四十一首。
縱觀南北朝時期的三月三日詩,可以發現在非宫廷場合所作的那些民間詩歌篇幅并不長,大都在四到十二句之間,根本不存在“裁而綴之”的需要。假如我們認爲唐人編輯“寫本1”“各裁其佳句”時參考的就是四十一首獨立篇幅的詩,恐怕只能得出《蘭亭詩》爲後人僞作的結論。除了《蘭亭詩集》以外,類似的民間詩歌還有庾闡(339年在世)《三月三日臨曲水詩》(八句)和《三月三日詩》(六句)、孫綽《三月三日詩》(八句)、謝惠連(407—433)《三月三日曲水詩》(十二句),唯一例外是沈約(441—513)《三月三日率爾成章詩》達到二十四句之長。這與以下幾篇南北朝大臣在陪伴皇上時所作的二十句以上的“三月三日詩”正好相反,如王濟(約240—約285)《平吴後三月三日華林園詩》(二十二句),張華(232—300)《泰康六年三月三日後園會詩》(四十二句)、《上巳篇》(三十句),閭丘冲(卒于311年)《三月三日應詔詩歌》(四十四句),顔延之(384—456)《三月三日詔宴西池詩》(二十句)、《車駕幸京口三月三日侍游曲阿後湖作詩》(二十二句),謝朓(464—499)《三日侍宴曲水代人應詔詩》(八十句)。
“寫本2”載録王羲之五首五言詩,其中第二首“寫本1”也有收録(“寫本1”有異文),從游似(卒于1252年)刻本題記“天復二年九月三日盧家阿姑遺,其廿九日夜記”(902年11月2日)可知,晚唐某盧家藏帖爲其底本。
《蘭亭考》卷一開端的“蘭亭”中只有三十七首,説明桑世昌當時參考的底本是“寫本1”本身或其他類似的抄本,衹是很有可能後來他發現張彦遠(約817—約875)《法書要録》卷末附録的《右軍書記》所載第338帖《蘭亭序》其後的第339帖還載有五首王羲之的詩。貞觀年間褚遂良(598—658)編纂的《右軍書目》載録宫廷所藏王羲之十四件楷書與二百五十四件行書開頭的若干字句以及作品總行數,如行書第一卷包括開頭爲“永和九年”《蘭亭序》帖,記有28行,而開頭爲“纏利害”的帖記有22行,顯然與《右軍書記》第339帖同爲王羲之蘭亭詩帖、記録。《蘭亭序》每行平均11.5字(324字除以28行),可以推算《右軍書目》行書第一卷中的“纏利害”帖所記載的254字總數與現存五首詩的260字基本一致。
除了桑世昌《蘭亭考》以外,另一本專門整理《蘭亭詩集》的資料是馮惟訥(卒于1572年)編的《古詩紀》(缺少桑世昌取自《右軍書記》的四首詩),也是當代逯欽立《先秦漢魏晋南北朝詩》的主要底本。中國尚未出版過《蘭亭詩》完整的注釋本,而西方與日本都曾經發表過關于《蘭亭詩集》的全文翻譯和研究。王羲之《蘭亭序》却成爲中國文學史的名文之一,就其西方譯文而言,從意大利傳教士晁德蒞(Angelo Zottoli,1826—1902)在1880年首次將它譯成拉丁文以來,陸陸續續出現了德文(Wilhelm Grube,1855—1908,譯于1902年)、法文(Georges Margouliès,1902—1972,譯于1926 年)和英文(林語堂,1895—1976,譯于1937年)譯本。

二、《蘭亭序》與《蘭亭詩》的文學内容
劉孝標所注《世説新語》的原文面貌已經不得而知。今天《世説新語》通行本是在1138年刻本的基礎上整理的版本,而1138年的刊本尤其是注釋部分實際上已經過晏殊(991—1055)的删减,現存的劉注已非原來的文字内容,而《臨河序》正是劉孝標所注部分,現存本保留了蘭亭序開頭104字以及結尾“故列序時人,録其所述”。有可能是晏殊因《蘭亭序》一文早已名聞天下,全文版本易得,所以僅保留開頭部分和近結尾處一句以示録畢,中間段落因煩瑣而略去。
