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物流枢纽建设的任务和产业价值(附2019-2024国家物流枢纽名单)

文摘   2024-11-09 17:04   福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中明确提出完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实施国家物流枢纽组网工程,稳步推进一批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推进铁路(高铁)快运物流基地建设,科学有序推进专业性货运枢纽机场布局建设。

国家综合货运枢纽是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的关键节点,是多种运输方式一体化衔接的载体,在优化运输结构、提升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效率、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具有重要作用。为落实交通强国战略,国家先后出台了《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和《“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一系列政策。

本文从物流枢纽的定义、各地的发展现状、面临的瓶颈和相关出台政策等方面进行阐述。

物流枢纽的定义

物流枢纽是集中实现货物集散、存储、分拨、转运等多种功能的物流设施群和物流活动组织中心。国家物流枢纽是物流体系的核心基础设施,是辐射区域更广、集聚效应更强、服务功能更优、运行效率更高的综合性物流枢纽,在全国物流网络中发挥关键节点、重要平台和骨干枢纽的作用。

国家物流枢纽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共同布局建设,集中实现货物集散、存储、分拨、转运等多种功能的物流设施群和物流活动组织中心,涵盖陆港型、空港型、港口型、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陆上边境口岸型等6种类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是加强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的直接体现,也是深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的必然选择。



仓储类园区
 站场类园区

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有力支撑“通道+枢纽+网络”现代物流运行体系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2019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23个城市榜上有名。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涵盖陆港型、空港型、港口型、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陆上边境口岸型等6种类型,其中东部地区10个、中部地区5个、西部地区7个、东北地区1个,区域和类型分布的相对均衡,有利于支撑“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西部陆海新通道等重大战略实施,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2020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2020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共有22个物流枢纽入选。其中,东部地区7个、中部地区4个、西部地区9个、东北地区2个,为加快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运作体系,促进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了有力支撑。

2021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做好“十四五”首批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的通知》,将25个枢纽纳入“十四五”首批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其中,东部地区8个,中部地区6个,西部地区8个,东北地区3个,为加快建设“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运行体系,支撑构建新发展格局奠定了坚实基础。发挥枢纽优势促进大宗商品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促进物流提质增效降本。加强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与枢纽布局衔接、联动发展,打造具有区域集聚辐射能力的产业集群,培育发展枢纽经济。发挥枢纽作用,优化物流大通道沿线产业布局与分工合作体系,打造经济和产业发展走廊。

2022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的通知》,将25个国家物流枢纽纳入2022年度建设名单。其中,从地区分布看,东部地区6个、中部地区7个、西部地区10个、东北地区2个;从枢纽类型看,陆港型5个、空港型3个、港口型2个、生产服务型7个、商贸服务型5个、陆上边境口岸型2个、陆港型及陆上边境口岸型合并建设1个。此次发布的25个国家物流枢纽具有三方面显著特征:一是枢纽协同能力增强;二是多式联运功能突出;三是产业联动更加紧密。

2023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发布2023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沧州港口型等30个国家物流枢纽入选。服务网络覆盖范围较广,相关枢纽聚焦打造“干线运输+区域分拨”的高效物流服务网络,深度融入城市和区域物流网络,有机对接全国乃至全球物流网络,物流服务网络通达性、便利性和高效性显著增强。

