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 (香港) 大中华领先基金重要事项
01) 精选策略系列—易方达(香港)大中华领先基金(「子基金」)须受限于一般巿况波动及子基金资产的其他固有因素。因此,阁下须承担无法收回投资于子基金的本金或可能损失大部分或全部投资的风险。
02) 子基金主要投资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注册成立、其主要业务范围位于中国或与中国的经济增长有关的「领先」公司的股票及股票相关证券,可能承担a) 集中风险, b) 投资A股的风险, c) 沪港通风险, d) 与RQFII相关的风险, e) 与中国相关的风险, f) 有关ADR及GDR的风险, g) 中国税务风险, h) 外汇风险, i) 股票风险及 j) 流动性风险。
03) 除非中介人于销售基金时已向阁下解释经考虑阁下的财务情况、投资经验及目标后,此基金是适合阁下的,阁下不应投资在子基金。
04) 投资者不应仅就此文件提供之资料而作出投资决定,并应细阅有关基金之销售文件所载详情及风险因素。
易方达 (香港) 中国股票股息基金重要事项
01) 易方达精选策略系列 - 易方达(香港)中国股票股息基金 (“子基金”)是一项投资基金,并非一项银行存款。概不保证本金获得偿付。亦不保证在阁下持有子基金单位期间可获得股息或分派支付。子基金所投资的工具的价值可能下跌,故阁下于子基金的投资或会蒙受损失。
02) 投资于股本证券须承受市场风险。该等证券的价格亦可能会波动,而影响股票价格的因素繁多,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看法、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地区或全球经济不稳、货币及利率波动。如子基金所投资股本证券的市值下跌,其资产净值或会受到不利影响,而投资者可能蒙受重大损失。
03) 子基金的分派可从子基金的资本拨付。投资者应注意,从资本中拨付分派相当于退回或提取投资者的部分原投资额或归属该原投资额的任何资本收益,而该等分派可导致有关单位的资产净值实时减少。
04) 倘若中国A股的买卖市场有限或不存在,子基金可能购买或出售证券的价格及子基金的资产净值可能受到不利影响。中国A 股市场或会较已发展市场更为波动及不稳(例如:由于某一只股票暂停买卖或政府干预的风险)。中国A 股市场波动及结算困难亦可能导致在该等市场买卖的证券之价格大幅波动,从而影响子基金的价值。中国的证券交易所对中国A股施行交易波幅限额,据此,倘若任何中国A 股证券的成交价已上升或下跌至超逾交易波幅限额,该等证券在有关证券交易所的买卖可能会被暂停。暂停买卖将使基金经理无法平仓,以及因而可能导致子基金蒙受重大损失。再者,当暂停买卖其后解除,基金经理未必可按理想的价格平仓。
05) 人民币现时不可自由兑换,并须受外汇管制及限制所规限。人民币与其他货币之间的汇率变动或会对投资者造成不利影响。子基金的相关投资可以不同于子基金的基础货币之货币计值。该货币汇率的下降会对该证券的价值造成不利影响,以及在该等情况下,子基金的价值或会受到不利影响及投资者可能因而蒙受重大损失。
06) 中国被视为一个新兴市场。与发展较成熟的经济体系或市场相比,投资于中国或会令子基金须承受较高的经济、政治、社会、法律及监管风险。在中国的投资的流动性或会较低及可能较为波动。子基金主要投资于与中国市场有关的证券,并可能须承受额外的集中风险。与发展较成熟的市场相比,中国股本证券市场或会较为波动。在该市场交易的证券可能须承受价格波动。
07) 除非中介人于销售基金时已向阁下解释经考虑阁下的财务情况、投资经验及目标后,此基金是适合阁下的,阁下不应投资在子基金。
08) 投资者不应仅就此文件提供之数据而作出投资决定,并应细阅有关基金之销售文件所载详情及风险因素。
附注 1:提供每月派息单位(单位旨在每月派息;所派股息金额或股息之息率并不保证,股息可从股本中分派)
易方达 (香港) 全球优质成长基金重要事项