而且,除了《藝文類聚》以外,唐代另一部著名的類書——徐堅(659—729)《初學記》(720年成書)——也收録了《蘭亭序》,跟《藝文類聚》一樣,只有124個字。需要强調的是,《藝文類聚》《初學記》這種類書的編纂目的在于收集文學名篇和百科知識的節録,根本無法保證所録篇章的完整性,這也解釋了熟悉《晋書·王羲之傳》以及《蘭亭序》摹本的大儒徐堅爲何衹收了文章開頭部分的一百多字。
王羲之同時代的人經常將《蘭亭序》和《金谷詩序》相比,因此我們分析《蘭亭序》文本時,必須考慮石崇《金谷詩序》的文本内容與思路。寫于296年的《金谷詩序》也是一篇雅集詩歌序言。根據劉孝標在《世説新語·品藻》第57則後加的注釋,當時的出席者是三十位士大夫。可惜衹剩下潘岳(247—300)一首《金谷集作詩》。有趣的是,雖然《世説新語·仇隙》第1則還提了這首詩最後兩句,其全文却衹收録于《文選·祖餞》。但《文選》并没有收石崇的《金谷詩序》。
吴承學在其《中國古代文體形態研究》中提出:“詩人自述寫作緣起主旨和闡釋創作背景的小序,詩序是對于詩題的補充,是讀者了解作品的重要依據。”到了西晋時代受《毛詩序》影響的詩序越來越多,如陸雲(262—303)、束晳(卒于300年)和鄭豐(280年在世)的一些詩歌有《小序》式簡約自序。《世説新語》又提及西晋時期幾篇序言:皇甫謐(215—282)爲左思(卒于306年)《三都賦》作序,290年左右夏侯湛(約243—約291) 爲羊秉(早于291年在世)文集作序。《晋書·干寶傳》記載干寶(315年在世)《搜神記》因爲“既博采異同,遂混虚實,因作序以陳其志”,可見在東晋初期的文士看來,寫序言有説明書籍情况和表達作家志趣的功能。因此,雖然《文選》并没有收録《蘭亭序》和石崇《金谷詩序》,却收了石氏《思歸引序》以及其他八篇序言。
撰寫序言的重要性,從佛教典籍也可見一斑。最早的佛經序是康僧會(卒于280年)《安般守意經序》,正好與西晋開始流行的若干“詩序”處于同一時代。幾十年後,後秦主姚興(366—416,394—416在位)建議僧人慧遠(334—416)爲鳩摩羅什新譯的《大智度論》(T.1509)“可爲作序,以貽後之學者”。慧遠因爲身體狀態不佳拒絶了姚興的邀請,所以後來序言由長安釋僧叡(355—439)撰寫。
從《隋書·經籍志》可知,出席蘭亭雅集的王羲之、謝萬、孫統、孫綽、謝安和支遁以及與王羲之後來交往的許詢(358年在世)和李充(350年在世)都有文集問世。雖然無法確定這些東晋士大夫的文集是否有自序或别人特意撰寫的序文,但以上記載可以推測在東晋時期作序是普遍的文學行爲。
劉孝標在注釋中特意提了《臨河序》,因此表面上看這是一篇講到“雅集”而不涉“詩集”的文章。也許還因爲相應的詩歌經常被忽略,不少學者簡單地將《蘭亭序》譯成爲“關于蘭亭的序言”,如德國學者雷德侯(Lothar Ledderose)譯成“Preface to the Orchid Pavilion”,Marilyn Wong-Gleysteen甚至譯成“Preface to the Orchid Pavilion Gathering”。而且《蘭亭序》同時是唐代以來最有影響力的書法作品,這一定程度使得蘭亭詩的名聲被相對掩蓋。
現存的《金谷詩序》應是一篇完整的序言,除了缺少出席者名單和詩歌題名以外,其作爲序言的基本特徵都在。石崇《金谷詩序》寫于296年,也衹不過比《蘭亭序》的撰寫年代早了五十多年,又是王羲之明確推崇的一篇文章(謝安也提過金谷雅集,見《世説新語·品藻》第57則),因此,如前所述,現存的石序和原來的王序之間無疑存在不少共同點。