从2019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累计牵头发布5批国家物流枢纽年度建设名单,共包括125个枢纽,实现31个省(区、市)、5个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覆盖。相关枢纽积极改善物流基础设施条件,加大管理、技术、服务创新,优化物流作业流程,推广先进组织模式,提升运营一体化水平,在物流网络中的基础支撑和组织核心作用日益突出,为生产制造、商贸流通等产业提供了低成本、高效率的物流条件,有力支撑“通道+枢纽+网络”现代物流运行体系建设和物流提质增效降本,有效促进产业融合创新和枢纽经济发展,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的《国家物流枢纽申报指南》中,对国家物流枢纽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标准做出了详细说明:1.具备较强产业支撑能力和内外贸物流转运能力,并拥有良好环境、资源、交通和信息条件。2.区位优势突出,地理位置与区域物流布局和产业发展潜力相适应。3.具有专业物流园区规划设计和建设运营经验,物流节点、配套服务设施和技术应用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4.地方政府已经明确提出申报此类物流枢纽的意愿,并承诺为该枢纽提供相关扶持政策和服务。申报标准:1.物流货流总量年均增长率不低于10%。2.国家物流枢纽规划用地面积不小于1000亩。3.建设物流基础设施的投资规模不低于10亿元。4.重要物流节点通达性大幅提升,快速路、高速公路、铁路、航空、河运等交通网络运行效率明显改善。5.专业物流园区规划设计和建设进展顺利,配套服务设施投入使用,物流技术创新和应用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国家物流枢纽建设的任务和产业价值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综合运输研究所副研究员贺兴东分析,作为现代流通体系的重要支撑,交通运输有助于国民经济循环更加畅通高效,有助于更好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而针对性地强化综合货运枢纽建设也是题中应有之义。最终目标是要使综合货运枢纽在运能利用的效率、运输服务的质量、运营机制的可持续等方面有明显提升,而实现这一目标就意味着货运行业整体效率的提升。

第一,国家物流枢纽的产业价值,就是在信息、智能、网络等技术的支撑下,除创造规模经济外,还能够发展产业供应链协同和构建增值能力强的价值链。只有创造“规模+效率”价值,对地方政府来说,才能实现单位面积上更大的税收;对企业来说,才能实现更多的利润。

所以,政府和企业的共同目标,就是在特定空间上提高物流的规模和效率,向物流资源整合、物流网络拓展、物流规模提升和物流业态创新方向发展。这就是物流的产业价值。

而物流的产业价值在特定的空间发挥到极致,则将会形成“枢纽经济价值”——物流要素聚集起来形成产业集群,通过提高物流的辐射能力,来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创造枢纽偏好型的产业发展价值。物流枢纽的产业价值具有“物流增量+产业增量”的双增量价值。

第二,国家物流枢纽的城市经济价值。把产业经济价值落在特定区域,就是城市经济价值,或者叫做区域经济价值。这种价值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提升城市的物流地位和竞争力。未来的城市和城市之间的竞争,比拼的不是招商引资政策谁更优惠,而是区域构建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的能力和辐射能力的高低。

二是,培育城市物流产业增长点。国家物流枢纽以服务区域为基本任务,必将为城市带来超越自身生产、生活的增量,且增量规模随网络辐射范围的扩大而不断提升,这将为城市物流产业带来新的增长点,未来,要培育城市物流产业增长点,要把物流、商贸和制造串接起来,打开创造产业链价值的空间。

三是,强化城市的产业要素聚集功能。国家物流枢纽为城市物流产业带来增量的同时,营造了强大的物流辐射网络条件,为制造、商贸流通等产业要素基于成本、要素竞争力的聚集创造了环境,必将提升城市产业要素聚集发展功能。

物流枢纽面临的瓶颈

目前,我国物流枢纽面临的问题不容忽视。尽管我国各类物流基础设施已形成多点分布、覆盖全国的经营网络,但大部分设施运作相对独立,信息不互联、业务不衔接、功能不匹配,干线网络不健全,干支衔接不顺畅;物流基础设施在一定区域存在重复建设、低效运行等问题,必须通过加速信息化和网络化等综合施策,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一方面,要整合存量设施,互联互通。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将系统整合分散的存量物流基础设施资源,加强物流设施间的协同衔接、互联互通,提高干线物流效率、促进干支高效衔接。另一方面,要打造“通道+枢纽+网络”的物流运作体系。在全国所有有条件的大小物流设施,通过智能化大数据物联网管理全覆盖,实现物流设施信息化和网络化,实时监控分析设施内所有节点状况,为决策国家物流设施科学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各地物流枢纽建设典型案例

湖北省

2019年宜昌入选首批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2020年武汉入选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2021年武汉入选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2022年十堰入选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2023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2023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湖北省武汉——鄂州空港型国家枢纽、襄阳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榜上有名。至此湖北省共有6个枢纽入选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是入选国家物流枢纽数量最多的省份之一。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一手抓物流枢纽建设,一手抓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物流快递进村,构建了“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功能集约、便利高效”的农村客货邮综合服务新网络,全省已建成县级共配中心88个、乡镇服务站点3381个、村级服务网点17703个,快递服务可辐射97.57%的村,大大提速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