01) 易方达(香港)全球优质成长基金(「子基金」)是易方达SICAV的子基金,以卢森堡可变资本投资公司(société d’Investissement à capital variable)(本公司)形式组成的开放式投资基金。其属于UCITS基金,于卢森堡注册,其本土监管机构是金融业监督委员会(Commission de Surveillance du Secteur Financier) ("CSSF")。
02) 子基金旨在通过主要投资于全球发行人所发行的股权证券及股权相关证券,以通过资本增值及创造收入实现投资回报。
03) 子基金须受限于一般巿况波动及子基金资产的其他固有因素。因此,阁下须承担无法收回投资于子基金的本金或可能损失大部分或全部投资的风险。
04) 子基金可能承担a.投资风险、b.股票市场风险、c. 与投资于交易所买卖基金相关的风险(包括被动投资风险、追踪误差风险、交易风险、和终止风险)、d. 与小型资本/中型资本公司相关的风险、e. 外汇风险及人民币货币及兑换风险、f. 新兴市场风波/中国市场风波、g. 与互联互通有关的风险、h. 中国税务风险、i. 投资固定收益证券的风险(包括信用/交易对手方风险、波动性及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主权债务风险、信用评级风险、降级风险、和估值风险)。
05) 投资者不应仅就此文档提供之数据而作出投资决定,并应细阅有关基金之销售文档了解详情。
易方达 (香港) 港元货币市场基金重要事项
01) 易方达单位信托基金—易方达(香港)港元货币市场基金(「子基金」)须受限于一般巿况波动及子基金资产的其他固有因素。因此,阁下须承担无法收回投资于子基金的本金或可能损失大部分或全部投资的风险。
02) 买入子基金的单位并不等同将资金存放于银行或接受存款公司。子基金并无本金保证,基金经理并无责任按卖出价值赎回单位。子基金并无固定资产净值。子基金不受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监督。
03) 子基金主要投资于在短期存款及债务证券。子基金寻求实现与香港通行货币市场利率相若的港元回报,并主要考虑资本安全及流动性。概不保证子基金将可达致其投资目标。
04) 子基金可能承担a) 投资风险, b) 投资于债务证券的风险 (包括短期债务证券风险、信贷/交易对手方风险、主权债务风险、信贷评级风险、信贷评级被调低估值风险及评级机构风险), c) 与银行存款相关的风险, d) 购回协议的有关风险, e) 集中风险, f) 对冲/衍生工具风险, g) 货币风险, h) 人民币货币风险及人民币类别风险及, i) 对冲人民币类别及美元类别的风险。
05) 除非中介人于销售基金时已向阁下解释经考虑阁下的财务情况、投资经验及目标后,此基金是适合阁下的,阁下不应投资在子基金。
06) 基金经理目前有意就分派类别每年分派股息一次,实际派息将由基金经理酌情决定。基金派息率不代表基金之回报率,派息率为正值不代表基金回报为正值, 过去派息率并不代表未来派息率。
07) 投资者不应仅就此文件提供之资料而作出投资决定,并应细阅有关基金之销售文件所载详情及风险因素。
易方达 (香港) 美元货币市场基金重要事项
01) 易方达单位信托基金—易方达(香港)美元货币市场基金(「子基金」)须受限于一般巿况波动及子基金资产的其他固有因素。因此,阁下须承担无法收回投资于子基金的本金或可能损失大部分或全部投资的风险。
02) 买入子基金的单位并不等同将资金存放于银行或接受存款公司。子基金并无本金保证,基金经理并无责任按卖出价值赎回单位。子基金并无固定资产净值。子基金不受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监督。
03) 子基金主要投资于在短期存款及债务证券。子基金寻求实现与通行货币市场利率相若的美元回报,并主要考虑资本安全及流动性。概不保证子基金将可达致其投资目标。
04) 子基金可能承担a) 投资风险, b) 投资于债务证券的风险 (包括短期债务证券风险、信贷/交易对手方风险、主权债务风险、信贷评级风险及信贷评级被调低及估值风险), c) 与银行存款相关的风险, d) 购回协议的有关风险, e) 集中风险, f) 对冲/衍生工具风险, g) 货币风险, h) 人民币货币风险及人民币类别风险及, i) 对冲人民币类别的风险。
