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主题
TOPIC
购买期房的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时候
问:
我公司是北京一家企业,在京购买了一套期房,签订了期房买卖合同,请问公司购买期房的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
《契税法》(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第九条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第十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2024年10月16日在政策文件-热点问答版块发布《财产与行为税热点问题(2024年9月)》第2问“购买期房的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的规定:“第九条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第十条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因此,购买期房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含期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现房买卖合同等)的当日。
因此,你公司购买期房的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签订期房买卖合同的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