首先,《金谷詩序》一共191字,總字數遠多于113個字的《臨河序》和124個字的《藝文類聚》所載《蘭亭序》。筆者推測,如果王羲之取法于石序,内容衹會多而不會少,而《晋書·王羲之傳》與墨迹本《蘭亭序》都是324個字之多。其次,石序的内容結構分明,有介紹雅集動因和地點,包括宴會的具體活動,最後還提到飲酒作詩的樂事,把它與“性命之不永”和“凋落之無期”聯繫起來,“故具列時人官號姓名年紀,又寫詩著後”,最後表示寄願後來讀者“後之好事者,其覽之哉”。作爲序言不可或缺的結尾,與《蘭亭序》從25/9到28/8的“故列叙時人,録其所述。雖世殊異,所以興懷,其致一也。後之攬者,亦將有感于斯文”大同小異。《藝文類聚》所載《蘭亭序》只有開端那部分描繪祓禊日期和地點,包括贊美舉行曲水流觴的環境,完全符合《藝文類聚·歲時部》介紹“三月三日”相關事宜和詩文編輯的要求。《蘭亭序》後半部抒發人生短暫與無奈之感,和以文學超越時空的寄托,都與“歲時”無關,在遵守典籍條理和節約文書篇幅的中古儒者看來,不予全文記録是編輯時理所當然的選擇。
縱觀《世説新語》,東晋士大夫非常重視雅集和宴會,既是在延續西晋洛陽貴族門閥的傳統,也有鞏固新王朝掌權者地位的用意,其中的一個代表人物便是王羲之的伯父王導(276—339)。東晋中央實力相對軟弱,决定政策的場合往往在宴會雅集而非宫廷朝會。在這些社交活躍的場合除了討論政事以外,士大夫還會談種種私人事宜,如通過觀察某人的性格特徵來表達自己的世界觀,即所謂“目”或“相”,以及探討許多形而上的哲理話題,《世説新語》有相當比例的對話來自這些交際活動。東晋社會的人文氛圍充滿着争心,快捷反應與即興發揮對于保護利益和改變際遇不可或缺。口才和文學修養是當時文士非常看重的才能,難怪《世説新語》長度第三的一章是“文學”(104則),第二是“言語”(108則),最長的是“賞譽”(156則)。這些社會活動或多或少都會涉及廣義的“文學創作”,譬如曾經在王濛(309—347)住宅中舉行的一次真正意義上的“文會”。《世説新語·文學》第55則記載謝安當時向支遁、許詢等可稱“盛德”的出席者曰:“今日可謂彦會。時既不可留,此集固難常,當共言咏,以寫其懷。”許詢提出以《莊子》爲主題的建議,王濛就拿出了一篇《漁夫》,繼而“謝看題,便各使四坐通”,結果無論是口才義理還是思想,謝安都表現得最爲出色。户外場所也是舉行文學創作活動的重要場所,如335年至340年間庾亮(289—340)任荆州刺史時有一次秋天傍晚邀請了殷浩、王胡之(約卒于364年)以及其他士大夫(也許還包括王羲之)到武昌郊區南樓去“理咏”。文學創作與三月三日的祓禊禮俗有直接關係,第六節已經提到桓温的參軍郝隆無法立馬作詩的軼事。這則記載表明,當時雅集和文學創作普遍結合在一起,但在一些類似的有即興創作的場合,最佳詩文或在場主要人物的文句却没有被抄寫下來。
顯然,我們衹能從更宏觀的視角來看《蘭亭詩集》纔能對當時《蘭亭序》的真正意義有充分的認知。祓禊雅集有宫廷和民間兩種。唐代以後被清明節取代前,祓禊是民間非常流行的一種禮俗,是全民迎接春季的主要節日,涉及農耕調整、萬物復蘇、人體陽氣生發、預防邪氣諸多方面。
傳統看法認爲蘭亭雅集是一次文人雅士悠游自得的文藝活動。實際上,從王羲之與王彬之兩個人的經歷可以看出,生活在353年的東晋文人内心充滿着焦慮和消極的心緒。就像美國漢學家馬瑞志(Richard Mather,1913—2014)提到《世説新語》所反映的社會特徵時所總結的那樣,當時的中國是“在黑暗背景下,偶爾的反思與敏鋭的閃光亮得更鮮明的一個世界”。首先,雖然王羲之正式辭官當是在355年,但他兩年以前或許已有遠離世俗之意。王羲之給謝萬寫的一封信也透露其歸隱田園、享天倫之樂的理想:
頃東游還,修植桑果,今盛敷榮,率諸子,抱弱孫,游觀其間,有一味之甘,割而分之,以娱目前……衣食之餘,欲與親知時共歡讌,雖不能興言高咏,銜杯引滿,語田里所行,故以爲撫掌之資,其爲得意,可勝言邪!
