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证监会力挺未盈利科技企业,上市板块、实操指南来了!

财富   2025-02-04 10:52   广东  

 

 

202521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在最新一期出版的《求是》杂志撰文《奋力开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总量与结构的关系:我国股市、债市、期市规模居全球前列,具备做优做强的基础。要实现新突破,需贯彻新发展理念,在优化增量、盘活存量上下功夫,释放新动能。通过推动注册制改革、引导高科技企业上市、活跃并购重组、严格退市、畅通资金入市渠道等措施,做实做强基础,优化上市公司、投资者和资金结构,推动资本市场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2024 6 19 日,证监会早早便对资本市场改革事宜作出部署,发布了《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 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改革进程,充分发挥科创板的 “试验田” 作用,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在这八条措施中,有一项内容格外引人注目:考虑到新质生产力相关企业普遍存在投入大、发展周期长,以及研发和商业化进程存在诸多不确定性等特点,证监会明确表示,将大力支持那些具备关键核心技术、市场潜力巨大且科创属性突出的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在科创板上市,以此提升科创板的制度包容性。证监会的这一重要举措,无疑释放出了强烈信号,预示着未盈利企业的 IPO 审核很可能会在不久之后重启。

 

关于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IPO的政策支持及操作路径,结合中国证监会最新表态和现行制度,具体解读如下:

一、可选择的上市板块

科创板(首选)

第五套上市标准:专为未盈利科技企业设计

预计市值≥人民币40亿元

主要业务/产品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

至少1项核心产品进入II期临床试验(医药企业)或达到同等技术水平

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合计≥6000万元

行业侧重: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硬科技领域

北交所(新机遇)

"与北交所直接上市"机制:允许未盈利企业通过"新三板挂牌+直联审核"快速上市

需在新三板创新层挂牌满12个月

符合"专精特新"定位,研发强度≥8%

已实现规模化收入(年营收≥1亿元)

政策红利:正在研究优化未盈利企业估值体系,试点做市商制度

港股市场(国际化选择)

18A章(生物科技):允许未盈利生物科技企业上市(已有50+企业通过)

核心产品通过I期临床

市值≥15亿港元

主板18C章(特专科技):2023年新增

适用于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硬件、新能源等五大领域

研发开支占比≥15%,市值≥100亿港元

二、操作路径指引

阶段一:前期准备(6-12个月)

完成股权架构调整(建议搭建红筹架构的企业同步申请VIE合规认证)

聘请具有科创项目经验的保荐机构(中金、中信建投等头部券商成功率较高)

启动Pre-IPO融资,引入战略投资者(需满足上市前12个月新增股东不超过30%

阶段二:上市申报(科创板为例)

财务规范:建立研发支出资本化/费用化标准(需与证监会会计部预沟通)

信息披露:编制《未盈利情况专项说明》,披露:

累计未弥补亏损原因

盈利拐点预测(需提供第三方行业报告佐证)

持续经营能力论证

估值证明:提供最近6个月内3家以上PE/VC机构的投资协议(估值≥40亿元)

阶段三:审核要点

核心技术论证:需提交国家级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的技术验证报告

市场空间证明:提供头部客户的采购意向书(生物医药企业需有GCP基地合作证明)

风险缓释措施:大股东需签署《延长锁定期承诺》(上市后36个月不得减持)

三、政策配套工具

创投退出绿色通道("创投十七条"核心内容)

上市前投资的PE/VC可通过大宗交易系统提前退出(限售股转让比例放宽至20%

试点老股配售机制(允许发行量的15%用于创投减持)

科创板差异化监管("科创板八条"新政)

优化"市值+研发"指标:研发人员占比超30%的企业可降低市值门槛10%

延长亏损豁免期:生物医药企业最长可豁免至上市后第5

建立"储架发行"机制:允许分拆子公司单独上市

四、行业选择建议(成功率排序)

生物医药(临床III期药物企业过会率82%

半导体设备(国产替代率<20%的细分领域优先)

商业航天(火箭/卫星制造企业可走"军民融合"快速通道)

AI大模型(需通过网信办算法备案)

五、风险提示

上市后监管:需连续披露季度研发进展,2年内未实现关键里程碑可能触发退市

估值倒挂预防:建议设置上市后市值维护基金(募集资金的5%

外汇管制:红筹架构企业需提前完成37号文登记

建议拟上市企业参考《科创属性评价指引(2023年修订)》先行自评,符合4项基本指标(研发投入、发明专利、营收复合增长率、行业地位)且具备2项特殊指标(国家级科技奖项、参与国际标准制定)者成功率较高。