05) 除非中介人于销售基金时已向阁下解释经考虑阁下的财务情况、投资经验及目标后,此基金是适合阁下的,阁下不应投资在子基金。
06) 基金经理目前有意就分派类别每年分派股息一次,实际派息将由基金经理酌情决定。基金派息率不代表基金之回报率,派息率为正值不代表基金回报为正值, 过去派息率并不代表未来派息率。
07) 投资者不应仅就此文件提供之资料而作出投资决定,并应细阅有关基金之销售文件所载详情及风险因素。
易方达 (香港) 短期债券基金重要事项
01) 易方达单位信托基金—易方达(香港)短期债券基金(「子基金」)须受限于一般巿况波动及子基金资产的其他固有因素。因此,阁下须承担无法收回投资于子基金的本金或可能损失大部分或全部投资的风险。
02) 子基金主要投资于以美元、欧元、港元或离岸人民币计价且年期不超过3年的债务证券组成的投资组合,包括在新兴市场发行的债务证券,旨在为子基金产生资本增值以外的稳定收入流,从而达致长期资本增长。概不保证子基金将可达致其投资目标。
03) 子基金可能承担a)投资风险, b)投资于债务证券的风险 (包括信贷/交易对手方风险、利率风险、主权债务风险、信贷评级及信贷评级被调低风险、估值风险及高收益债务证券的风险), c)投资于其他集体投资计划/基金的风险,d)「点心」债券, e)新兴市场风险, f)购回协议的有关风险, g)反向购回协议的有关风险,h)集中风险, i) 人民币货币风险、人民币计价类别风险及对冲人民币类别风险, j)可转换债券风险, k)与投资于具损失吸收特点的债务工具相关的风险, l)与或有可转换债券相关的风险 (包括触发水平风险/转换或全数撇销风险、息票取消风险、界别集中风险及崭新且未经试验) , m)股本证券风险, n)欧元区及欧洲国家风险, o)对冲/衍生工具风险, p)货币风险及q)从资本中及/或实质上从资本中支付分派的风险。
04) 除非中介人于销售基金时已向阁下解释经考虑阁下的财务情况、投资经验及目标后,此基金是适合阁下的,阁下不应投资在子基金。
05) 基金经理目前有意就分派类别每月分派股息一次,实际派息将由基金经理酌情决定。基金派息率不代表基金之回报率,派息率为正值不代表基金回报为正值, 过去派息率并不代表未来派息率。
06) 投资者不应仅就此文件提供之数据而作出投资决定,并应细阅有关基金之销售文件所载详情及风险因素。
易方达 (香港) 精选债券基金重要事项
01) 易方达精选策略系列—易方达(香港)精选债券基金(「子基金」)须受限于一般巿况波动及子基金资产的其他固有因素。因此,阁下须承担无法收回投资于子基金的本金或可能损失大部分或全部投资的风险。
02) 子基金主要投资于以境外人民币、美元、欧元或港元计价的投资级别债务证券组成的投资组合,旨在为子基金产生资本增值以外的稳定收入流,从而达致长期资本增长。可能承担a) 有关债务证券的风险(包括信贷风险、有关信贷评级的风险、低于投资级别及未获评级的证券的风险、信贷评级调低风险、利率风险、估值风险、波动性及流动性风险及主权债务风险), b)集中风险, c) 新兴市场风险, d) 外汇风险, e) 人民币货币风险及人民币计价类别风险, f) 对冲人民币计价类别风险, g) 有关回购协议的风险, h) 有关反向回购协议的风险 i) 可转换债券风险, j) 有关股本证券的风险, k) 欧元区及欧洲国家风险及l ) 「点心」债券风险。
03) 子基金可在守则准许的范围内投资于衍生工具作对冲或投资目的,而在不利情况下,其运用金融衍生工具可能变得无效及/或致使子基金蒙受重大损失。
04) 子基金可从子基金的资本中支付分派。投资者应注意,从资本中支付分派相当于退回或提取投资者的部分原投资额或归属于该原投资额的任何资本收益,而该等分派可能导致有关单位的资产净值实时减少。对冲单位类别的分派金额及资产净值可能受到有关对冲单位类别的类别货币与子基金的基础货币的利率差异之不利影响,导致从资本中支付的分派金额有所增加,以及因此相对其他非对冲单位类别的资本流失更大。
05) 除非中介人于销售基金时已向阁下解释经考虑阁下的财务情况、投资经验及目标后,此基金是适合阁下的,阁下不应投资在子基金。