其次,《蘭亭序》23至24行的名句“固知一死生爲虚誕,齊彭殤爲妄作”否定《莊子·德充符》裏老子對叔山無趾的反問用意:“胡不直使以死生爲一條,以可不可爲一貫者,解其桎梏,其可乎?”其實,這則不僅僅是哲理思辨,還直接反映王羲之眼前的苦厄,如孫輩早死對他人生觀造成了極大的影響:現存王羲之書信當中,至少有六件都與他孫輩的夭亡有關。
從王彬之(卒于354年)的簡短生平記載可以窺見當時參加雅集的士大夫複雜的生涯。王彬之353年秋天或冬天被殷浩(卒于356年)派到北方去打羌族將軍姚襄(331—357),結果死在戰場。即便不會預測自己戰死,不難想象他當年春天參加蘭亭雅集時心裏藴藏着多少不安和憂慮的情緒。短短的四句四言詩也暗示了他的感慨:
丹崖竦立,葩藻映林。渌水揚波,載浮載沉。
與上述王羲之關于“彭殤”的看法所映射的悲苦境遇類似,一旦瞭解了王彬之的慘死,我們便不會認爲“載浮載沉”衹是一種籠統意義上對人生無常的感嘆。
美國學者田菱(Wendy Swartz)認爲蘭亭雅集時,王羲之等出席者之間充滿争心,有通過作詩超越朋輩的意願。實際上,從詩歌具體内容來看,353年已經有出世心願的王羲之,以及當時“尚在東山”的謝安,都有借鏡湖雅集的短暫快樂來超越尘世煩惱的心態。與競争的心態相比,以“同盟的氛圍”來形容蘭亭雅集更爲恰當。除了提及隱居超俗的莊子等古代人物,《蘭亭詩集》充滿了對自然萬物的熱愛與享受。王羲之四言詩云:“乃携齊契,散懷一丘。”他第三首五言詩還强調了雅會的友誼:“猗與二三子,莫匪齊所托。”同樣,謝安的五言詩也説:“相與欣佳節,率尔同褰裳。”袁矯之四言詩有更明確的表述:“佳賓既臻,相與游盤。”出席者的共同心願是逃離社會:“苟齊一致,遐想揭竿。”
我們無法斷定《蘭亭序》確實寫于353年4月22日當天。從現存的《蘭亭序》“神龍本”和“張金界奴本”來看,其相當穩重的筆勢看上去不像在大自然中喝完幾番酒后寫出來的。《蘭亭序》作爲一個序言不應省略“列作時人”名單的部分,在原來的完整版序言和詩歌裏應該包括這部分内容,正如“寫本1”開端或《蘭亭考》那樣。讓人疑惑的是,既然它被摘取雙鈎作爲可以用來欣賞的書法作品,文稿的幾處塗改也都表現出來,應當跟353年通行的抄寫本不會是同一個版本。其實,就《蘭亭序》的文本而言,應該是當日就構思好大概内容,然後在其後幾天裏琢磨定稿。而雅集所作詩歌當時就會有人立即記録下來,也許是僕人,但在後面的幾天肯定有文士把最終版本校訂下來。《世説新語》記載345年前後桓温 (312—373)在荆州任南蠻校尉時舉行了一次三月三日雅集,要求出席者當場作詩。桓温的參軍郝隆(345年在世)無法立刻作詩,因此被罰三斗酒,有趣的是“既飲,攬筆便作一句云……”這則記載證明當時的雅集至少都備有書寫工具記録當天詩作,而後有文士負責編輯整理甚至請作詩者再校對文本。從傳爲沈約(444—513)所編的《俗説》(全文已佚,衹有宋代大型類書《太平御覽》纔保留了幾則)可知,六朝雅集確實有作詩并且當場修改其文本内容的事實。在4世紀末一次三月三日雅集時,王恭(卒于398年)的參軍陶夔(390年在世)一旦作詩,坐在他旁邊的一位抄襲者就抄下來還當作自己的創作。但當陶夔“更思補綴”改寫詩歌以後,王恭纔弄清了抄襲事件的本末。
