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嘉庆年间的山东省栖霞县,有两位交情深厚的同姓男子,曹志与曹鹏。曹鹏因频繁往返于县城经商,家境颇为殷实;而曹志则一心向学,渴望科举及第,却因家境贫寒,生活时常陷入困窘。
每当曹志家中米粮告急,他总会向曹鹏求助,曹鹏总是慷慨解囊,从不计较。年复一年,这样的帮扶已持续了七八载,曹志对曹鹏的恩情铭记于心。
某日,曹志终得一机会报答。他售出自己的字画,换得一两银子,便用这钱置办了丰盛的酒菜,邀请曹鹏至家中共饮,以表谢意。
那日申时,阳光依旧炽烈,曹鹏在前往曹志家的途中,偶遇村中美女周玲玲,她正手持镰刀,背着背篓,朝鸡鸣山行去。
周玲玲年方二八,容貌出众,是远近闻名的村花,尚未婚配。曹鹏对她心仪已久,曾托媒人提亲,却因自己常年在外经商,被周家视为不稳重之人,婉拒了这门亲事。此番偶遇,曹鹏心中旧情复燃,忍不住上前搭讪,言语间带着几分轻薄,周玲玲对此颇为不满,瞪了他一眼后,加快脚步离去。
心情略显失落的曹鹏随后抵达曹志家,只见曹志已备好酒菜,举杯相迎:“鹏哥,小弟如今也能靠字画赚些银两,日后便不再频繁劳烦你了。这杯酒,权当我对你多年帮助的感激。”言罢,曹志一饮而尽。曹鹏的心思显然还在周玲玲身上,只是敷衍地举杯回应。
曹志见状,询问起缘由,曹鹏便倾诉了对周玲玲的痴情与无奈。曹志闻言,半开玩笑地提议:“既然你如此难忘玲玲,何不干脆来个直接了当,将她生米煮成熟饭,到那时,她父母怕是也只能默认了。”曹鹏一听,顿觉眼前一亮,放下酒杯,急匆匆地向鸡鸣山赶去,打算按曹志的建议行事。
然而,命运似乎总爱捉弄人。当曹鹏抵达周玲玲家的山地时,却意外发现周玲玲正与她的嫂子姜氏一同劳作。曹鹏心中郁闷,却并未放弃,而是悄悄潜伏在草丛中,等待机会。他盘算着,或许等姜氏先行离开后,他仍有机会对周玲玲下手。
不久,两人完成了劳作,收拾好东西准备下山。这时,周玲玲注意到地边散落着一把谷穗,她眼睛一亮,想要捡起带回家。在那个粮食珍贵的年代,这些谷穗无疑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然而,姜氏却认为这些谷穗可能是他人偷来的,不宜取之,以免惹祸上身。周玲玲则坚持认为此处无人知晓,可以带回。最终,在周玲玲的软磨硬泡下,姜氏勉强同意。
这一幕恰好被草丛中的曹鹏目睹,他趁机走出,以抓住周玲玲把柄为由,要挟她跟自己去松树林。周玲玲惊恐万分,拼命挣扎,姜氏也慌忙劝阻。曹鹏却不为所动,借着酒劲,紧紧抓住周玲玲的手腕,威胁要带她去见官。周玲玲泪流满面,哀求曹鹏放过她,但曹鹏却趁机提出,只要她愿意跟自己去松树林,就放过她。周玲玲深知,一旦去了松树林,自己必将遭受侵犯,心中悲愤交加,泪水如泉涌般滑落。
姜氏早已洞悉了曹鹏那不怀好意的企图,她毅然决然地放下了背篓,拼尽全力挣脱了曹鹏与她小姑子紧紧拽着的手,语气坚定地对曹鹏说:“玲玲还是个清白的姑娘,如果她跟你去了松树林,将来还怎么嫁人?不如让我陪你去吧?”
就在姜氏与曹鹏对话的同时,周玲玲仿佛一只机敏的兔子,瞬间朝山下的方向飞奔而去。曹鹏见状,想要追赶却已力不从心。他无奈地将目光转向颇有几分姿色的姜氏,带着一丝威胁的意味说道:“好,这可是你自愿的!哼,你要是敢耍什么花招,我立刻把你抓去官府!”