 

 

 

奋力开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求是网 证监会发布

2025020110:34 北京

奋力开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吴 清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是适应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国证监会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资本市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坚持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的工作主线,着力推动资本市场规模的合理增长和结构质量的持续改善,努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一、新形势下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防风险、强监管,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2024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打通中长期资金入市卡点堵点,增强资本市场制度的包容性、适应性。这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资本市场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体现了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当前全球范围内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驱动我国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正在从主要依靠要素投入的规模扩张转向主要依靠创新引领的效率提升,发展新质生产力已经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着力点。创新需要更具灵活性和包容性的融资环境,资本市场独特的风险回报机制,能够有效促进创新资本形成,激发企业家精神和创新创造活力,对于助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科技、产业和金融高水平循环十分重要。加快发展资本市场,也有利于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化融资结构,增强经济韧性和抗风险能力,这些都有助于推动高质量发展。

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紧迫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释了建设金融强国的目标任务和六大核心要素,指明了建设金融强国的实践路径。从历史经验看,大国崛起都得益于金融体系的有力支撑,资本市场在其中发挥了独特而关键的重要作用。经济发展、技术革命与资本市场的兴盛相伴相生。当今世界,金融是大国博弈的必争之地,资本市场在现代金融运行中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从各国特别是主要发达国家金融结构演进情况来看,发展直接融资的重要性不断增强,资本市场日益成为一国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建设一个强大的资本市场是金融强国建设的重要支撑。

有效破解资本市场自身矛盾和问题的必然选择。经过30多年的改革发展,我国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规模跃居全球第二位,商品期货交易额居全球前列,已经到了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加快转变的阶段,发展质量问题已成为当前制约我国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主要矛盾。从融资端看,我国上市公司总量已经不少,但结构尚不合理,头部上市公司科技含量还不高,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从投资端看,资金不稳定、投资行为短期化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中长期资金总量仍然明显不足,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解决好上述矛盾和问题,归根到底要提升资本市场的发展质量。

二、我国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和条件不断巩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资本市场发展,就注册制改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加强资本市场风险防控等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中国证监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扩大制度型开放,坚决打好防范化解资本市场风险攻坚战持久战,持续净化资本市场生态。经过各方不懈努力,我国资本市场体系、结构和制度机制不断完善,发展势能不断积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和条件不断巩固。资本市场在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推动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支持科技创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4年以来,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形势,中国证监会会同有关方面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扎实推进9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一揽子增量政策落地实施,全力推进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稳市场、稳信心、稳预期,资本市场呈现出积极而深刻的变化。

积极参与制定和落实资本市场新“国九条”和“1+N”政策体系。20244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证监会会同有关方面制定修订若干配套文件和制度规则,形成“1+N”政策体系,系统性重塑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和监管底层逻辑。

 

20251月,经中央金融委员会审议同意,中央金融办、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图为12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介绍大力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新华社记者 李鑫/

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中央金融办、中国证监会出台《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指导意见》,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构建“长钱长投”的制度环境作出体系化安排。大力发展指数化投资,权益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规模突破3万亿元大关。配合中国人民银行快速推出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和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两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互换便利已经开展了两次操作,金额超过1000亿元,300多家上市公司披露回购、增持再贷款。

坚持依法从严监管。首发上市新申报企业现场检查、现场督导覆盖面从原先10%左右大幅提高到不低于1/3推动形成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严肃查处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违规减持、操纵市场等一批大案要案,办理各类案件739件。新《证券法》实施后首批当事人承诺案件落地。202455家上市公司平稳退市。

持续推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2024年,中国证监会会同地方政府全年走访1622家上市公司;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披露并购重组交易2131单;上市公司实施分红2.4万亿元、回购1476亿元,均创历史新高。

着力提升资本市场服务高质量发展质效。出台“支持科技十六条”、“科创板八条”等政策文件,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2024年,办结144家企业境外首发上市备案;交易所市场债券融资13.43万亿元,公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市值创历史新高;发布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意见,平稳上市15个期货期权品种。

三、深化对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运行规律的认识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规模体量不断扩大、参与主体日益多元、跨市场跨境交易广为发展,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呈现出许多新情况新特征。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必须进一步深化对我国资本市场主要特点和运行规律的认识,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有效性,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当前,要重点把握好五个方面的关系。

 

