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文章选自《沈津书话》卷三《书论——剔抉大义穷微茫》(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4年版),感谢沈先生授权发布!
历 书 琐 谈
沈津
每年岁末,书店里便可买到下一年的历书。历书给人们提供节气、农事以及各种生活知识,所以深受群众欢迎,几乎成为家家户户必备的用品。
历书是人类创造的文化成果之一,千百年来有它自己的发展历史。
一
很久以前,我国科学家在长期的斗争实践中,逐步掌握了节令、气候的规律,制定出了一套较为科学的推算岁时节候的方法。记载这种岁时节候的书册,逐渐衍化为后来的历书。
古代封建王朝都设有专掌观察天象、推算节气历法的官职。秦汉以来以太史令掌天象历法。唐代则设太史局,后又改名为司天台,隶秘书省。宋元有司天监,仍与太史局、太史院并置。明清则改名为钦天监,设有监正、监副等官职。据史书记载,自先秦至清代,历书名称凡百余种。但由于系民间读物,不入藏书范围,加上年代久远,大部分已经散失。
唐文宗太和九年(835),四川及淮南地区民间都刻印日历,朝廷曾下令地方政府不得私自置日历版片,可见在那时就已有印本的日历了。敦煌发现的唐僖宗乾符四年(877)和中和二年(882)两种唐历,都是现存的最早刻本。宋代流传至今的则有荆执礼撰的《大宋宝祐四年(1256)丙辰岁会天万年具注历》,现仅有抄本流传。近年来马王堆2号汉墓出土的《汉武帝元光三年(前132)历谱》,是我国现存的一份最早的最完整的古代历书。
二
明清两代历法每年都由国家专门机构颁发,所以也称为“皇历”。明代钦天监每年都要编撰历书,并刻板印刷,以供应全国的需要。当时的历书称《大统历》,封面上均印有“大明□□xx年大统历”字样,并钤有红色印记,文曰:“钦天监奏准印造大统历日颁行天下,伪造者依律处斩,有能告捕者,官给赏银五十两,如无本监历日印信,即同私历。”书后并刻有监正、监副、治理历法等官员姓名,以示官印。可见关于历书的法律是很严厉的,民间如私造历书,即有杀头之虞。由于书坊不能翻刻,如不是有心人妥加保存,则很难传之后世,所以近代藏书家发现一本明代《大统历》即如获至宝。目前传世最早的明代历书大约为《大明永乐十五年(1417)大统历》,然而观之各家书目,也不能凑齐一套完整的明代历书了。
清代沿袭明制,每年也印有历书。顺治元年(1644)根据汤若望的建议,改名《时宪历》。乾隆时因避弘历讳,又改称《时宪书》。历书上印有“钦天监钦遵御制数理精蕴印造时宪书颁行天下”数字,并钤有满、汉文的“钦天监时宪书之印”,封面多黄色,也有红色的。印刻虽然没有像明代那样的“苛法”,但也不准私家或书坊翻印。
清制每年10月朔颁行次年《时宪书》,只有个别例外的。除了颁行的通用历书外,还有一种清宫中御用的历书。按宫例,每年除夕即置抄本于御枕之下。满、汉文各一份,书页不计篇数;不得有误字挖补,抄者姓名书于末页背面,挖改则受处分。上海图书馆藏有康熙十九年(1680)御用《时宪历》2册,满文、汉文各一。汉文蝇头小字,墨色浓淡如一,满文则弯曲钩璇,美妙异常。此书置于精制之小木匣中。据民国时合肥龚心钊跋云:“此康熙御枕历,民国初有内监质于东方银行,袁珏生后为赎出之,原有五本,仅存其三,余今夏自珏生处易来,闻原质连满文者,自顺治迄康熙中,年约近百本,均入日本矣。”
清宫中历书与颁行本历书不仅装帧不同,且另有一种特别处,如嘉庆继乾隆即位后,当时颁行本历书用嘉庆年号,宫中本则仍用乾隆年号印行若干部,除宫内应用外,并颁给一些朝内大臣。又如同治元年(1862)有《大清祺祥元年时宪书》。考祺祥年号在一般年表上均无所见,所以有祺祥年号的《时宪书》,反映了当时统治集团内部互相倾轧的一个事实,即由奕訢控制军队,将端华等赞襄政务大臣杀死,拥护慈禧听政,改祺祥年号为同治,历史上称为“祺祥政变”。
