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1月25日,是国际终止妇女受暴日。在中国,家庭暴力是一个长期的问题,即便是《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虽说惩罚了一些严重的家暴行为,但还是有许多受家暴的妇女为了家庭和孩子,一味忍让,也是常态。
家暴问题源自婚姻内部男女的地位不平等,以及婚姻中的角色分配。当然,说到地位不平等的现象,从古代就已开始,并且是根深蒂固。
中国古代女性大多处于宗法社会之下,家庭是女性主要活动的场域。“三从四德”将女性的行为和角色束缚在男性中心的权力结构中,女性被要求“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这种伦理观念使得女性被视为男性的附属,缺乏独立的社会身份。
在清朝,男女伦理观念达到一个顶峰,妇女不仅被视为男性的附庸品,还被国家视为附庸品的附庸品。清王朝设立贞节牌匾,用来授予守贞节的女性,通过这种贞节崇拜,进一步加固“三从”社会伦理:未嫁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借以加深女性在伦常秩序中的依附性地位。
在这样一个父权社会里,丈夫就是权力的主导,他们可以随意纳妾,也可以将不忠的妻子卖掉,而丈夫就是妻子的唯一性垄断。清政府大力推崇的贞节崇拜,看似是对女性的一种维护,其实最后转向的还是父权家庭的家庭秩序,对性犯罪修订严厉律法,也不过只是想维护儒家传统家庭秩序的血统纯正,而不被外人所侵犯。
古代夫主妻从的家庭结构中,家暴的例子也非常之多,上至帝王家对嫔妃的“打入冷宫”,下至平民百姓家对妻子的辱骂毒打,史书中的记载不胜枚举。
这种暴力行为理当被曝光出来,引起社会的同情与对家暴的谴责,可很多女性在遇到家暴时,自己会选择隐忍不发,隐忍不发的原因有可能是为了孩子,也可能是受了“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视角。在张爱玲所著的《半生缘》中,曼桢被其姐夫强奸,导致怀孕,其母知道后为了不让这件事传开,将曼桢囚禁在房间内,直到曼桢将孩子生下来,才重见天日。张爱玲用极具细腻的写法,将旧社会的女性悲剧刻画得淋漓尽致。
可是,这种暴力如果选择一味忍让,带来的后果可能是继续受暴,因为男性施暴者之所以不断对妻子施暴,正是其本身的道德有不足、性格有欠缺,或者是原生家庭带来的影响等等。
男性和女性的两种性别有高低之分吗?即使男女灵魂的本性和能力相同,但他们的功能却各不相同。他们虽然人性是相同的,但在他们身上以独特的方式存在,例如男女生对于外貌的意义。在宗教、理智和道德方面男女的构造也相同(赫尔曼·巴文克《The Christian Family》)。
在生物学的角度来说,男性的身体是比女性强壮的,但是从内在的角度,有些男性的心理不一定比女性坚强,因此性别并有没有上下关系,也没有高低关系。但传统经常赋予男性本身有更多的价值,这是错误的,男女双方的性别并不代表本身价值的多少。
“妻子是丈夫的附庸品”,这个观念在中国根深蒂固,妇女地位的低下,也导致了家暴行为的频发。作为妻子就只能做丈夫的后勤,为他洗衣做饭,丈夫在外面的事情还不能过问。
挪威剧作家亨利·易卜生于1879年创作了一部叫《玩偶之家》的剧作,主角娜拉是一个看似幸福、无忧无虑的妻子,她的丈夫海尔茂刚刚被提拔为银行经理。表面上,娜拉和丈夫的婚姻是传统的理想家庭的典范。然而,随着剧情展开,娜拉隐藏的秘密逐渐浮出水面。
为了救治丈夫的重病,娜拉曾背着他伪造父亲的签名,向银行职员柯洛克斯泰借了一笔钱。尽管她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出于爱和责任,但在法律上却属于犯罪。柯洛克斯泰以揭发她的秘密为要挟,试图保住自己在银行的职位。娜拉试图挽回局面,但最终她不得不面对丈夫的真实态度——当事情败露时,他首先想到的是自己的名誉,而非她的牺牲和情感。
在经历内心的挣扎后,娜拉意识到自己在这段婚姻中不过是一个“玩偶”,她的存在仅仅是为了取悦丈夫,而从未真正成为独立的个体。最终,她决定离开家庭和孩子,踏上自我探索的道路。
《玩偶之家》是一套具批判性的戏剧,某程度上代表着在传统家庭结构里妇女解放的先声。(wikipedia)这部剧作1914年传入中国后,引起了“娜拉热”,许多剧院相继排演,众多知识分子也借着《玩偶之家》,呼吁反对封建礼教、提倡个性解放、妇女解放、婚姻自主……
男性和女性有着本质区别,男性更加理性,而女性更加感性,在婚姻中,如果无法很好地处理两种性情的冲突,那冲突将不断发生。其实,作为更加“理性”的丈夫,更应该沉住气,去帮助“感性”的妻子,丈夫更加有责任去帮助妻子稳定情绪,再好好解决问题,而不是对妻子动手。
甚至有些家暴的理由只是:“老婆不听话所以要打”,这样丈夫只是将自己看作喂养者,而妻子是被养者。妻子的角色并不是摆设的花瓶,也不只是服务角色,而是丈夫的帮助者,有着和丈夫同等的地位,一同治理家庭。
参考文献:
「荷」赫尔曼·巴文克《The Christian Family》
「美」苏成捷《中华帝国晚期的性、法律与社会》
「美」提摩太·凯勒《婚姻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