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科和小鸟、青蛙、兔子组了个乐队,一个只唱情歌的乐队

文化   2024-10-04 09:01   四川  

本文为小说酒馆系列148篇,选自五条人乐队仁科的小说集《通俗小说》。


不可否认,仁科的小说与他的音乐一样有意思,看似轻描淡写、漫不经心,实则充满了巧思,也不乏对社会现实的关照。这是热爱生活、超脱于世俗规则的心灵才能写出的作品,每篇都不长,相信你很快就能渐入佳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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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科,原名许昌锄,1986年6月17日出生于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2004年在朋友的介绍下,前往广州会师阿茂,一同摆地摊“走鬼”。在广州慢慢靠近了民谣,并渐渐显露了他的音乐灵性与才华。2008年,仁科搭档茂涛组成了五条人乐队,次年录制了首张专辑《县城记》。除了做音乐以外,仁科在阅读上花的时间最多。2022年12月25日,他的首部文学作品《通俗小说》出版。


阿珍爱上了阿强,
在一个有星星的夜晚,
飞机从头顶飞过,
流星也划破那夜空,
虽然说人生并没有什么意义,
但是爱情确实让生活更加美丽
——《阿珍爱上了阿强》 仁科


01

乐队


我和小鸟、青蛙、兔子组了个乐队,一个只唱情歌的乐队。我们从山里下来,到城里去卖唱,路过一条河。我身上的乐器沉重,兔子又不肯下水。就这样我们失去了一个鼓手,一个才华出众、会敲塔拉的鼓手。


我们在城里的隧道唱着情歌,那是一个夏天,青蛙一边和声一边吞蚊子,城管已经来到了家门口,我身上的乐器沉重,青蛙又吃撑了跑不动。就这样,我们失去了一个绿色的伴唱,一个年轻有为、英俊潇洒、会阿卡贝拉的伴唱。


我和小鸟在偏僻的路边卖唱,躲避了城管,但同时也没几个人能听见。我们和昨天一样,唱着同一首歌,一个二十年后的恶棍用弹弓打晕了鸟,三分钟后,小鸟的魂魄已经飞上了天。就这样,我失去了百灵鸟。



02

文身店的爱恨情仇


文身店气氛紧张,他手里握着一根古董文身针,一针一针地刺在她的胸口上。外面依旧如此,阳光照不到城中村深处的小巷子里。墙壁上冒起一层水珠,回南天是肯定会潮湿的,就好比女人心碎了肯定会哭。但,今天她哭的主要原因应该是因为痛。在胸口文一个“爱”字,这要比文在手臂和大腿上痛多了。而且今天她还选了一种“古老”的方式来文身。文身师满头大汗,他不是因为紧张,他是心虚。她说她不怕痛,心里面的痛才是致命的,她想用这种方式来解决内心的疼痛,而他是不会理解的。他当然可以理解啊,从短信上虽然不太容易看出来,但,她在情书里可是写得清清楚楚的,她爱上了他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她在超市上班,他自己开店;她朝九晚五,有时加班,他中午起床,有时下午两点,营业时间也很随便。两人很少有机会碰面,那爱是从哪里开始的呢?一见钟情的爱要比在梦里见到你的爱来得更实在,也更加没道理讲。这种爱最难死心。他有煮方便面吃的习惯,超市有给方便面打特价的习俗。她在给一袋袋方便面打上特价标签时,他出现了,手里拿着两罐午餐肉一盒鸡蛋。他剑眉、大眼、郭富城头、身材瘦长,还将牛仔衣的领子竖起来,虽然他这种帅有点过时,有点土,应该说,太土了,土到掉渣,但恰恰符合她的审美,击中了她的心,她不喜欢赶时髦,她喜欢经典的东西,她喜欢命运给她带来了这么经典的一幕。


文身店开在一条幽静的巷子里面,巷子走出去是另外一条热闹一点的巷子,再走出去是城中村里面最繁华的街道。但路不好走,城中村里的楼房盖得密密麻麻,一栋挨着一栋,里面像迷宫。每个小路口看起来模样都差不多,墙上贴满各种招租小广告,还有治疗梅毒和无痛人流的招贴。今天不用上班,她穿上她认为最漂亮的衣服,走过大街小巷。短信上清清楚楚跟他说了,情书里也明明白白跟他讲了。他不理解,他没有爱,他什么都不懂。


文身店门口挂着一个灯箱,灯箱上贴着“纹身”二字。但身字少了一撇,这一撇不知道是被哪个无聊的人抠走的。店内一面墙上贴满各种文身图案,一张沙发、一个小台灯、一张文身床、一把猫王牌木吉他、一个小书架,书架上堆放了一些杂志,白炽灯下他正在翻阅一本摇滚杂志。她走进来了。


她说她这次是来文身的,是客人,付钱的。


他点点头。


请在我的胸口纹一个“爱”字。


要简体繁体还是英语?


