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 振 优 选
手机号换了
账号却没有注销
——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已注册的社交平台账号及注册信息
简要案情
原告祁某某诉称,其于2015年在被告北京某网络公司运营的某社交平台注册了账号,输入个人认证信息,并且与诸多同学朋友互相关注,发布大量个人日常。2019年,祁某某发现该社交平台账号被他人“盗用”并转载了包括怀孕、妇科疾病等信息,却保留了原告在使用该账号中形成的个人信息。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北京某网络公司披露实际侵权人信息,均未得到回复。经审理查明,目前该账号由原告使用手机号“188XXXX6768”注册,后原告停止使用该手机号,但未及时解除该手机号与账号的绑定,后该手机号机主变更为被告姚某。
原告认为,二被告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个人信息权益,请求判令姚某注销账号、赔偿损失,判令北京某网络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被告北京某网络公司辩称,其运营的社交平台上某个账号的实际注册使用人须根据账号绑定身份信息和注册手机号机主信息综合确定。涉案账号的注册手机号为“188XXXX6768”,原告未提供其是注册手机号机主的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被告姚某辩称,其于2017年实名购得涉案手机号“188XXXX6768”,并通过官方短信验证码登录涉案微博账号,而非采取非法途径,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裁判
典型意义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社交账号成为人们表达自我、了解世界的窗口之一,在注册时账号填写的身份信息及账号使用过程中形成的账号信息,能够反映账号使用主体特定的社群关系和身份信息,具有一定的身份属性。对网络社交账号的不当管理、使用可能引发相应个人信息安全风险。本案明确了网络社交账号中的注册信息等具有个人信息属性,自然人应当妥善保管相关信息,在明确不再使用某网络账号及注册信息时应及时注销或解绑,若因自身原因导致损害发生的,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该案驳回原告要求二被告赔偿其损失的诉讼请求,体现了责任自负的精神和公平正义的要求,对于引导自然人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具有示范、警示意义。
潜在客户服务
如果您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加入我们的“潜在客户群”,我们将在群内为您提供前期的专属法律咨询,扫码即可加上小助理,会自动回复您企业微信群。
娱乐法爱好者服务
在为客户服务同时,基于创始人的学术研究体系,我们也提供了“娱乐法训练营”服务,长年为娱乐法爱好者提供学习基地,我们会在这里打卡学习、收听课程、提交作业、还有线下聚会。目前已经聚焦了超千人爱好者,拥有两个专属学习群。长按上方扫描二维码即可加入,希望您能在这里找到您的同行者。
STAR & TMT
星娱乐法团队由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李振武律师带领的多名精英律师组成,团队负责人李振武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具有演出经纪人、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等行业资格,同时系上海音乐学院法律教师、上海仲裁委员会、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主要专业领域为娱乐法、电子竞技、游戏产业、MCN与直播、个人品牌建设等行业之知识产权、民商事诉讼与仲裁、常年法律顾问等专项。
在为内容创意者和文创企业服务期间,团队已成功代理多起涉及肖像权、名誉权(含法人名誉权)、经纪合同解约纠纷、行业合同纠纷等,多起案件入选北京互联网法院、上海松江法院等典型案例。
团队长期从事娱乐法相关法律事务,笔耕不辍,本公众号运营近十年来,创作了近千篇娱乐法领域专业文章,成为娱乐法爱好者的聚集地。
团队负责人李振武律师同时也是法律领域KOL,曾荣登“微博十大法律新星大V” “知乎法律创作之星”等荣誉。
星娱乐法团队始终秉持“法商结合”的服务理念,擅于以谈判代替诉讼,比起后续纠纷解决,团队更倾向于非诉讼合规事项,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维护客户在行业内的名誉和资源。
添加公众号回复“1”获取文娱行业合同模板和电子书
点击阅读原文链接,加入娱乐法训练营
我们就想为行业做点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