06) 投资者不应仅就此文件提供之资料而作出投资决定,并应细阅有关基金之销售文件所载详情及风险因素。
易方达 (香港) 全球高收益债券基金重要事项
01) 易方达单位信托基金—易方达(香港)全球高收益债券基金(「子基金」)须受限于一般巿况波动及子基金资产的其他固有因素。因此,阁下须承担无法收回投资于子基金的本金或可能损失大部分或全部投资的风险。
02) 子基金可能承担a) 投资风险, b) 投资于债务证券的风险 (包括高收益(低于投资级别或无评级)债务证券的风险、信贷/交易对手方风险、主权债务风险、信贷评级风险及信贷评级被调低及估值风险), c) 「点心」债券, d) 购回协议的有关风险, e) 集中风险, f) 新兴市场风险, g) 外汇风险, h) 人民币货币风险及人民币类别风险, i) 可转换债券风险, j) 与投资于具有损失吸收特点的债务工具相关的风险, k) 与或有可转换债券相关的风险 (包括触发水平风险/转换风险、息票取消风险、信贷评级风险、界别集中风险及崭新且未经试验风险) l) 股本证券风险, m) 与城投债有关的风险, n) 对冲/衍生工具风险, o) 货币风险,及, p) 从资本中及/或实质上从资本中支付分派的风险。
03) 除非中介人于销售基金时已向阁下解释经考虑阁下的财务情况、投资经验及目标后,此基金是适合阁下的,阁下不应投资在子基金。
04) 将每月分派股息,须视乎基金经理的酌情决定。可从资本中或实质上从资本中支付分派,并将实时减少子基金的资产净值。基金派息率不代表基金之回报率,派息率为正值不代表基金回报为正值, 过去派息率并不代表未来派息率。
05) 投资者不应仅就此文件提供之数据而作出投资决定,并应细阅有关基金之销售文件所载详情及风险因素。
易方达 (香港) 多元入息债券基金重要事项
01) 易方达单位信托基金—易方达(香港)多元入息债券基金 (「子基金」) 须受限于一般巿况波动及子基金资产的其他固有因素。因此,阁下须承担无法收回投资于子基金的本金或可能损失大部分或全部投资的风险。
02) 子基金的投资目标是透过在全球投资于主要由以美元、欧元、港元或离岸人民币(「CNH」)计价的债务证券组成的投资组合,旨在为子基金产生资本增值以外的稳定收入流,从而达致长期资本增长。概不保证子基金将可达致其投资目标。
03) 子基金可能承担 a) 投资风险, b) 投资于债务证券的风险 (包括信贷/交易对手方风险, 利率风险, 信贷评级风险及信贷评级被调低, 高收益(低于投资级别或无评级)债务证券的风险, 主权债务风险, 估值风险, 及信贷评级机构风险), c)「点心」债券, d) 集中风险, e) 新兴市场风险, f) 外汇风险 , g) 人民币货币风险、人民币计价类别风险及对冲人民币类别风险, h) 可转换债券风险, i) 与或有可转换债券相关的风险(包括触发水平风险/转换风险, 息票取消风险, 界别集中风险, 及崭新且未经试验), j) 股本证券风险, k) 欧元区及欧洲国家风险, l) 对冲/衍生工具风险, m) 货币风险, n) 4. 销售及回购协议的有关风险及 o) 从资本中及/或实质上从资本中支付分派的风险。
04) 除非中介人于销售基金时已向阁下解释经考虑阁下的财务情况、投资经验及目标后,此基金是适合阁下的,阁下不应投资在子基金。
05) 基金经理目前有意就分派类别每月分派股息一次,实际派息将由基金经理酌情决定。基金派息率不代表基金之回报率,派息率为正值不代表基金回报为正值, 过去派息率并不代表未来派息率。
06) 投资者不应仅就此文件提供之资料而作出投资决定,并应细阅有关基金之销售文件所载详情及风险因素。
易方达(香港)大中华美元债基金重要事项
01) 投资者不应仅就此文件提供之数据而作出投资决定,并应细阅有关基金之销售文件所载详情及风险因素。
02) 除非中介人于销售基金时已向阁下解释经考虑阁下的财务情况、投资经验及目标后,此基金是适合阁下的,阁下不应投资在子基金。
