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消防宣传月,江苏交控系统要做好这三点

文摘   2024-11-15 20:09   江苏  

今年11月9日是第33个全国消防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决定于11月份在全国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主题是“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省安委会办公室、省消委会办公室共同印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苏消委办〔2024〕44号),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消防安全的工作部署,江苏交控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清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今年以来国内各类火灾事故教训,认真研判秋冬季节各类生产经营场所火灾特点,举一反三查找问题,切实采取有力措施防范火灾事故。要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安全条例》和“三管三必须”有关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各部门、各单位、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

全面排查隐患,落实防范措施。各单位要以消防宣传月和“11·9”消防日活动为契机,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对各类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特别是高层建筑、酒店宾馆、服务区、加油(气)站、危化品停车区、员工宿舍及租赁房产、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等重点场所开展全方位消防安全摸底排查,加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产权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消除事故隐患。要对消防安全制度制定落实情况、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和运行情况、消控室值班值守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以及疏散和救援通道堵塞、违规搭建等突出问题要开展专项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清单,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形成闭环。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意识。各单位要全面加强员工消防安全培训,组织开展一次全员“一懂三会”(懂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培训,切实提升员工的“四个能力”(即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要结合生产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在服务区、收费站、渡口码头等张贴悬挂消防标语、横幅、海报,在楼宇电视、户外大屏、车载视频等滚动播放消防安全提示和常识短片等,向员工和社会公众普及消防安全常识。要结合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冬季火灾防控工作,集中开展针对性宣传提示和典型火灾警示教育。

责编 | 黄思齐
审核 | 胡   艾   双   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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