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故事:抢妻下毒奇案

文摘   2024-11-12 07:27   上海  

 


    话说在清朝的道光年间,汾州府来了一位新知府,名曰李元,上任伊始,他便急于下乡巡视,倾听民间疾苦,并顺道参拜了当地的文庙。


   正当他虔诚地向文王神像叩拜时,供桌下突然窜出一人,此人头发散乱,满面泪痕,对着李元连连磕头作揖,口中发出“呜呜”的悲鸣。


    显然,这是个哑巴,必有冤情。然而,随行的衙役中有人认识这哑巴,上前就是一脚,呵斥道:“别捣乱!”并指着李元说:“这是新来的知府大人。”


   一听这话,哑巴更是紧紧抓住李元的官袍不放。目睹此景,李元决定将这个哑巴带回府衙细问。


   回到府衙,李元询问身边的师爷:“可认识此人?”师爷回答:“认识。他叫赵光明,陕西澄城人。


   三年前,他来府衙告状时,尚能言语。他声称要告本地一个名叫孙无赖的人,说孙无赖霸占了他的妻子和儿子,害得他无家可归。


   孙无赖,是个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之徒,能言善辩,常常颠倒黑白,讹诈他人。因此,人称‘无赖鬼’,无人敢惹。”


   “前任知府接案后,传讯孙无赖。但孙无赖上堂后,一口咬定说:‘赵光明与我妻子私通,被我撞见。于是,赵光明反咬一口,诬陷我霸占了他的妻子,真是荒谬至极!’”


   “听了孙无赖的陈述,知府判定:赵光明是恶人先告状,理由有三:其一,赵光明是陕西人,女的是本地人,年龄相差悬殊,不可能是夫妻;其二,赵光明说不清女的身上有何特征,而孙无赖却能指出其妻子乳下有颗黑痣;其三,证人客栈小二作证,称亲眼见到赵光明与女的通奸。”


   “就凭这三点证据,知府断定赵光明是诬告,当下重打四十大板,逐出大堂。从此,赵光明流落街头,疯疯癫癫,四处喊冤。”


   说到这里,师爷拿出一叠案卷,对李知府说:“现有案卷在此,如有疑问,请大人查阅。”


   李知府仔细审阅了全部案卷,发现了诸多疑点:赵光明初来乍到,无权无势,他怎会无缘无故抢夺民女?


   他官司败诉后,为何不离开,反而一直喊冤?赵光明为何突然变成哑巴?又为何被客栈赶出?孙无赖声称女的是他妻子,为何那女人不承认,也不上诉?


   孙无赖是怎么知道女的乳下有黑痣的?客栈小二作证赵光明与女的通奸,具体是在何时何地?


   这一连串的问题让李知府困惑不已,疑虑重重。于是,他决定微服私访,深入调查,揭开真相。


   某日,李知府得知孙无赖外出,便换上便装,扮作商人来到孙家。一进门,便看见一个女人抱着孩子坐在院子里。不用问,这就是孙无赖所谓的妻子。


   商人上前拱手行礼,说道:“大嫂,我是陕西澄城来的商人。今日路过此地,口渴难耐,想讨杯水喝,请大嫂行个方便。”


   那女人一听说是澄城来的,慌忙起身,一面倒水,一面说:“不瞒你说,我也是澄城人。”


   商人惊讶地问:“听大嫂口音,应是本地人,为何说是澄城人?”这一问,勾起了女人的伤心事,她打开了话匣子:“我本是本地人,因随父亲在澄城做生意时,就在那里嫁了人。


   婚后生下一子。三年前,我和丈夫、孩子来汾州探亲未遇,便找了家客栈住下。哪知,这一住竟惹来大祸。


   当地有个叫孙无赖的恶棍,想霸占我,将我们告到官府,硬说我是他妻子,我丈夫赵光明是人贩子。


   偏偏遇到个糊涂知府,不辨是非,竟将我和孩子判给了这个无赖。为这事,我丈夫气疯了,气傻了,后来又变成了哑巴。”说到这里,女人气愤地问商人:“你说,这天底下还有没有公道?”