03) 基金经理有意就分派类别每月分派股息,实际派息由基金经理酌情决定。子基金的分派可以从资本中或实际上从资本中支付。投资者应注意,从资本中支付分派相当于退回或提取投资者的部分原始投资或源自该原始投资的任何资本收益,并将实时减少子基金的资产净值。基金派息率不代表基金之回报率,派息率为正值不代表基金回报为正值, 过去派息率并不代表未来派息率。对冲单位类别的分派金额及资产净值可能受到有关对冲单位类别的类别货币与子基金的基础货币的利率差异之不利影响,导致从资本中支付的分派金额有所增加,以及因此相对其他非对冲单位类别的资本流失更大。
04) 子基金可投资于衍生工具作对冲目的,而在不利情况下,其运用金融衍生工具可能变得无效及/或致使子基金蒙受重大损失。
05) 子基金主要投资于在香港及/或新加坡及/或其他认可债务证券市场发行或买卖的美元计价离岸债务证券投资组合,旨在为投资者提供资本增值。可能承担a) 投资风险, b) 与投资于大中华区相关的风险, c) 新兴市场风险, d) 外汇风险, e) 人民币货币风险及人民币计价类别风险, f) 对冲人民币计价类别风险, g) 有关债务证券的风险(包括信贷风险、评级调低风险、信贷评级风险、利率风险、估值风险、波动性及流动性风险及主权债务风险), h) 「点心」债券风险, i) 城投债风险, j) 对冲/衍生工具风险, 及k) 有关从资本中支付分派的风险。
06) 易方达投资基金系列—易方达(香港)大中华美元债基金(「子基金」)须受限于一般巿况波动及子基金资产的其他固有风险因素。因此,阁下须承担无法收回投资于子基金的本金或可能损失大部分或全部投资的风险。
易方达(香港)港元现金基金重要事项
01) 易方达投资基金系列—易方达(香港)港元现金基金(「子基金」)须受限于一般巿况波动及子基金资产的其他固有因素。因此,阁下须承担无法收回投资于子基金的本金或可能损失大部分或全部投资的风险。
02) 买入子基金的单位并不等同将资金存放于银行或接受存款公司。子基金并无本金保证,基金经理并无责任按卖出价值赎回单位。子基金并无固定资产净值。子基金不受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监督。
03) 子基金主要投资于在短期存款及债务证券。子基金寻求实现与通行货币市场利率相若的美元回报,并主要考虑资本安全及流动性。概不保证子基金将可达致其投资目标。
04) 子基金可能承担a) 投资风险, b) 投资于债务证券的风险 (包括短期债务工具风险、利率风险、发行人/交易对手的信贷风险、评级下调风险、主权债务风险、信贷评级机构风险、估值风险、波动性及流动性风险), c) 与中国境内债券相关的风险(包括与债券通相关的风险、结算风险), d) 与银行存款有关的风险, e) 与销售及回购协议有关的风险, f) 市场风险及交易对手风险, g) 集中风险, h) 营运及结算风险, i) 对冲/衍生工具风险, j) 外汇风险, k) 依赖投资顾问的风险。
05) 除非中介人于销售基金时已向阁下解释经考虑阁下的财务情况、投资经验及目标后,此基金是适合阁下的,阁下不应投资在子基金。
06) 基金经理目前有意就分派类别每年分派股息一次,实际派息将由基金经理酌情决定。基金派息率不代表基金之回报率,派息率为正值不代表基金回报为正值, 过去派息率并不代表未来派息率。
07) 投资者不应仅就此档提供之数据而作出投资决定,并应细阅有关基金之销售文档所载详情及风险因素。
易方达(香港)美元现金基金重要事项
01) 易方达投资基金系列—易方达(香港)美元现金基金(「子基金」)须受限于一般巿况波动及子基金资产的其他固有因素。因此,阁下须承担无法收回投资于子基金的本金或可能损失大部分或全部投资的风险。
02) 买入子基金的单位并不等同将资金存放于银行或接受存款公司。子基金并无本金保证,基金经理并无责任按卖出价值赎回单位。子基金并无固定资产净值。子基金不受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监督。
03) 子基金主要投资于在短期存款及债务证券。子基金寻求实现与通行货币市场利率相若的美元回报,并主要考虑资本安全及流动性。概不保证子基金将可达致其投资目标。
04) 子基金可能承担a) 投资风险, b) 投资于债务证券的风险 (包括短期债务工具风险、利率风险、发行人/交易对手的信贷风险、评级下调风险、主权债务风险、信贷评级机构风险、估值风险、波动性及流动性风险), c) 与中国境内债券相关的风险(包括与债券通相关的风险、结算风险), d) 与银行存款有关的风险, e) 与销售及回购协议有关的风险, f) 市场风险及交易对手风险, g) 集中风险, h) 营运及结算风险, i) 对冲/衍生工具风险, j) 外汇风险, k) 依赖投资顾问的风险。