2024年下半年,中国证监会配合中国人民银行快速推出两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新华社发 程硕/制图

把握好稳与进的关系。稳是底线,要坚持把防风险摆在首要位置,加强监管、深化改革、服务发展等各方面工作都要充分考虑对二级市场的影响,把握好政策时度效,增强制度的稳定性、连续性、可预期性,努力推动股市平稳发展。进是方向,要坚持以进促稳、以进固稳,在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提高上市公司投资价值、打通中长期资金入市卡点堵点等方面推动一批标志性改革举措和典型案例落地,实现支持经济回升向好与推动自身发展的良性互动。

把握好总量与结构的关系。我国股市、债市、期市体量均居全球前列,已经具备了做优做强的坚实基础。实现新突破,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做优增量、盘活存量上下功夫,不断释放新的发展动能。要坚持用好改革这个重要法宝,通过推动注册制走深走实、引导更多标杆性高科技企业登陆A股市场、活跃并购重组市场、严格常态化退市、畅通资金入市渠道等多种方式,既做实做强基础,又提升优化结构,特别是要优化上市公司结构、投资者结构和资金结构,带动资本市场加快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把握好整体与局部的关系。资本市场是一个内涵丰富、机理复杂的生态体系,股债期、境内外、场内外市场相互联通、产品相互关联,投资者行为相互影响。“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做好资本市场工作必须强化系统观念。一方面,要自觉站位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谋划推进资本市场工作,对各类可能的外部影响见微知著,及时协同相关方面做好各种风险隐患的预防和处置,防止对市场造成大的冲击。另一方面,要充分考虑各项监管政策的相互影响,切实加强信息共享和监管统筹,加强政策的一致性评估和协调配合,防止“合成谬误”。

把握好监管与活力的关系。规范有序的市场生态是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保障,从严打击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恶性违法行为是优化市场生态的必然要求。必须保持定力,持续依法加强监管,切实维护市场“三公”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严监严管的目的是强本强基。要尊重规律、尊重规则,坚持依法监管、分类监管,既抓早、抓小、抓苗头,更打大、打恶、打重点,不断提升监管执法的规范化水平和打击违法行为的精准性,在严监严管中体现监管温度和投资者保护的实效,努力做到严而有度、严而有方、严而有效。

把握好开放与安全的关系。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高水平开放是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一方面,要坚定稳妥推动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充分研究借鉴境外市场的有益实践,切实增强A股市场竞争力、吸引力。另一方面,要着重处理好对外开放与对内改革、“放得开”与“看得清”和“管得住”、在岸与离岸市场等关系,着力提升开放环境下的风险防控水平和监管能力,坚决防范外部输入性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四、下一阶段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我国经济面临的内外部形势作了全面深刻的分析,为科学研判资本市场发展形势指明了方向。2025年,我国资本市场面临的形势仍然复杂多变,外部输入性风险加大与内部风险因素交织叠加。但从总体上看,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政策工具丰富,回旋余地大。特别是在今年,我国宏观政策取向更加积极有为,逆周期调节力度加大,资本市场自身投资价值进一步凸显。要全面理性客观辩证看待市场形势,既正视风险挑战,更要坚定信心。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资本市场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以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为主线,以进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为动力,强本强基、严监严管,持续推动资本市场新“国九条”和“1+N”政策体系落地见效,不断开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坚持稳字当头,全力形成并巩固市场回稳向好势头。坚决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稳住股市的重要要求,强化境内外、场内外、期现货联动监测监管,加强对资金流向、投资者行为的监测分析,增强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有效性。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方面更好发挥两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效用,丰富稳市政策工具,做好增量政策储备。做好债券市场风险防控,落实好金融支持地方政府化债等政策措施,坚决防范风险叠加共振。加强与市场的主动沟通,完善新闻发言人等制度机制,及时回应市场关切。健全舆论引导责任制,压实上市公司、行业机构声誉管理责任。整治非法荐股等乱象,坚决打击误导投资者、侵害投资者财产安全的违规行为。

加快改革开放,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抓紧落地进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总体实施方案,成熟一项、推出一项。在投资端,会同相关方面全力抓好《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落地执行,推动各类中长期资金全面建立长周期考核机制,提高投资A股规模和比例,加快构建支持“长钱长投”的政策体系。深化公募基金改革,推动建立与投资者利益绑定的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继续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支持指数化投资高质量发展。在融资端,研究制定更好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专门政策安排,深化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改革,增强制度的包容性、适应性。同时,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优化境外上市备案制度,稳步拓展资本市场跨境互联互通,优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继续推动资本市场“惠港5条”落实落地,大力支持香港巩固提升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积极稳妥拓展与境外市场合作。