什么复杂用什么,什么方式痛就用什么方式。


他点了一圈蜡烛,墙上挂着煤油灯。既然要用痛苦的方式,那肯定不能用电动文身机,只能用最古老的方式一针一针来刺;既然要用最古老的方式来刺,那就不能开灯,电灯好像是一百多年前美国佬爱迪生发明的,而这种古老的文身方式究竟有多古老呢,可能那会儿连蜡烛煤油灯都没有呢!但总不能在店里面劈柴烧火吧,他觉得有点儿仪式感就行了。


“这是一件很久以前的事了。”一次他跟朋友们喝酒时借着醉意提起。朋友们一开始怀疑,后来又责备他说,你不喜欢人家,还上了人家,更过分的是还在她胸口刺了一个“爱”字,这份伤害是永恒的你知道吗。有个朋友还特别强调,最早的文身是用竹刺,你那根古董文身针不可能是几万年前的吧,人类那时还不会使用金属呢,最早都是拿竹子刺。他说他当然知道了,竹刺嘛!另外,爱情的事,他也懂,不过,这事,他说他已经清清楚楚拒绝她了。男女间的事,不都是你情我愿的嘛,你说是不是,谁都没有错,对吧。刺字这事,没办法,他说他当时也挣扎了很久,知道爱情这种东西不可以乱来。


“当时我挣扎了很久,最后决定留一手,在刺那个繁体‘愛’字时,故意少刺了一撇,所以,严格意义上它不是个爱字,而是个错别字!”他说。



03

歌手和古惑仔


周围很潮湿,地上黏糊糊,墙上挂着水珠,衣服一股霉味,角落发霉长小蘑菇。

我在一家快餐店点了份即炒快餐,一碗米饭、一碟番茄炒蛋放在我面前。


这家快餐店差不多有十年历史了。对面楼以前是一家酒吧,现在成了利民超市。当年歌手被捅死的地方就在酒吧斜对面的三岔路口。悲剧已经过去很多年了。


记得头七那天,我在出租屋里看电视,我养的狗“埃及”突然间变得很警惕,一直朝门口狂吠;歌手养的猫“纽约”也神经兮兮地躲进沙发底下,久久不肯出来。我意识到一个不可能的事情可能发生了。可能是歌手回来了,他可能想回来拿东西,也可能想住下来。我虽然不迷信,但还是很害怕。


那天晚上“纽约”一直躲在沙发底下,“埃及”时不时吠几声,我则钻进被窝里,等着天快点亮。


第二天我买了一些蜡烛纸钱,拎了两瓶啤酒,回到出租屋。猫还躲在沙发底下,狗还在吠个不停。看来他拿不走他的东西,我得烧给他。我找了一个月饼盒,放在门口。香烟蜡烛点上,我把他的歌词本、笔记本、《基本乐理》、《和声学教程》、一些照片、一份他准备签的唱片公司的艺人合约,连同纸钱一起烧给他。


住在隔壁的一对年轻夫妇回来了,他们也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女的匆匆掏钥匙开门,男的蹲了下来,递了根烟给我,接着就拿起地上的纸钱,一张张地往月饼盒里放。


他看起来也心事重重。月饼盒里的火忽大忽小,照得我很心慌。“埃及”对着门口吠得越来越凶,“纽约”还是躲在沙发底下不肯出来。


“老兄,我之前不知道你是音乐家,我天天忙着上班,也没好好听你唱歌,也没跟你好好聊过。远亲不如近邻,我们也算是有缘分。现在愿你平安升天,在天堂可以跟哥哥、梅艳芳这些老前辈好好交流,一起开演唱会。”这位邻居说完双手合十拜了几下。