筆者初步假設,作爲兩篇序言作者的王羲之和孫綽,應該是以“主編”的名義整理了全部詩作,其後幾天繼續費心校對詩集文本,在確定最終版本時,不明之處或許還會請作詩者再次確認。即便在中古時期記憶力强是士大夫進行文學活動的重要才能,當時背誦典籍非常常見,我們也得認識到古代文學作品之所以流傳,除了不固定的口傳形式,還是要以“固定式”的寫卷這一硬件載體爲主(5世紀初紙張普及之前都用簡牘)。這意味着總會有人來負責把詩句從口頭的聲音形式轉寫成視覺形式。雖然張溥在17世紀編纂《漢魏六朝百三家集》時,王羲之時代的大部分文集已不可得,《隋書·經籍志》還是提到不少參加蘭亭雅集士大夫的文集,如王羲之、謝萬、孫統、孫綽、謝安和支遁,包括没參加雅集但是和王羲之交往密切的許詢和李充。據《高僧傳》可知,支遁“所著文翰集有十卷盛行于世”。李白(701—762)的文集除了李陽冰(750年在世)和魏顥(750年在世)參與過整理,李白自己也曾經編輯過他的詩歌,後來還捐給過僧人貞倩(742年在世)。我們知道晚唐白居易(772—846)“嘗寫其文集,送江州東西二林寺洛城香山聖善等寺”,實際上梁代王筠(481—549)“行于世”的一百卷文集也很可能部分由他自己抄寫。《蘭亭詩集》無疑也應符合中古時期文人編輯和抄寫文集的習慣。
可以肯定的是,《蘭亭詩集》在當時會稽士大夫圈内獲得了相當的認可,是《世説新語》提及雅集時唯一和文集有明確關係的一部文學作品。我們也可以進一步推測,不僅僅王羲之對其所作序言甚爲自得,其他參加雅集作詩的文士也是對自作詩篇喜愛有加,自然而然對推廣《蘭亭詩集》起了積極的作用。
總而言之,雖然我們可以肯定東晋時代有過一次蘭亭雅集,也編過一部《蘭亭詩集》,其真實面貌還在我們瞭解之外,但這并不妨礙我們欣賞現存詩歌以及序言在文學上和藝術上的價值。衹要以客觀的認知態度對待蘭亭雅集的史實問題,我們仍舊可以充滿想象力地去追懷當時那個超俗絶世的人文境界。

三、關于《蘭亭序》的可信性——兼論書法複製不可避免的後果
許多學者已經指出,《文選》之所以未收録《蘭亭詩》和《蘭亭序》,是它們不符合《文選》的編輯標準。從《文選·序》文末我们可以推测《蘭亭序》不具备“事出于沉思,義歸乎翰藻”的入选条件,一方面是内容的深度不够,另一方面是過于偏向散文體。這種比較含蓄的推測無法真正説明爲什麽《蘭亭序》或陶淵明(365—427)《桃花源記》之類對中國文化史影響深遠的名篇都未收于《文選》之中。我們不妨進一步地推論,可能是在《文選》編輯者看來,蘭亭雅集本身并不屬于他們歸屬的宫廷文化圈,與宫廷舉行的種種“正統”雅集有相當的距離。實際上,與反映南齊宫廷人文氣息的顔延之(384—456)《三月三日曲水詩序》與王融(467—493)《三月三日曲水詩序》一文,以及顔延之《三月三日詔宴西池詩》和《車駕幸京口三月三日侍游曲阿後湖作詩》兩首詩不同,《蘭亭序》代表的是士大夫“方外”的自由空間。顯然,《文選》未收《蘭亭序》并不能證明王羲之的序言在梁代不存。而且,北魏酈道元編撰的《水經注》明確提及蘭亭作爲雅集地點:“太守王羲之、謝安兄弟,數往造焉。”没到過江南的酈氏,尚能在地理學著作中提及蘭亭的雅會,證明6世紀上半葉《蘭亭序》相關的故事已經相當有名氣。而南朝陳(557—589)的6世紀中下半葉時更是如此,顧野王(519—581)《輿地志》中明確提到它的撰寫地點:“山陰郭西有蘭渚,渚有蘭亭,王羲之所謂曲水之勝境,製序于此。”
反過來,我們實際上并不瞭解6世紀時期的文人對東晋文學作品的具體看法。陳代文士徐陵(507—583)編的《玉臺新咏》(550)收録孫綽、李充、曹毗(約321—約361)以及王獻之的幾首愛情詩,顯然這些詩歌選自不同的文集或詩集。其實,前文已有所提及,據《隋書·經籍志》可知,初唐時不少參加蘭亭雅集的士大夫文集都還在,如王羲之、謝安、謝萬、孫統、孫綽等東晋士大夫文集尚存。需要强調《隋書·經籍志》明確記載梁代有一部帶有目録卷的十卷本的《王羲之集》,初唐時稱“晋金紫光禄大夫王羲之集九卷”。表面上看,《蘭亭序》部分内容出現在624年的《藝文類聚》會讓人覺得是一件突然的“發現”,其實未必如此。那麽,爲什麽從初唐開始《蘭亭序》所受關注越來越多?