05) 除非中介人于销售基金时已向阁下解释经考虑阁下的财务情况、投资经验及目标后,此基金是适合阁下的,阁下不应投资在子基金。
06) 基金经理目前有意就分派类别每年分派股息一次,实际派息将由基金经理酌情决定。基金派息率不代表基金之回报率,派息率为正值不代表基金回报为正值, 过去派息率并不代表未来派息率。
07) 投资者不应仅就此文件提供之资料而作出投资决定,并应细阅有关基金之销售文件所载详情及风险因素。
易方达 (香港) MSCI中国A50 互联互通ETF重要事项
01) 易方达(香港)MSCI 中国A50互联互通ETF(「本基金」)为被动式管理交易所买卖基金,如股票一般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买卖。投资目标为提供紧贴MSCI中国 A50互联互通指数(「该指数」)表现的投资回报(未计费用及开支)。基金经理将采用实物代表性抽样策略和合成代表性抽样策略的组合。本基金将主要透过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及/或基金经理的QFI 资格直接投资于在上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指数证券。通过采用合成代表性抽样子策略(涉及将其最多50%的资产净值投资于金融衍生工具),本基金直接投资于预付款总回报掉期交易。
02) 本基金面临a) 投资风险、b) 股票市场风险、c) 新指数风险、d) 集中风险及中国大陆市场风险 e) 与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或 QFI相关的风险、f) 与投资金融衍生工具有关的风险、g) 交易差异风险、h) 被动投资风险、i) 交易风险、j) 追踪误差风险、k) 双柜台风险l) 中国税项风险、m) 依赖做市商之风险、n) 其他货币分派的风险、o) 终止风险。
03) 根据专业及独立的税务意见,(i)基金将就来自A股的股息及分派收入作出10%的相关拨备,倘在收到该等收入时,中国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并未于源头预扣(如企业所得税已在源头预扣,则不会作出拨备);及(ii)基金经理现时没有就通过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或 QFI 买卖 A 股所得之已变现或未变现资本收益总额作出预扣所得税拨备。
04) 关于透过QFI或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于中国进行投资所变现的资本收益的中国现行税务法例、规例及做法亦存在风险及不确定因素(可能具有追溯效力)。任何对子基金的增加的税务责任可对子基金的价值造成不利影响。倘子基金未来被征收税务而子基金没有为此作出任何拨备,子基金的资产净值将受不利影响。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现有及其后的投资者所承担的税务责任与其投资于子基金时的税务责任比较将会不合比例地偏高,故将不利于现有及其后的投资者。
05) 阁下不应仅依赖本资料作出投资决定。于作出投资决定前,请先细阅有关销售文件,包括风险因素,以得悉本基金详情。投资附带风险。过往业绩不代表将来表现。此资料并未被香港证监会审阅。
易方达(香港)恒指ESG增强指数ETF重要事项
01) 易方达(香港)恒指ESG增强指数ETF(「本基金」)为被动式管理交易所买卖基金,如股票一般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买卖。投资目标为提供紧贴恒指ESG增强指数(总回报)(「该指数」)表现的投资回报(未计费用及开支)。基金经理将采用全面复制策略,透过按与构成指数的证券在指数所占大致相同的比重将子基金全部或绝大部分资产投资于指数证券。