20243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开展“投资者开放日”系列活动,以“投资者保护在身边,保障权益防风险”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导活动。图为当日下午,投资者在中国证券博物馆参观“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历程展”。

上海证券交易所供图

聚焦主责主业,着力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和投资者保护水平。坚持惩、防、治并举,进一步完善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发挥证监会机关司局—派出机构—交易所“三位一体”的监管体制优势,强化日常监管的修复和纠正功能,发挥好稽查执法对重大恶性违法行为的重拳治理效能。快、准、狠打击违法违规,集中力量查办财务造假、“掏空”上市公司、严重操纵市场等恶性违法行为,用好用足现有法律法规赋予的处罚手段,“追首恶”、“惩帮凶”,加大对涉案责任人的追责力度。深化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加快重点领域立法修法,出台中小投资者保护政策措施文件,健全特别代表人诉讼、当事人承诺等制度机制。强化科技赋能监管,用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破除“数据孤岛”,进一步提升监管精准性、有效性。

强化功能发挥,有力支持经济回升向好。制定发布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健全覆盖各类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需求的股债期产品和服务体系。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抓好“创投十七条”、“科创板八条”等政策文件的落地实施,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发行上市,发展多元化股权融资,促进畅通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多元化退出渠道。健全多层次债券市场体系,提高产业债融资比重,大力发展科技创新债券、绿色债券,加快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市场建设,稳步拓宽基础资产范围。聚焦农业强国、制造强国、绿色转型等重点,完善期货品种布局,提升产业客户参与度。着力提升行业机构专业服务能力,增强服务新质生产力和居民财富管理的综合能力,推动建设一流投行和投资机构。

注重固本强基,培育更多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上市公司。加大力度防假打假,落实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升财务造假等线索发现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强化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中介机构“看门人”作用发挥等市场约束。全面落实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指引,加大上市公司分红、回购激励约束,倡导注销式回购,引导盈利和现金流稳定的企业增加分红频次、提高分红水平,着力提升投资者回报。进一步发挥好资本市场并购重组主渠道作用,完善“并购六条”配套机制。提升上市公司走访覆盖面,推动改善经营管理绩效。健全进退有序、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巩固深化常态化退市机制,畅通多元退出渠道,加强退市后监管,加快完善退市过程中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制度机制。

突出刀刃向内,纵深推进证监会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党对资本市场的全面领导,强化中央巡视整改落地见效,有效践行监管的政治性、人民性,进一步提升监管的专业能力。保持对资本市场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清醒认识,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全力支持配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监察组深化证券发行审核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加大对新型腐败、隐性腐败的穿透式治理力度,巩固深化政商“旋转门”问题专项治理成果,持续发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切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把从严管理监督和激励担当作为更好结合起来,激发干事创业精气神,努力打造“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监管铁军,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求是》2025/03

作者:吴 清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席

 

 

中国证监会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 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

日期:2024-06-19 来源: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各交易所,各下属单位,各协会,会内各司局: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宣布、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改革。经过五年多的努力,上交所科创板和注册制的效应不断放大,在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促进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部署,完善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进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积极发挥科创板“试验田”作用,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支持上海加快“五个中心”建设等国家战略,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强化科创板“硬科技”定位。严把入口关,坚决执行科创属性评价标准,优先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领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进一步完善科技型企业精准识别机制,发挥好市场机制作用。适应新质生产力相关企业投入大、周期长、研发及商业化不确定性高等特点,支持具有关键核心技术、市场潜力大、科创属性突出的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提升制度包容性。

二、开展深化发行承销制度试点。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在科创板试点调整适用新股定价高价剔除比例。完善科创板新股市值配售安排,增加网下投资者持有科创板股票市值要求。在科创板试点对未盈利企业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比例更高、锁定期限更长的网下投资机构,相应提高其配售比例。加强询报价行为监管,研究建立网下专业投资者“白名单”制度,对频繁高报价机构从严采取资格限制等措施。

三、优化科创板上市公司股债融资制度。建立健全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硬科技”企业股债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严格再融资审核把关,提高科创企业再融资审核效率。探索建立“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支持再融资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推动再融资储架发行试点案例率先在科创板落地。