筆者初步假設,這點與隋唐文人對《蘭亭序》所包含的精神内涵的認同有關。隋代589年統一了南北地區以後,國家行政管理系統更加完備與縝密,初唐文人除了關注官場前途以外,還需要在類似《蘭亭序》的名篇中獲取“方外”滋味和鼓勵,逐漸奠定了《蘭亭序》在後代的文化地位。梁代人口在6世紀40年代初期原有1800萬至2100萬之多,可是侯景之亂(548—552)造成了人口的極大損失。陳朝(557—589)對南朝經濟的恢復做出了相當貢獻,但也衹達到1500萬的人口總量。反過來,隋代在征服了陳朝以後的二十年中,人口增長到4600萬。而且隋代加强了中央集權,頒布了“盡用他郡人”的迴避制度,以免本地籍貫人士在本地擔任官員對地方影響過大,又以科舉制將選拔人才的權利集中到中央。在607年隋煬帝楊廣(569—618,604—618在位)特意設立了著名的科舉取“進士”,有學者認爲這纔是中國科舉制度的開端。在這種“規範”的行政生涯内,初唐文人發覺《蘭亭序》不僅指出了一條半虚半實的“精神出路”,還可以提供一種可效仿的“心態榜樣”。因爲《蘭亭序》在短短的324個字裏巧妙地結合了回歸自然以享受山水景色以及用文學創作超越時空的兩種理想,所以從7世紀初開始,它逐漸成了標志文人超逸脱俗的精神追求的名文。就像劉躍進教授總結的那樣,“尤其是《蘭亭集序》所藴含的思想感情,在歡樂之外,又有一種無助與無奈,深深地觸動了歷代文人脆弱的心弦”。
從書法的角度來看《蘭亭序》,南北朝書論未見記載也不意味着當時没有《蘭亭序》這件書法作品。首先何延之《蘭亭記》和劉餗(750年在世)《隋唐嘉話》——即最早提到《蘭亭序》流傳本末的兩則記載——對僧人辯才(約550—約635)的説法都一致,衹是從王羲之到辯才的經過有兩個完全不一樣的版本:前者認爲《蘭亭序》真迹從王羲之一直傳給王家第七代僧人智永手裏,之後再到辯才手裏,最終由蕭翼(618年在世)奪取進獻給太宗;後者衹提《蘭亭序》原來在梁代宫廷,侯景之亂(548—552)時流出民間,在陳天嘉年間(557—589)爲僧人智永(生卒年不詳)所得并獻給了陳朝宣帝,在隋代智果奪取墨迹以後,傳給了辯才,最後蕭翊(即翼)從辯才處獲取,并在武德四年(621)進獻給還没即位的秦王李世民。很可能唐代關于《蘭亭序》的流傳經過不僅僅衹有這兩種版本,或許還有其他版本傳説,衹是後來消失了。
而且南北朝書論很少提到具體的書法作品,主要是針對“書人”的生平或書風。唯一明確提及王羲之書法作品的一篇書法文獻——《法書要録》載録的陶弘景與梁武帝的九封信,所提都是與正統文學題材有關的楷書作品:道教經典《黄庭經》、劉琨(270—318)《太師箴》、夏侯湛《東方朔畫像贊》和曹植(192—232)《洛神賦》。這意味着很可能更多像《蘭亭序》等的行書作品故意没寫進書信交際語録之中。甚至我們也不妨推測,在南朝時《蘭亭序》未必享有像初唐後這麽絶對的地位。此外,從中國歷史上最成功的一方集字碑——立于673年1月1日(咸亨三年十二月八日)的《集王聖教序》——可以看出,接近于“神龍本”和“張金界奴本”的《蘭亭序》,一方面是僧人懷仁參考的底本之一,另一方面并不像我們曾想象的那樣是字型來源的絶對首選。《集王聖教序》一共1903個字,單字755個,與《蘭亭序》共同的單字有131個,但是真正與“神龍本”和“張金界奴本”字型接近者,衹有52個。好多字型其實選了與《蘭亭序》不同的寫法,如《集王聖教序》兩個“永”字(12/11、16/55),懷仁并没有采取《蘭亭序》開篇首字,即著名的“永和九年”之“永”,而是都用了同樣一個草書字型。(圖3a、圖3b)我們衹能推斷:懷仁當時應該有大量的王羲之行書作品可選,遠遠超過我們今天所瞭解的王羲之書迹情况。筆者認爲,《蘭亭序》占有了書壇絶對地位的另一個主要原因是安史之亂後王羲之書法藏品的總量受到相當的破壞。
圖3a 《集王聖教序》 中的“永”字

圖3b 《蘭亭序》神龍本 中的“永”字

因此,我們重新解讀《隋唐嘉話》關于隋煬帝對待《蘭亭序》真迹的冷淡態度可以注意到,除了一定的小説化誇張色彩,也許還折射出當時不一定所有人都非常認可《蘭亭序》的審美價值。《隋唐嘉話》明確記載,589年《蘭亭序》獻給了晋王(即604年即位的煬帝),可是“王不之寶”。僧人智果(生卒年不詳)後來“從帝借搨”《蘭亭序》,没還給宫廷,後來真迹流到辯才手裏。這也説明開元年間的唐人認爲《蘭亭序》不受晋王重視是一件合乎邏輯的事情,因此我們也不可以完全排斥陶弘景和梁武帝故意遺漏《蘭亭序》的可能性。