“我……我不会耍花样的。”为了小姑子的安全,姜氏只能强忍屈辱,跟随着曹鹏踏入了松树林。这松树林为何会成为他们的目的地?皆因其中树木高耸入云,枝叶繁茂,形成了一个极为隐秘的空间,便于曹鹏进行那些见不得人的勾当,而不易被外人察觉。
当姜氏与曹鹏抵达松树林后,她发现地上布满了尖锐的石头和杂乱的树枝,躺卧其上必定极不舒服。于是,她让曹鹏在原地等候,自己则去寻找一些茅草来铺设地面,以便能够躺得更加舒适。
曹鹏听后,觉得姜氏的建议颇为合理,便带着一抹不怀好意的笑容,叮嘱她:“那你可得快去快回啊!”说完,他便随意地坐在了一棵巨大的松树下休息。
不多时,姜氏真的抱着一捆茅草返回了。然而,当她走近曹鹏时,却惊恐地发现曹鹏已经脸色惨白,双眼瞪得滚圆,已然失去了生命体征。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得姜氏连忙扔掉了手中的茅草,不顾一切地朝家里跑去。
回到家中,姜氏心中充满了担忧和恐惧,她再三叮嘱小姑子周玲玲一定要守口如瓶,千万不要将今天的事情泄露出去,因为曹鹏已经死了。周玲玲同样害怕被卷入这场风波之中,连忙点头答应。
当天晚上,曹鹏的父亲曹茂祥见儿子迟迟未归,便开始四处寻找。他听闻村中人说曹鹏去了曹志家,便立刻赶到曹志家索要儿子。曹志如实相告:曹鹏在酉时(晚上7昨晚点)就已经离开他家,去找周玲玲了。
曹茂祥信以为真,随即又赶往周玲玲家。周玲玲为了自保,谎称下午根本没有见过曹鹏。这一说法引起了周父周母的不满,他们与曹茂祥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吵闹声惊动了周家的邻居李竹林,他向曹茂祥透露,几个小时前看到曹鹏跌跌撞撞地上了鸡鸣山,并且还看到曹志一直尾随其后。
曹茂祥心中不禁产生了疑虑:这个曹志不是说曹鹏去找周玲玲了吗?怎么李竹林又说他上了鸡鸣山?究竟谁说的才是真话?
为了解开谜团,曹茂祥叫上了几个家丁,点上火把,再次前往鸡鸣山寻找儿子。经过一番搜寻,他们终于在松树林里发现了曹鹏的尸体。家丁见状,神色凝重地说道:“老爷,少爷脸色铁青,嘴皮发黑,明显是中毒的症状啊!”
“我的儿啊,你死得好惨啊!”曹茂祥悲痛欲绝,家人见状也纷纷落泪。家丁又安慰曹茂祥说:“老爷,赶紧写状纸去告官吧!”可是,这个仇家究竟是谁呢?曹茂祥回想起李竹林的话,便怀疑是曹志暗算了自家儿子,事后为了掩盖罪行,又谎称曹鹏早就上了鸡鸣山,同时隐瞒了自己跟随曹鹏上山的事实。
于是,当夜,曹茂祥就找人写好了状纸。等第二日天亮,他便匆匆赶往县衙报了官。
主审官黄知县接过状纸,仔细审阅后,便问曹茂祥:“你说曹志毒杀了你儿子曹鹏,可有确凿的证据?”
曹茂祥满脸悲伤地说道:“有!村里人李竹林亲眼看到曹志跟着我儿子上了鸡鸣山,而曹志却对我撒谎说,我儿子去找周玲玲了。还有,村里好几个人都看到昨日下午申时,我儿子曹鹏去曹志家吃饭饮酒。而我儿子又是中毒而亡的,所以我猜肯定是曹志那小子用毒酒杀害了他!”
“这曹志与你儿子关系应该不错吧?他为何要加害于他呢?”黄知县眉头紧锁,显得十分困惑。
曹茂祥满心困惑,他揣测着说:“曹志总找我儿子借钱,或许他无力偿还,就狠下心把他毒死了?”
黄知县听闻此言,眉头紧锁,随即命人传唤李竹林,并拘捕了曹志前来审问。李竹林所述与曹茂祥所言并无二致,曹志也承认了:他确实欠了曹鹏的银子,昨天下午申时,也确实与曹鹏一同饮酒,但他坚决否认毒杀了曹鹏,更从未有过这样的念头。
面对曹茂祥的质问:“你既然没害我儿子,为何偷偷跟着他上了鸡鸣山?又为何骗我,说曹鹏是去找周玲玲了?”曹志终于泪流满面地解释道:“我确实跟着鹏哥上了鸡鸣山,他说要去山上找周玲玲,我见他喝醉了,怕他出事,就悄悄跟在他后面。看到他坐在草丛里休息了很久,没事后我才下山。”
“你下山时,有人看见吗?”黄知县紧追不舍,试图找到更多的线索。
曹志摇头表示无人目击。这一回答让黄知县对他的嫌疑更加深重,于是命人暂时将他收监。随后,黄知县带着仵作和衙役亲自前往村庄查看曹鹏的尸体。仵作经过仔细检验后报告:“大人,曹鹏脸色铁青,牙关紧闭,嘴唇发黑,身上皮肤呈紫青色,确系中毒身亡!”
