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里消失的原研药,明年有望回归?国家医保局公布2025年八大重点工作

文摘   2024-12-26 20:03   浙江  


导语

前几天,医疗界有个热搜大家应该有所耳闻,关于234家企业中标第十批药品集采,原研药企均出局的事儿。集采没有原研药,也就是说以后想到医院开原研药会变得非常困难,就连医生和主任医师都得去外面自费买。


之后,在12月14日,国家医保局召开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对2024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明确了2025年工作的八大重点。小编发现,就医院里面消失的原研药啊,明年很可能会以另一种形式重新回归



会议上说了2025年医保工作的重点,大部分是老生常谈的内容了,但是有两个重磅的新内容,值得大家关注,一个是医保丙类目录的政策和落地一个是积极支持商保


2025年工作的八大重点

1、加强医保基金运行管理,坚决守住医保基金安全底线。


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严格基金全流程管理,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应付尽付、账实相符,坚决防范医保基金当期赤字。


2、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满足群众多元化医疗保障需求。


构建以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和医保大数据为支撑的医保基础设施及核心服务能力,完善基本医保三重保障制度梯次减负功能,积极支持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差异化发展,推进慈善等其他保障力量发展。


国家医保局在明年的重点工作中多次提出,积极支持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2025年将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构建以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和医保大数据为支撑的医保基础设施及核心服务能力,完善基本医保三重保障制度梯次减负功能,积极支持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差异化发展,推进慈善等其他保障力量发展。


对于创新药,将积极探索多元支付机制,支持引导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及时将创新药品纳入报销范围,研究探索形成丙类药品目录,并逐步扩大至其他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将健康险资金的一部分通过规范途径,加大对创新药械研发生产的投入。


3、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持续赋能群众健康。


加快建立中国特色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配套政策,鼓励支持商保机构开发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巩固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鼓励将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给参保人。全国基本实现职工医保个账资金跨省共济使用。


4、优化医保支付机制,赋能医药机构健康发展。


推动DRG/DIP2.0版分组方案高水平落地,用好特例单议机制和预付金等制度,推动医保与定点医药机构即时结算,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商保、慈善互助等与基本医保同步结算。


按照这项要求,明年预付金制度将实现更大程度落地,医疗机构资金得到进一步缓解,耗材企业的账期也将随之缩短。


今年11月,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医保基金预付工作的通知》,明确建立预付金制度,提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付金,是为帮助定点医疗机构缓解医疗费用垫支压力、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增强参保人员就医获得感设置的周转资金,用于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等医疗费用周转支出,不得用于医疗机构基础建设投入、日常运行、偿还债务等非医疗费用支出。


5、强化医保战略购买,赋能医药产业创新发展。


在坚持基本医保“保基本”的前提下,将更多新药好药纳入医保目录,真支持创新、支持真创新。探索创新药的多元支付机制,支持引导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及时将创新药品纳入报销范围,研究探索形成丙类药品目录,并逐步扩大至其他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将健康险资金的一部分通过规范途径,加大对创新药械研发生产的投入。医保部门将探索在数据共享、个账使用、费用结算和打击欺诈骗保等方面,与投资真金白银支持创新药械的商保公司进行更高水平合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国家组织和地方牵头的药品耗材集采,引导医疗机构优先使用质优价宜的中选产品。


6、深化医药价格改革治理,不断规范医药价格秩序。


推进挂网药品价格治理,推动形成全国药品挂网价格规则共识,全面建立定点药店医保药品量价比较指数。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编制覆盖各学科领域的立项指南。


今年6月,《关于规范注射剂挂网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业内流传,7月正式通知发布,挂网规范从注射剂开始切入。规范要求注射剂以最小制剂单位挂网,之后平台展示、数据上传、统计分析等一律使用最小制剂单位挂网价,原多包装医保编码自2025年起一律停用。


同时,价格治理还在扩围。今年3月,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施子海在调研中提出“要进一步探索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管理”,推进定点零售药店价格公示、监测与治理;5月,国家医保局又下发了《关于开展“上网店,查药价,比数据,抓治理”专项行动的函》,提出在药品价格信息监测中引入“即送价”为锚点进行比价,治理不合理高价。