中國古代文獻雖然數量龐大,内容廣泛,但畢竟是一部分人在特定的時期爲了達到特定的目標而下决心撰寫或編輯的材料而已,并不能代表中國社會原有“文化産業”的全貌。譬如,雖然王羲之是《世説新語》提到的最多的人物之一(五十二次,謝安具有絶對地位,一百二十五次),但就他的書法而言,僅有一次間接的提及而已,即謝安問王獻之“君書何如君家尊”的著名對話,而且這段話并没有收在專門討論書法、畫畫以及下棋的“巧藝”一章中。但是,在《世説新語》後三十年左右的470年,當虞龢(450年在世)上奏一篇《論書表》時,王羲之書法爲其主要内容。這種情况證明,原始資料未提及某種現象,并不等于其不存在。僅憑《右軍書目》在630年至640年間首次提到《蘭亭序》作爲書法作品的事實,并無法證明唐人認識的《蘭亭序》是7世紀初的僞作。不過,《蘭亭序》“神龍本”和“張金界奴本”與王羲之其他現存的摹本比起來,確實可以看出在筆勢上存在着相當的區别。就8世紀流傳到日本的《喪亂帖》行書作品而言,也與《蘭亭序》摹本有一定的區别。即便王羲之一生也有過幾次書風變化——早年行書作品《姨母帖》尚未出現以瘦長形體爲特徵的“斜畫緊結”的王羲之特殊字型結構——也不得不承認《蘭亭序》的筆法與已經相當成熟的楷書有一定的關係。《集王聖教序》雖然搜集了當時宫廷收藏的王羲之原帖上的字型,但從筆畫形態也不難看出有不少改良之處,這無疑是因爲要迎合一些唐代流行的審美習慣。即便我們承認《蘭亭序》是6世紀所作,也不可以排斥這位好事者也是臨摹了王羲之原作或者原作的摹本。商承祚早在1966年就敏鋭地指出,唐代《蘭亭序》的摹本“輾轉疊摹者間用我法”,筆法神韵與原迹相去日遠而逐漸失真,但在一定程度上還是能反映出王羲之書法的體態和面貌。筆者認爲商氏的觀點可以進一步延伸,把“輾轉疊摹”跟抄寫活動連在一起。抄寫時不僅僅文字内容會出現種種衍文、漏文或異文現象,從字型上看,以上一代作爲底本的抄本也必定會帶有書寫者當時無意間流露的審美或書寫習慣痕迹。
筆者以爲,中國古代之所以複製了大量文獻,除了文字載體客觀存在的易碎易燃因素以外,還需要考慮中國社會主要是個農業社會。與世界其他農業社會情况一樣,農民對囤貨非常敏感,十分關注給後代盡可能地遺傳越多越好的物質道具等資源。同時,士大夫也存在繼承家業及保留家族特權的需要,逼着中古時期的大家族編寫家譜。因此,將能够傳承祖先形象和記憶的工藝品保留下來也是理所當然的事。顔之推(531—約590)在《顔氏家訓·文章》中感慨無法編輯和抄寫其父文集的遺憾:
吾家世文章,甚爲典正,不從流俗,梁孝元在蕃邸時,撰《西府新文》,訖無一篇見録者,亦以不偶于世,無鄭、衛之音故也。有詩賦銘誄疏二十卷,吾兄弟在草土,并未得編次,便遭火盪盡,竟不傳于世。銜酷茹恨,徹于心髓!
中國傳統觀念重視家傳,衹要成本符合現實條件,爲了宗家範圍内的繼承需要,製造“副本”的習慣應該也很常見,何况去製作以雙鈎保存其大致輪廓面目的法書摹本。而且唐代官方文獻明確記載國家圖書館的圖書藏品都有正、副和貯三個不同的版本。中古時期家族愛護書法作品的傳統相當濃鬱,有時候還會將書法真迹埋在墓裏。《陳書》始興王陳伯茂(550—567)的本傳記載,561年位于丹徒的郗曇(320—361)墓葬被陳朝征北的部隊盗掘,結果發現了大量的“王羲之書及諸名賢遺迹”,無疑是郗家當時藏品。這批書迹成爲後來陳伯茂學習書法的珍貴範本。
王羲之後代王方慶(卒于702年)697年向武則天(625—705,690—705在位)進獻的《寶章集》,就是有意識地搜集了王氏家族從王導到王褒(550年在世)二十八人的十一卷長的法書彙集,現存衹有遼寧省博物館藏的部分唐摹本,即《萬歲通天帖》。雖然據竇蒙(750年在世)給其弟竇臮《述書賦》所作注釋中記載王方慶提交的是原作,但王氏極有可能出于自身需要已安排製作好摹本。陶弘景與梁武帝書信中除了陶弘景自己正在爲梁武帝製造的雙鈎摹本,還提到不少複製品,包括陶弘景“近甚疑是摹”的《樂毅論》以及其他書法家的作品,如王珉(351—388)、王獻之以及“不識誰人迹”。
