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现在接触的资产包为例,简述一下我看到的损失类不良债权。上世纪九十年代,湖北省地区的银行向当地国有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企业、涉外企业等企业法人发放的贷款,2000年之后银行将这批贷款做损失类资产划分并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简称,AMC),AMC经过几轮处置后又转让给省级AMC,省级AMC又转让给非AMC。这样经过多手转让后到现在,银行最初的贷款几乎已经过了最长诉讼时效,而已经形成生效判决的案件,被执行人绝大部分已经无法找到。
面对这样的案件情况,以过去的办案经历,基本可以放弃了。但损失类的不良资产处置就是在垃圾堆里捡宝,通过一个案件又让我对此有了重新的认识。
按照法律规定,债权转让应通知债务人方可对债务人生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通知义务。本案中,因债权转让时间和债权转让公告时间存在一定时间的间隔,进而产生了原被告双方关于时效的争议。被告在银行最后一次催收通知书上确认欠款的时间是2002年12月15日,按照当时诉讼时效二年的规定,诉讼时效至2004年12月15日届满。银行与资产管理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时间是2004年9月7日,银行与资产管理公司登报公告时间是2005年3月4日。一审法院采纳了被告诉讼时效的抗辩,原告以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提出上诉,并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对<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十二条”司法解释有关问题的函>的答复》(法函〔2002〕3 号)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全国或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的有催收内容的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所构成的诉讼时效中断,可以溯及至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原债权银行债权之日”的规定,成功的让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予以了纠正。
从这个案件中,让我认识到习惯性的认知可能会阻碍我的思维,应该抛弃以往的办案经历,重新回到起点来办理不良资产处置业务,也许会得到不一样的提升。
河北鸿翔律师事务所简介
河北鸿翔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5年3月,是经河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全省首批“三化建设省级示范所”、河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鸿翔总所位于唐山市路北区融通大厦8层、10层,现有办公面积3000余平方米。2008-2014年连续六年荣获“河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2010-2012年连续三次被河北省司法厅党委评为全省优秀基层党组织;2013-2015年、2017年连续被唐山市直机关党工委评为优秀基层党组织;2011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示范点”;2012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先进集体”;2017年被中共河北省司法厅委员会评为全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市级示范点;2018年被中共唐山市委组织部授予“唐山市基层党组织建设示范点”,被中共河北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2019年被唐山市律师行业党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被唐山市律师协会授予“优秀律师事务所”;2020年被唐山市律师行业党委授予“全市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2021年被唐山市律师行业党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被中共河北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2022年被中共河北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全省律师行业统战工作实践创新基地”;2024年被中共河北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是唐山市最大规模且有很高社会知名度的优秀律师事务所,受到社会各界和当事人的普遍好评。
律所自成立以来,以诚信负责、热情服务作为开拓业务的手段,以规范化管理作为律师事务所运作的基石。现有专兼职律师及行政人员160余人,其中具有仲裁员身份律师27名,具有国际贸易仲裁员身份律师1名,50余名律师在省、市律师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担任主任、副主任、委员职务。本所律师均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其中法学硕士研究生28名,博士研究生3名,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律师5名。
本所已为360余家政府机关、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及外资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包括:河北省政府、唐山市委、唐山市人民政府、唐山市税务局、唐山市人防办、唐山市商务局、唐山市民政局、路南区政府、海港开发区管委会、城南经济开发区等,连续十九年人均及全所业务收入居全市律师界前茅。
鸿翔石家庄分所获批设立于2024年4月7日,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55号005幢二层,办公面积达300余平方米,拥有专职律师18人,业务领域涵盖民商事诉讼与仲裁、公司法律实务、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常年法律顾问,是一家能够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在各业务领域拥有深厚理论基础和丰富实践经验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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