得知他要签唱片公司那天大家高兴坏了,在酒吧喝到凌晨四点,我喝多了躺在酒吧的沙发上睡觉,第二天醒来,就听说他被人捅死了。监控摄像头拍下了整个过程,沙县小吃的老板是见证人。凶手是个广西古惑仔,三天后被抓。两个人无冤无仇,之前互不相识,两人都喝了酒,歌手在三岔路口跳舞挡住了他的路,他在车里按喇叭。凌晨四五点,喇叭声很刺耳,歌手的耳膜很敏感,他狂按喇叭,歌手不知为何就不走开。他打开车窗指着歌手骂,歌手回骂,骂得更凶,他打开车门走了出来,手里拿着刀,说信不信老子一刀捅死你。歌手不信,这些年在外头没少打架,我估计他不信有人会为了这点事杀人,太无聊了,怎么可能,他根本不信,站在那里笑,他不知道他是在对着阎罗王笑。



04

故事大王

他七岁读书,八岁辍学,九岁出海捕鱼,十岁从船上掉了下去,十五岁从海里游回来,他带回来了一袋劳力士手表和一袋神话故事。从此他的职业就是在天桥下讲古。二十岁那年,他的故事讲完了,开始重复


05

抢劫


阿华前天赌博输了一年的工资,今天正琢磨着要不要去抢个劫。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监狱里一待就是一百年。所以他打算把刀子磨得钝一些。


06

镜子


感觉镜子很完美啊,它里面是另外一个世界,有我们这个世界里所有的东西。有男人和女人。有好人和坏人。有牙齿、嘴。有贪官、病毒、塑料袋。有猫和狗,还有猫粮和狗粮。有很多钱,镜子里有很多很多有钱人。也有穷鬼、流浪汉,不过他们很少照镜子。


镜子里也有电影院,发廊啊,妓院啊,什么都有。镜子里面也有镜子。太牛X了,镜子里什么都有……完美。可惜,有一点不好,就是,镜子,它太脆弱了,不堪一击,一摔就破。今天,你看那满地的玻璃碎片,她一生气摔了整个世界。


07

三和大神


鱿鱼配炒绿豆芽,心里就像开了花。在一家快餐店面里,有两个记者在采访三个年轻人,他们要了几碟小菜,叫了几瓶啤酒。三个年轻人很兴奋,终于有人关注他们了,终于有人请他们吃饭了,终于有人来拍摄他们了。面对镜头他们笑得很开心,像过生日一样。


红色衣服的年轻人开始说话,他是三个人里笑得最开心、表现最活跃的,他说:“以前,是在家里那个技校,学服装设计还有那个电脑,那都是些什么玩意儿。学了以后,那个学校分配工作了。妈的,以为是什么技术工,以为是什么好工作,结果直接派到厂里。”


记者:“后来呢?”


他吃了一块猪头肉,抽了一口烟,灌了一口酒,再吃一块鱿鱼,再灌一口酒,再吃一块肉,接着说:“就是,就是去了那个工厂,里面又黑,每天他妈的上十几个小时的工。我靠,加班,经常加班加到十一点,十二点,十三点,有时候加到凌晨两点。第二天早上七点,你还得起来上班。你一天连睡觉就五个小时的时间,哦!还有中午,中午是十一点多下班,到了一点多上班,总共休息的时间,不会超过七个小时,你中间还得洗澡啊,洗衣服、刷牙之类的。一天才睡几个小时,天天那样搞,搞了几个月,人都受不了了。后来,后来,后来反正过了好几年了,我去了富士康,反正也是干了几个月就不想干了。后来,就是你今天看到的,我卖了身份证,我流落街头啰。他们?还不是一样?都他妈什么玩意儿!不好意思,又说粗话了。就是,哎!喝吧!朋友们,干杯!身体健康!”