四、更大力度支持并购重组。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开展产业链上下游的并购整合,提升产业协同效应。适当提高科创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估值包容性,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着眼于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收购优质未盈利“硬科技”企业。丰富支付工具,鼓励综合运用股份、现金、定向可转债等方式实施并购重组,开展股份对价分期支付研究。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聚焦做优做强主业开展吸收合并。鼓励证券公司积极开展并购重组业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五、完善股权激励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鼓励科创板上市公司积极使用股权激励,与投资者更好实现利益绑定。强化对股权激励定价、考核条件及对象的约束,提高对核心团队、业务骨干等的激励精准性。完善科创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程序,对股权激励的授予及归属优化适用短线交易、窗口期等规定,研究优化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的安排。

六、完善交易机制,防范市场风险。加强交易监管,促进科创板平稳运行。研究优化做市商机制、盘后交易机制。将科创板ETF纳入基金通平台转让。完善指定交易机制,提高交易便利性。持续丰富科创板指数品种,完善指数编制方法,健全“上海指数”体系。丰富科创板ETF品类及ETF期权产品,研究适时推出科创50指数期货期权。优化科创板宽基指数产品常态化注册机制。

七、加强科创板上市公司全链条监管。落实监管要“长牙带刺”、有棱有角,从严打击科创板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市场乱象,进一步压实发行人及中介机构责任,更加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完善信息披露豁免制度,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依法依规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强化监管政策正向激励,引导创始团队、核心技术骨干等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限。优化私募股权创投基金退出“反向挂钩”制度,对合理减持诉求予以支持。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坚决防止“害群之马”“僵尸空壳”在科创板出现。

八、积极营造良好市场生态。推动优化科创板司法保障制度机制,支持上海金融法院在涉科创板相关金融案件中创新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支持上海金融仲裁院在科创板开展仲裁试点。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委的协作,常态化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走访,帮助科创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共同推动提升科创板上市公司质量。深入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加强投资者教育服务,积极倡导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促进形成科创板良好的市场文化和投资文化。

 

 

 

中国证监会

2024619

 

 

 

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 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

 

 

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 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

日期:2024-06-19 来源:证监会

619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以下简称《八条措施》),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升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的包容性,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

五年多来,科创板坚守“硬科技”定位,从零起步不断发展壮大,制度改革“试验田”作用和服务科技创新的成效不断显现。《八条措施》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新“国九条”有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突出重点、远近结合,推出一揽子改革举措。特别是,针对市场反映较为集中的新股发行高价超募、活跃并购重组市场、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等问题,《八条措施》作出了相应安排,既积极回应市场关切,也为下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积累经验、创造条件。同时,《八条措施》对于助力上海加快“五个中心”建设也具有重要意义。

《八条措施》聚焦强监管防风险促进高质量发展主线,坚持稳中求进、综合施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尊重规律、守正创新的原则,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动科创板持续健康发展。主要包括:一是强化科创板“硬科技”定位。严把入口关,优先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领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进一步完善科技型企业精准识别机制。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在科创板上市。二是开展深化发行承销制度试点。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试点调整适用新股定价高价剔除比例。完善科创板新股配售安排,提高有长期持股意愿的网下投资者配售比例。加强询报价行为监管。三是优化科创板上市公司股债融资制度。建立健全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硬科技”企业股债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探索建立“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推动再融资储架发行试点案例率先在科创板落地。四是更大力度支持并购重组。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开展产业链上下游的并购整合。提高并购重组估值包容性,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收购优质未盈利“硬科技”企业。丰富并购重组支付工具,开展股份对价分期支付研究。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聚焦做优做强主业开展吸收合并。五是完善股权激励制度。提高股权激励精准性,与投资者更好实现利益绑定。完善科创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程序,优化适用短线交易、窗口期等规定,研究优化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的安排。六是完善交易机制,防范市场风险。加强交易监管,研究优化科创板做市商机制、盘后交易机制。丰富科创板指数、ETF品类及ETF期权产品。七是加强科创板上市公司全链条监管。从严打击科创板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市场乱象,更加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引导创始团队、核心技术骨干等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限。优化私募股权创投基金退出“反向挂钩”制度。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八是积极营造良好市场生态。推动优化科创板司法保障制度机制。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委协作,常态化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走访,共同推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深入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加强投资者教育服务。

下一步,证监会将按照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稳步推进深化科创板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动态评估优化相关制度规则,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后,再平稳有序推向其他市场板块,持续深化资本市场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功能。

 

中国证监会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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