重庆市     

重庆市印发《重庆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和《重庆市口岸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

提出到2025年,重庆市基本建成内陆国际物流枢纽和口岸高地后,将初步形成“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西部陆海新通道联动发展的战略性枢纽。除了货物运输总量要达到16亿吨外,铁路货运量占比也将提升2个百分点左右,“十四五”期间,多式联运货运量年均增长20%以上,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比率降低1—2个百分点。

到2025年,重庆市通关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力争新增2个正式开放口岸,基本建成“口岸体系全、功能配套齐、通关效率高、服务环境优、集聚辐射强”的内陆口岸高地,基本建成服务内陆、联结全国、通达全球的国际枢纽口岸。

内蒙古自治区

2023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对照国家《“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重点任务,以自身承担的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多措并举推动相关工作。

一是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方面。内蒙古自治区已获批4个国家物流枢纽,涉及呼和浩特、乌兰察布、鄂尔多斯、满洲里、二连浩特等5个承载城市,已纳入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的承载城市数量全国领先。今年指导呼和浩特陆港型、包头市生产服务型枢纽进行申报,国家专家评审结果较好,获评后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物流枢纽数量将成为全国第一。

二是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方面。积极指导巴彦淖尔市、呼和浩特市入选第一、二批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名单。2023年推动通辽市成功纳入第三批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名单,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数量全国领先。

三是争取上级资金方面。2023年,争取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6400万元,较上一年度增加113%,通过国家审核项目数量全国第一,争取资金规模也为全国领先。

从服务于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角度,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2023年工作方案》,细化内蒙古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年度工作安排,统筹推进落实全区物流业发展重点任务。以国家物流枢纽所在盟市为重点,对涉及物流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盟市,组织各盟市按照资金、调度、监管、制度、协调“5个到位”原则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同时建立“调度+通报+惩戒”工作机制,保障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发挥效益。

物流枢纽相关政策梳理

2021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方案》指出,"十四五"期间将聚焦打造"通道+枢纽+网络"现代物流运行体系。一方面,围绕推动存量国家物流枢纽高质量发展,整合优化存量物流设施,强化多式联运组织能力,促进国家物流枢纽互联成网,推动完善以国家物流枢纽为支撑的"轴辐式"物流服务体系;培育发展枢纽经济通道经济,打造经济和产业发展走廊。另一方面,围绕加快健全国家物流枢纽网络,按照"成熟一个、落地一个"原则,稳步推进120个左右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建设;支持城市群内国家物流枢纽共建共享共用和一体化衔接,强化都市圈物流网点体系与国家物流枢纽网络有机衔接、协同联动。

2021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办法》明确,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支持方向包括三方面:一是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重点支持已纳入年度建设名单的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内的公共性、基础性设施补短板项目,包括多式联运转运设施项目,高标准公共仓储设施新建、改扩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保税仓储设施项目,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和信息化提升项目等。二是冷链物流设施项目。重点支持服务于肉类屠宰加工及流通的冷链物流设施项目,公共冷库新建、改扩建、智能化改造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三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需要支持的其他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单个项目支持标准原则上不超过该项目符合专项支持方向的核定投资的30%,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2022年7月,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支持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的通知》

《通知》提出了具体目标:自2022年起,用3年左右时间集中力量支持30个左右城市实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促使综合货运枢纽在运能利用效率、运输服务质量、运营机制可持续等三方面明显提升。《通知》明确所指综合货运枢纽既包括枢纽港站等交通运输基础节点,也包括多节点串联与往返形成的重要网链。其中提出,优先选择6条主轴上覆盖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长江经济带、粤港澳等国家重大战略区域的枢纽。

财政部根据交通运输部建议名单,结合财力情况,采取“奖补结合”方式,在数额上,奖补资金按照每个城市原则上不超过15亿元、每个城市群原则上不超过30亿元控制。具体按交通运输部核定投资额的一定比例奖补,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奖补比例分别为40%、50%、60%,实施第一年按每个城市5亿元的统一标准予以补助,用于启动相关工作。

附件:各年度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

2019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2020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22个)

(排名不分先后)


2021年“十四五”首批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25个)

(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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