08
在城市之中

他竭力从美好的回忆中醒来,当务之急,应该尽快熟悉一下周围的环境,熟悉一下这个城市,看看有什么吃的。

城市,也叫城市聚落,是以非农业产业和非农业人口集聚形成的较大居民点。城市是“城”与“市”的组合词。“城”主要为了防卫,是用城墙围起来的地域。“市”则是指进行交易的场所。城市的出现,是人类走向成熟和文明的标志,也是人类群居生活的高级形式。

就这样,他在这最高级的形式下走着。他看到很多高楼,也看到一些不是很高的楼,好几条天桥,几个巨大的广告牌,一些人,还有赶着去上班的车,天上飞过的飞机,几个造型还不错的垃圾桶。他穿过隧道,经过一个大型的购物广场,广场上有一个雕塑,它有些抽象。他仔细端详着这个雕塑,看起来像风又像雨,像一团雷和闪电的混合物,又像一个极其复杂的文字,也像疯子的胡言乱语。在二十一世纪初的深圳街头,他穿着一身还算可以的衣服,两眼发光地盯着一个让人捉摸不透的东西。

距离这个谜一样的雕塑几百米的地方有栋烂尾楼,楼底下聚集了一些人,那些人都在望着楼顶上那个准备跳楼的人。今天吹着东风,一股咸咸的海洋的味道扑面而来。跳楼的人是烂尾楼的主人,欠下了巨债,走投无路,只好选择一条通往永恒沉睡的路。他的头发被风吹得乱七八糟的。在城市的另一头,几个领导有说有笑,他们在视察一条臭水沟,希望可以将它变成清澈见底的小溪。小溪的上游有三个流浪汉在打牌,两个光着膀子,一个穿着件黄色的T恤,T恤背面印有金龙鱼调和油的商标,他三天前在一个垃圾桶里捡到的,他笑得跟个罗汉那样,用那只布满皱纹的手打出了一对鬼,赢了一局。城市的南边,一对情侣漫步在海滩上,他们在海边待了一夜,为的是看那绚丽的日出,只是去错了海滩,太阳没有从海上升起,而是在旁边的财富广场冒出来。财富广场的一个职员愁眉苦脸,他积怨已久,今天终于鼓起勇气,搭乘电梯去十八楼找他的上司,他想辞职不干了。海滩附近的几个建筑工地都在日夜赶工,灰尘满天飞,根据建筑设计蓝图,周边的居民们应该都知道他们未来的生活要怎么过了:到新建的商业城去看电影,去美食城吃寿司,在特卖场买鞋子,花一块钱从超市里抢购价值十八块的西班牙红酒,到广场去遛狗,看音乐喷泉。现在,眼前的生活,实实在在的每时每刻,就是先忍受一下灰尘,忍受一下那些烦死人的噪音,那些从工地发出的哒哒哒哒,嘣嘣嘣嘣,咔嚓咔嚓,嗡嗡嗡嗡,轰隆……

09
烩面和蟑螂
大概在很久以前,我忘了具体的时间。
一个下午。可能我们中午就出发了。我们是骑单车走的。骑了好久。骑了很远,比郊区还远。骑到天都黑了,就是为了吃一碗烩面。
阿孙是怪人,样子也长得奇怪,他的五官像岩石块堆成的,有时候感觉他像科学怪人,只是脸上少了一些疤痕。
我是怎么认识他的呢?一年前,在购书中心。他拿了两条打口唱片出来走鬼(我们出来至少带四条。一条有二十五张),他一头长发,讲话有点大舌头。他看人的眼神,感觉每个人都是他的朋友,应该说每个东西都有可能是他的朋友,包括石头,还有电线杆。
赵云又在说他昨晚去叫鸡的事,他说他不喜欢戴套,鸡婆让他一定要戴上,他搞着搞着就偷偷脱掉。他笑起来像冬日的阳光,不是很灿烂,但很温暖。他说那些鸡其实都很干净,大家都很注意卫生,但大家都怕得要死,都担心得性病,所以都戴套,所以他可以不用戴,因为都很干净。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么想,我觉得很荒唐。