“那他中的是什么毒?”黄知县严厉地问道。
经验丰富的仵作回答:“是中了蝎毒。”
黄知县闻言怒不可遏:“看来,曹志这小子确实有重大问题!”回到县衙后,他立即命人将曹志带到大堂上进行审讯。曹志在严刑拷打之下,含冤招供:曹鹏确实被他毒杀,杀人动机就是为了不还欠下的银两。
为了将此案办成铁案,黄知县再次审问曹志:“你究竟用何种毒药杀害了曹鹏?”
曹志随口回答“用的是蝎毒”,没想到这一点竟与曹鹏所中之毒完全吻合。于是,按照《大清律例》,曹志被判了死刑,等待秋后处斩。
曹志的母亲孟氏得知儿子被判死刑后,悲痛欲绝,她找到黄知县喊冤:“大人,我儿连鸡都不敢杀,他怎么敢杀人啊?再说了,曹鹏对我们一家恩重如山,我儿就算再没心没肺,也不会毒杀他啊!还有,当天下午,是我亲自给他们温的酒,如果曹鹏是被我儿用酒毒杀的,那他也应该一起被毒死啊!”
孟氏的话让黄知县陷入了沉思。他忽然意识到自己的判断可能存在重大失误,似乎还忽略了一个重要细节:曹鹏是死在鸡鸣山的松树林里的!曹志如果要毒杀他的话,为何会让他死在那里?难道是为了转移村民的注意力?不,事情应该没那么简单!曹志曾说过,他在鸡鸣山上看到了同村的周玲玲和姜氏,为什么不把她们找来问话呢?这也是破案的关键所在!
想到此,黄知县立即命衙役将周玲玲和姜氏传来。周玲玲和姜氏害怕受到牵连,都谎称没有见过曹鹏。黄知县问不出个所以然来,只好亲自带着几个衙役去案发现场调查。在曹鹏丧生的地方,黄知县首先看到了那捆被姜氏丢掉的枯草和凌乱的谷穗。随后,他围着曹鹏所坐的那棵古松树查看时,发现这棵大树高大粗壮,树干中心已经朽烂,距地五尺左右有一个树洞,像是有什么动物从那里爬进爬出。
黄知县越发觉得奇怪,于是命衙役找来水灌入洞中。这一灌,竟从洞内跑出一只硕大的蝎子来。几个衙役见状慌忙提刀一阵乱砍。那蝎子虽然大有尺余且带剧毒,却不是几个衙役的对手,没几下便被众人乱刀砍死。看着巨蝎的尸体,黄知县忽然想到:曹鹏不是中蝎毒而亡的吗?莫非他当日坐在树下被这蝎子蛰了,然后中毒身亡?
有了这一推测后,黄知县下令开启曹鹏的棺木,并亲临现场指挥仵作进行第二次尸检。时值秋高气爽,尽管曹鹏已逝世七八日,但遗体尚未腐败,这为仵作的复查提供了条件。在细致的检查中,仵作于曹鹏后颈处发现了一道致命伤痕,乃蝎子蜇伤所致。推测曹鹏生前可能背靠松树休息时,不幸被树洞中窜出的蝎子蜇毙。
关于曹鹏为何会出现在那棵松树下,黄知县心中隐约觉得周玲玲与姜氏或许知情,于是决定分别审讯二人。首先传唤的是姜氏,面对黄知县的严厉质询,姜氏心理防线迅速崩溃,坦白道:“大人,我是为了救小姑子周氏,才指引曹鹏去了那片松树林啊!”此言一出,黄知县恍然大悟,意识到自己之前误判了案件,曹志实则无辜。而曹鹏的真正死因,是被树洞中的大蝎子蜇死。
为了让原告曹茂祥心服口服,黄知县亲自带他查看了那棵松树的树洞,并转述了姜氏与周玲玲的供词。曹茂祥得知真相后,深感愧疚,连忙向曹志及其家人孟氏道歉。曹志被无罪释放后,曹茂祥更是连连赔罪。
此次事件中,仵作在首次尸检中未能全面检查,导致遗漏了关键线索,使曹志险些冤死。依据《大清律例》,仵作应受严惩,至少判杖责一百,徒刑三年。然而,黄知县考虑到仵作初犯,且自己也有失职之处,便决定从轻发落,仅将其辞退,并禁止其在三年内参与任何检验工作。对此“宽大处理”,仵作感激涕零。
至于曹鹏,因一时贪恋美色,最终命丧蝎口,也算是得到了应有的报应。事后,黄知县深感对曹志有所亏欠,得知曹志尚未婚配,周玲玲也未出嫁,便亲自促成二人婚事,并慷慨解囊,赠予二十两银子作为贺礼。
同时,黄知县也被姜氏为保护小姑子清白而不惜牺牲自己的高尚行为所感动,特赐十两银子以示嘉奖。
此案虽得以圆满解决,但仍需警醒世人:色字头上一把刀,切勿因一时贪念而招来祸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