   商人问:“那知府凭什么把你判给孙无赖呢?”女人说:“因为孙无赖能说出我乳下有黑痣,我丈夫是个老实人,他说不出来。”商人问:“孙无赖为何知道你乳下有黑痣?”


   女人说:“那是因为我们在来汾州的路上,过黄河时,与孙无赖同乘一条船。在船上,我给孩子喂奶时撩开了衣服,被坐在对面的孙无赖看到了。加上那个客栈小二作伪证,我就是浑身是嘴也说不清了。”


   商人又问:“你为何不跑呢?”女人说:“跑了,怎能不跑?每次都被孙无赖抓回来,打得半死。难啊!”


   最后,商人问:“你叫什么名字?”女人答:“我姓林,名唤‘美玉’。”稍顿,女人说:“看样子,你是个好人。若回澄城,请你转告我丈夫和父母,快来救我,我绝不会跟‘无赖鬼’这个坏蛋过日子的!”


   说着泪如雨下。这时,商人劝道:“大嫂,别难过。事情要真如你说的这样,会有人让你们夫妻团聚的。”


   女人长叹一声,无奈地说:“可惜,你不是这里的知府,你要是知府,我才可能有出头之日!”商人临出门时,风趣地对女人说:“大嫂,不怨天,不怨地,只怨你起了‘林美玉’这个不吉利的名字,恰巧遇上了‘无赖鬼’这样的坏人。”女人听了,似懂非懂。但她做梦也没想到,这个商人就是新来的知府李元。


   李知府回到府衙,立即派两名衙役前往澄城核实情况。衙役回报,林美玉所言句句属实。


   据此,李知府断定,哑巴喊冤,冤情重大。于是传讯客栈小二前来受审。


   正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对这起冤案心知肚明的客栈小二,见新来的知府不好对付,自知难以蒙混过关,走进大堂,未等用刑,便一五一十地交代了事情的经过。


   他说:“三年前,从陕西来了一对夫妻,带着一个孩子,住进了我店里。


   这天晚上,孙无赖恰巧来店里喝酒,见那女人长得漂亮,便起了歹心。他先给我十两银子,并编造了一套谎言,说那女人是他的妻子,赵光明是人贩子,和他女人私通了。


   让我出面作证。我见钱眼开,也觉得赵光明是外地人,好欺负,就为他作了伪证。原先的知府信以为真,就不分青红皂白,将那女人和孩子判给了孙无赖。”


   说到这里,客栈小二低头不语。但李知府厉声问道:“那赵光明为何变成了哑巴?”


   客栈小二只得说:“赵光明受不了这样的打击,气得发疯,四处喊冤。孙无赖怕事情败露,就心生毒计,让我下手。


   一天夜里,孙无赖给我送来两包东西。我打开一看,一包是药粉,一包是二十两银子。


   他附在我耳边说:‘你把这药让赵光明吃了,这包银子就归你。’我财迷心窍,收了银子,按计行事。


   第二天,赵光明吃饭时,我悄悄将药粉放进他的碗里。赵光明服药后不久,就不会说话了。此后,赵光明就一直在文庙里栖身。”


   审案至此,真相大白。李知府迅速派衙役将孙无赖捉拿归案。人证、物证俱全,未动大刑,孙无赖便一一招供。


   按照大清律例,孙无赖欺男霸女,暗下毒手,罪不可赦,当即斩首示众;客栈小二贪财害命,助纣为虐,但念其坦白交代,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决定:发配边疆,终身服役,劳动改造。并当场宣布:将孙无赖的家产和客栈小二所收的三十两银子全部没收,交给赵光明夫妇,作为对他们所受磨难的补偿。


    听到这里,赵光明夫妇泪流满面,磕头谢恩,对李知府感激涕零。然后,带着年幼的儿子高高兴兴地返回了澄城家乡,过上了平静的生活。


   至此,哑巴喊冤案得以昭雪,真相大白于天下。消息传开,汾州城的人们奔走相告,拍手称快:“李知府,真是青天大老爷!”


   结语:为了霸占民女,孙无赖设计陷害赵光明,还将人下毒致哑,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然而,好在李知府心系百姓,为民做主,才最终让此案真相大白。




民间故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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