清历和明历内容也是有所区别的,如明历把每日12时分为100刻,康熙以后改为每日96刻,这跟现在的一个钟头4刻完全相同。
清初的历书今天也不易见到了,现在一些图书馆中还可找到道光以后较为齐整的历书,是因为时间较近的缘故。
三
值得大书的是太平天国时刊印的历书。太平天国历书原刻今已少见。我们仅能在一些后人辑印的《太平天国丛书》《太平天国官书十种》里看到。据记载,现存的尚有《太平天国癸好三年新历》等4种,余皆不传。历书的创始人是“兼通星卜”的南王冯云山。冯死后由其他史官造历。太平天国九年(1859)以后则由干王洪仁玕制定。洪仁玕曾在上海、香港从西洋教士学习天文历法,是一位精通历法的学者。
太平天国刻印的历书在中国历法史上具有革命性的变革意义。封建社会所颁行的历书在每一日下面,不但注有吉凶宜忌,还有祸福休咎,极力愚弄人民,灌输封建毒素,使人民“听天由命”。太平天国则在每年历书卷端的“数王治历定时奏”中明确指出:“从前历书一切邪说歪倒,皆是妖魔诡计,迷陷世人……尽行删去。”一针见血地批判了封建迷信,斩去束缚广大人民群众思想的枷锁,表现了强烈的革命精神。
太平天国非常重视农业生产,历书的颁行,就是为了“便民耕种兴作“(太平天国己未九年十月初七日天王改历诏中的话)。从己未九年开始,特命史官作月令,把每年节气、草木萌芽都记录下来,附在下一年同月份日历之后,以供农民耕种时参考。在萌芽月令中还传播一些别的生产知识,如“处暑一,七月斩竹破篾不生虫”,“白露十一,八月斩杉木好剥皮”,等等;还在节气下注明种茶、种菜、种麦等注意事项。历书以366日为一年,单月31日,双月30日,不用闰法;每日只载日序数字,无“日”字,注明节气、礼拜日,删去了一切禁忌,简明整齐,易于记忆,便于使用,这些都是明、清两代的历书所不能比拟的。
四
民国的历书和明清两代都不相同,直接称之为历书。民国初年的历书均由教育部中央观象台编制,分为甲乙两种,甲种为通行本,乙种为单行本。通行本通行于国内各地,封面题“中华民国某年历书”;单行本则是由通行本中择录关于某地之一切图表单行于一地者,封面题“中华民国某年历书”,旁注某地字样,如江苏省,就注上“江苏省用”“江苏省行政公署翻印”。教育部规定每年7月以前将翌年历书样本颁行于各省,各省接到样本后依照式样翻印颁行。
按,民国初年全国分为25个区,都各有单行本。北京为当时中央政府所在地,也有单行本,因此通行本只有1种,而单行本共26种。
教育部颁发的历书,准许民间翻印,订有翻印历书的条例,但明令不得私自增减内容。清代及清以前的历书都有所谓方位、临直、宜忌等项,民国初年全部删去,而以授时为主,删去者以四时农宜表及天文图说代之。四时农宜表录自《授时通考》,其中有关迷信及有疑义者也都酌量删去。
民国十年(1921)以后,由于军阀混战,各省书店都自行编印历书,并增添了别种内容,花样繁多。如1928年上海出的一种历书,书前印有当时的各地军政显要人物照片,书中夹印有“民国各行各业适用春联”“关东三省地理图”,“新选各式礼帖喜筵帖式”“各地火车表”,书后还有各种新书广告,等等。直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为止,许多历书中都有什么“x龙治水”以及星宿吉凶、宜日忌日、灵符咒语等项,封建迷信的内容比比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