在中國古代社會“以某某人的字體或作品作爲楷則”的背景下,有許多文人的作品自然而然都會被當作榜樣。筆者認爲,無論是臨摹還是雙鈎,所做出的複製品與原作還是會有一定的距離。1907年敦煌遺書中伯希和(1878—1945)發現的唐太宗李世民《温泉銘》的拓片殘卷(P.4508)實際上并不是《温泉銘》的唯一傳世載體。刻于1049年至1063年間的《絳帖》有此碑的部分翻刻,一共113個字(敦煌拓片一共363個字),證明11世紀中葉收藏家把它當作太宗的一件很重要的書法作品,有意識地保護和複製。雖然字形與拓片相似,筆意有很大差别,意味着翻刻作品也容易走形(圖4a、圖4b)。
圖4a 唐李世民《温泉銘》(P.4508)
圖4b 《絳帖》中的《温泉銘》

再如《真賞齋帖》(刻于16世紀20年代)是章文(1491—1572)摹寫和鎸刻華夏(生卒年不詳)所藏幾件法帖。不過,即便製作水平極高,因爲明代複製者審美不同,在細微的差異中我們可以看出兩種“王羲之”的書法呈現(圖5)。
圖5 《姨母帖》摹本與《真賞齋帖》刻本 中的“王羲之”對比
其實,就像大英圖書館1990年舉行“贋品:造假之藝術”(Fake? The Art of Deception)展覽時組織者説的那樣,我們不得不承認“絶對”的贋品并不存在,因爲任何一件爲了亂真而造的作品都與原來要仿造的原物或打算表現的風格有一定的關係,衹是在程度上會有相當的差别而已。我們不妨推測,《蘭亭序》從晋代王羲之撰寫初稿以後,不知道他自己以及家人抄寫過多少遍。後來收藏王羲之法書的王家後嗣或者其他士大夫,以及歷代的宫廷在收藏保管時,也因爲種種目標或考慮把“原作”複製下來:一方面是爲了保護它多做備份——反正雙鈎成本并不高,另一方面是用它來謀求其他利益。如太宗把摹本送皇子以及大臣,就是用來鞏固宫廷内部團結;或者像《喪亂帖》那樣,8世紀的中央機構把代表中國最高藝術層次的作品送給國外元首或使者,意圖在于用“軟實力”影響他國的文化塑造。
雖然我們尚能看到不少魏晋南北朝的石刻以及寫卷,但就其書法質量而言,無法絶對地高下立判。甚至唐人所認爲的絶對精品的書法到底是什麽樣子,也很難推測。我們現在看到的孫過庭《書譜》也未必是孫氏在世時最滿意的作品,除了石刻唐楷傑作以外,那些名家的草書或行書成功之作到底是什麽樣子,也不得而知。在這種情况下,現存中古作品當中,恐怕唯一真正有“書法創作”意味的作品應算是《集王聖教序》,因爲它有明確對王羲之行書書法做出總結的目的。筆者推測,“神龍本”“張金界奴”所複製的《蘭亭序》底本是6世紀的一幅臨本或存在一定走形的摹本。也許這件臨本或摹本原來參考的是原作或逼真的摹本,但在兩百年流轉中無法百分之百地保留原來的細微筆法。如前所述,唐代流傳下來的《蘭亭序》摹本確實是當時參考的字型底本之一,這意味着對7世紀70年代的唐人來説,包括製造石碑的僧人懷仁及其助手和觀賞石碑的人們在内,“神龍本”和“張金界奴本”都是可信的王羲之書法。這説明大家熟悉的《蘭亭序》筆勢,或多或少跟王羲之書法有直接的關係。


結語
書法之所以維持了幾千年之久,離不開大衆持續收藏、臨寫和複製前一代保留下來的作品。東晋、南朝宋、南朝梁代以及唐朝没有人費心專門複製《喪亂帖》的話,我們無法看到如此神妙的藝術品。同樣,如果宋代以來没有一代代珍惜書法墨迹和拓片的文人,我們也看不到像孫過庭《書譜》這樣的書法傑作,也無法感覺到《集王聖教序》等古代石刻剛竣工時的豐富和精緻。理所當然,《蘭亭序》也無法例外。
《蘭亭序》流傳和複製的來龍去脉告訴我們,書法作品的繼承性還有一定的代價,因爲凡是涉及人具體操作的活動都免不了個人潛意識的或有意識的種種“改良”。做學問的人都要謹慎考慮這兩個不可忽略的事實。通過史實與傳説的合理平衡,也許我們可以再窺見古代藝術文化的那種高尚風度,并且勾勒出原作的原始藝術面貌。這也應該是學術界爲了文化傳承和當代審美教育所要承擔的一種責任。

畢羅:廣州美術學院
原載《書法研究》二〇二四年第四期

兰亭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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