对2025年的工作部署中,国家医保局再次提出“全面建立定点药店医保药品量价比较指数”。广东、辽宁、江苏、湖北、陕西、内蒙古等多地医保部门今年已先后在当地上线比价系统,2025年,价格治理还将持续向院外扩围。


7、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重点检查基金赤字风险大和结算医药机构合规费用不及时、落实医保政策不到位的地区。构建大数据模型,推动药品耗材追溯码全场景应用,深入开展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健全完善面向全民的举报奖励、社会监督机制。


在加强医保基金常态化监管方面,国家医保局深化智能监管系统落地应用,探索建立医保基金监管信用管理机制和“监管到人”机制,防范医保基金“跑冒滴漏”,不断深化监管颗粒度。


此外,全国各地正在加速推动定点医药机构上传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今年9月30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提出将全面建立追溯码、医保编码和商品码的三码合一映射库,以及药品耗材大中小包装的追溯映射库、各类追溯码的识别库,并免费向定点医药机构和生产、流通企业开放。根据工作安排,所有省份预计年底前完成试运行,明年1月1日起全部正式上线。


8、优化医保管理服务,促进医保服务更加惠民利企。


提升基层医保服务能力,扎实推进2025年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合理确定跨省异地就医差异化结算报销政策,基本实现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按病种付费。加强法治医保建设,持续推进医疗保障立法工作,提高医保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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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什么是医保丙类药品?

医保一共就“甲、乙、丙”三类药。甲类是基础药,报销的比例最高;乙类是档次稍微高点的药,报销的比例比甲类低,拿降压药举例,硝苯地平是甲类药,非洛地平就是乙类药,而像创新药、保健品和现在大部分原研药,就都是丙类药了。丙类药是属于自费药,医保是不报销的。


1.甲类药品


“甲类药”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物中价格低的药品。


该甲类药品目录由国家统一制定,各地不得调整。


报销比例:100%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注意,是100%纳入报销范围,不是100%报销一分钱不花,因为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后要按一定比例报销。即甲类药品报销金额=药价*报销比例。


举例来说:
某甲类药品100元,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除去住院和门诊的起付线不说,按照80%报销比例计算。那么报销100*80%=80元,自付100-80=20元。


2. 乙类药品


“乙类药”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目录”价格略高的药品。


该乙类药品目录由国家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医疗需求和用药习惯,适当进行调整,增加和减少的品种数之和不超过国家制定的“乙类目录”药品总数的15%。


报销比例:70~90%


即需要先行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之后剩余部分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按一定比例报销。即乙类药品报销金额=(药价-药价*先行自付比例)*报销比例。


举例来说:

某乙类药品药价100元,先行自付比例20%,还是抛却住院和门诊的起付线不说,按照80%报销比例计算。那么报销(100-100*20%)*80%=64元,自付36元。其中医保保险范围为100-100*20%=80元。


3. 丙类药品


“丙类药”其实就是不在“甲类”“乙类”药品目录以内的药品,就是“目录外”的,非临床必需、价格较高的药品。


丙类药一般包括:保健品类、高档药、新研制的药、抗癌进口药等。


报销比例:完全自费的药品。大部分地区无论住院还是门诊,都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医保丙类目录的政策和落地

积极支持商保

二者之间有啥联系呢?

之前很多商保是医保的补充险,受医保框架的约束,你哪怕商保能够报销你自费的部分,医生也不会给你开这部分自费药,因为医保身份的患者他首先要遵守这个规则。


而医保局现在要干个什么事呢?就是要把丙类药形成一个目录,在医保体系外联动商保体系去给大家报销丙类药,所以以后甲类乙类药跟医保配套,丙类药跟商保配套。用官方术语说,这就叫推动多层次保障体系


这对商保来说或许是一个巨大的院内机会,而且这次国家医保局2025年医保工作任务中,商业健康保险、商业保险、还有商保,这三个词一共出现了七次。


大家觉得,2025年商保的业务能不能破万亿呢?



编辑:Pota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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