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答疑 2024年11月 第4期 总第303期

教育   2024-11-29 18:07   河北  
 


本周热点   11 月 第 4 期 








  • 推广铁路电子客票后纸质铁路车票还能否抵扣进项税
  • 深企缴残保金时上一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如何确定
  • 购买期房的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时候

目  录


1.推广铁路电子客票后纸质铁路车票还能否抵扣进项税

2.深企缴残保金时上一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如何确定

3.购买期房的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时候

4.取得铁路电子客票如何填写申报表抵扣进项税

5.津企在电子税务局如何实现立即开票

6.是不是自然人开票超过500元就要交增值税

7.为员工支付的房租可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8.高新企业按15%税率缴所得税需留存哪些主要资料备查

9.升学衔接期间可否享受个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10.出租赣房产超限额收取物业费是否作为租金缴房产税

11.被投资企业收到股东的投资款应何时申报印花税

12.个人股东变更青岛企业股权是否先办个税后办工商


正  文


1.推广铁路电子客票后纸质铁路车票还能否抵扣进项税

问: 我公司是一家企业,一般纳税人,国家实行铁路电子客票后,公司员工出差取得了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请问员工出差取得的纸质铁路车票还能否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告2024年第8号)第七条规定,购买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购进境内铁路旅客运输服务,以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并按现行规定确定进项税额。乘车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仍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第一项第3点的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2024年9月29日在政策法规-文字政策解读版块发布《关于<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的解读》第三问“推广使用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后,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是否仍可用于报销入账、抵扣税款?”解读如下,需要报销入账的旅客应当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购买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购进境内铁路旅客运输服务,以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并按现行规定确定进项税额。购买方可通过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查询购进境内铁路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对应的增值税税额,并据此确定进项税额。为保持平稳过渡,对于通过铁路客票发售和预定系统开具且乘车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旅客仍可使用该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报销入账,购买方仍可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第一项第3点的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综上,你公司在国家推广铁路电子客票后,公司员工出差通过铁路客票发售和预定系统申请开具且取得乘车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纸质铁路车票仍可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第一项第3点的规定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2.深企缴残保金时上一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如何确定


问: 我公司是深圳的一家企业,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请问公司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上一年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人数该如何确定?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八条规定,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24年10月24日在通知公告版块发布《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2024年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有关事项的通告》第二条第(二)项规定,“上一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上一年度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即: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全年各月在职职工人数总和/12个月。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全年各月在职职工人数按照参加社会保险(按参保人数最多的险种)的平均参保人数计算。

因此,你公司作为深圳企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上一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上一年度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即: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全年各月在职职工人数总和/12个月。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全年各月在职职工人数按照参加社会保险(按参保人数最多的险种)的平均参保人数计算。



3.购买期房的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时候


问: 我公司是北京一家企业,在京购买了一套期房,签订了期房买卖合同,请问公司购买期房的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时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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