02) 该指数为新指数,可能比其他追踪具有较长运作历史的成熟指数的指数基金风险较高。
03) 本基金的投资可能集中在更重视 ESG 的公司,因此,其价值波动可能较更加多元化的基金剧烈。此外,ESG 投资策略缺少标准化的分类法。不同基金就相关 ESG 因素或原则采用的披露标准可能不同。
04) 本基金面临a) 投资风险、b) 股票市场风险、c) 集中风险、d)投资于具有加权投票权的公司的风险、e) 被动投资风险、f) 交易风险、g)追踪误差风险、h) 终止风险、i) 对市场庄家依赖的风险、j) 对指数提供者依赖的风险、k) 有关从资本派付分派的风险。
05) 阁下不应仅依赖本资料作出投资决定。于作出投资决定前,请先细阅有关销售文件,包括风险因素,以得悉本基金详情。投资附带风险。过往业绩不代表将来表现。此资料并未被香港证监会审阅。
易方达(香港)中证白酒指数ETF重要事项
01) 易方达(香港)中证白酒指数ETF(「本基金」)为被动式管理交易所买卖基金,如股票一般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买卖。投资目标为提供紧贴中证白酒指数(「指数」)表现的投资回报(未扣除费用和开支)。基金经理将采用实物代表性抽样策略,将其资产净值的最少80%及最多100%投资于整体与指数具有高度相关性的代表性证券组合,但其成份股本身可能是亦可能不是指数的成份股。子基金将主要透过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及/或基金经理的QFI 资格直接投资于在上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基金经理透过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的投资可高达子基金资产净值的100%,而透过QFI的投资将少于子基金资产净值的70%。
02) 本基金面临1) 投资风险、2) 股票市场风险、3)集中风险及中国大陆市场风险、4) 行业风险 、5)与小型市值/中型市值公司有关的风险、6)人民币货币及兑换风险、7) 与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的风险、8) 与QFI制度相关的风险、9) 交易差异风险、10) 被动投资风险、11) 交易风险、12) 追踪误差风险、13) 双柜台风险、14) 中国税项风险、15) 依赖做市商之风险、16) 终止风险。
03) 基金经理 (i)将就来自A股的股息及分派收入作出10%的相关拨备,倘在收到该等收入时,中国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并未于源头预扣(如企业所得税已在源头预扣,则不会作出拨备);及(ii)现时没有就通过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或 QFI 买卖 A 股所得之已变现或未变现资本收益总额作出预扣所得税拨备。
04) 关于透过QFI或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于中国进行投资所变现的资本收益的中国现行税务法例、规例及做法亦存在风险及不确定因素(可能具有追溯效力)。任何对本基金的增加的税务责任可对本基金的价值造成不利影响。倘本基金未来被征收税务而本基金没有为此作出任何拨备,本基金的资产净值将受不利影响。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现有及其后的投资者所承担的税务责任与其投资于本基金时的税务责任比较将会不合比例地偏高,故将不利于现有及其后的投资者。
05) 阁下不应仅依赖本资料作出投资决定。于作出投资决定前,请先细阅有关销售文件,包括风险因素,以得悉本基金详情。投资附带风险。过往业绩不代表将来表现。此资料并未被香港证监会审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