我不是说阿孙吗?怎么说着说着说到赵云了呢?赵云仿佛是走鬼故事的中部枢纽。故事的进展都得经过他。是的,阿孙的故事也不例外。因为阿孙就是赵云带过来的。

赵云的一个朋友住在白云山的一栋烂尾楼里。有一次他去找他,他们在露天大阳台烤鲫鱼,喝啤酒。鲫鱼虽然多刺但是好吃,又便宜,赵云说。然后同样住在烂尾楼的阿孙闻着香味就过来了。
赵云说阿孙是搞摇滚的,我们肯定会喜欢他。
吃着吃着,阿孙被鲫鱼骨噎到,快死的时候赵云朝他后背踢了一脚,就这样他的脸从青色变回了水泥灰,又变回了岩石般的坚硬,棱角分明。
那天在白酒的烘托下,阿孙跟赵云讲了他的身世。
他在外语学院读书,因为喜欢摇滚乐,后来不读了,觉得可以从音乐里找到活着的意义。他认为有一种自由流淌在摇滚乐当中。我觉得也是。
那天我和阿孙在购书中心通往维多利亚广场的通道里聊了很久,都忘了我们是两个走鬼,也忘了城管的无情。
他会一点点日语,英语也不错。这在当时我那帮猪朋狗友里算很罕见了。我的那些朋友有很多连普通话都说不好。
那天街上的环境也异常和平,我们走过几次鬼,都像彩排走过场那样,缺少很多火药味。阿孙身上也有一股与世无争的气味,像佛教徒,像达摩流浪者,眼睛清澈见底,内心空无一物。内心我不知道,但表面上他确实空无一物,穷得一清二白。
阿孙什么都不懂,也不要懂。赵云说他是个傻子。他确实像个傻子,讲话有时候像个傻子。鲁迅说过一句话,好像是:这个世界是由傻子推动的。但肯定不是由阿孙这样的傻子。此傻子非彼傻子。傻子的品种很多,我一度怀疑我也是其中一种傻子。
他不是真傻,也不是大智若愚,他纯粹是不懂现实生活而已。比如他不好好完成学业而住在烂尾楼里,寻找他理想中的自由,这是一种愚蠢。但,当时我不这么认为,我认为我们可以对生活说不,拒绝生活。他妈的,看来我真的是一个傻子。


总之那天我们成了朋友,我和所有走鬼都成了他的朋友。他那天生意好像不咋地。他妈的,他也没打算做生意,拉倒吧,卖多少随缘。

后来我又见了他两三次,然后我就邀请他到我的出租屋里来做客。那天他不知道从哪儿捡来一堆水果,我喜欢吃那个哈密瓜,葡萄大部分都坏了,看起来也不太干净,我基本上没动。阿孙说这样的葡萄最甜。我同意,但我还是没动。
他边吃葡萄,边跟我说他的事。说有一年过年,他从广州骑车回河南老家。路很远,骑了很久,好多天,快一个月了吧。他将葡萄籽吐到了垃圾桶里,继续伸手拿葡萄。他说那个时候如果能在路上捡到这样的葡萄就好了。当时他身上只带了四十多块钱,很快就花得七七八八了。路上饿了就吃地里的庄稼,或者乞讨,像达摩流浪者,或者像条流浪狗。骑到家的时候已经半夜了,他说那天的月亮特别圆,特别亮,照得整个村子都很漂亮。推开家门,他说他当时很饿,我以为他妈妈会做吃的给他,但是没有,她黑着脸看着他。他妈很讨厌他这种行为,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回家?为什么不能坐火车回来?为什么?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其实所有环节都出了问题,从一开始就出了问题。
他很难过,后来也就没怎么回家了。可能还有一些其他事情吧,他的痛苦不止这些。他没说,我也没问。从他的眼神里我知道还有一些事他不想说。
有一次他说要请我去吃烩面,到后来还是没有请我,我们是AA的,我忘了是我坚持要AA,还是顺理成章地各自掏钱。那时候的饭局充满了变数,有时候那个人说要请客,另一个人却偷偷去买单,也有一群人吃完了,不知道谁买单,干等,还有同一餐饭两三个人重复买单的。应该是我坚持AA的,我没道理要他请,虽然我也穷得跟狗一样,但他比我还穷。
我说我还没吃过河南烩面,我吃过兰州拉面,吃过沙县拌面,吃过客家腌面,吃过海鲜炒面,就是没有吃过河南烩面。那一刻,我很想吃。


我们一人骑一辆破单车,那单车是真的破,路上还掉了两次链子。骑到晚上才到。那家烩面馆是他老乡开的,很便宜,味道确实很好。阿孙吃得很兴奋。吃着吃着,我突然发现碗里有一只蟑螂,是一只德国小蠊。其实那年头在一家苍蝇小馆里吃到蟑螂是挺正常的,我在别的店里也吃到过。如果是平时,我会让老板给我换一碗,或者退钱。但那天,我只是把那只蟑螂夹出来放一边,什么都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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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选自《通俗小说》,仁科 著,四川文艺出版社,2022-12-15
编辑 | 阿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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