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城投公司作为地方政府重要融资平台,在推动城市化与地方经济发展中作用显著。但随着规模快速扩张,部分高管借职务之便违法乱纪、谋取私利。这不仅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还严重阻碍城投公司健康发展,冲击地方经济稳定。
随着化债问责力度的不断加强,城投反腐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力度显著增加,被调查的城投公司高管名单就是最直接的体现。
图片来源:企业预警通
从被调查的城投公司分布地区来看,呈现出一定的地域差异。江苏、广东、湖南等经济较为发达或城投业务活跃的省份相对较多。其中,江苏有 18 家,作为经济强省,城投平台数量众多且业务广泛;广东有 15 家,其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投资需求大;湖南有 13 家,在城市发展和项目建设中城投公司发挥着重要作用。此外,安徽有 10 家,江西有 9 家,浙江有 8 家,四川有 7 家,山东有 6 家。而北京、上海、陕西、甘肃等地方相对较少,各为2 家。在云南、贵州、广西等重点省份中,也有不少高管被查的案例,其中贵州有 5 家,分属于遵义、仁怀、铜仁、毕节、安顺。在整体行政等级分布上,主要为地级市和县级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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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132 家城投公司的存量债规模来看,规模在千亿元以上的有2家。其中,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存量债规模最大,高达 1207.30亿元,存续期债券79只;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紧随其后,存量债规模达 1012.70 亿元,存续期债券62只。规模在百亿元以上的有高达25家,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最新的债券存量规模均超过500亿元。另外,有17家发债城投公司暂无存量债券。
从城投公司主体信用评级来看,被调查的发债城投公司以 AA 级及以上级别为主,其中AA-有5家、AA 级有 50 家,AA + 级有38 家,合计占比75%;AAA 级别有 31家,占总量的25%。31家AAA评级的发债城投公司中,广东省7家、江苏省5家、四川及江西省各3家,北京、上海2市也有2家,其余各省均为1家。
2024年,城投公司的反腐调查力度不断加大。通过企业预警通的数据统计分析,在 2024 年被调查的 132 家城投公司中,被查处的高管职位主要集中在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等关键岗位,这些职位均手握实权。
其中,被查的董事长就有 56 位,占比高达 42.4% 。例如,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任志能,其在任职期间掌握着大量的城市建设资源调配权;还有临沂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管佃如,以及云南云景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马宁等,这些被查的董事长在各自的公司中都处于核心领导地位。
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的 “一把手” 能够调动庞大的资源,权力高度集中,然而在实际运作中,对其的监督制约机制却相对薄弱。众多业内人士纷纷表示,对这些相关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后发现,其中暴露出的制度漏洞、责任缺失以及监管不力等问题,值得我们深刻反思,这些问题已经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亟待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从被查处的城投公司高管违纪违法的行为来看,主要呈现以下几种类型:
- 利用 “影子公司” 收受贿赂
一些高管利用 “影子公司” 充当融资中介,自己隐身幕后,以收取融资中介费的方式收受贿赂。例如,有的城投公司高管成立表面上与自己无关的 “影子公司”,在城投公司融资过程中,通过该公司提供所谓的 “中介服务”,实则收取高额中介费,将国有资产据为己有。 - 勾连 “掮客” 违规获利
勾连 “掮客” 推高融资成本,违规收取 “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 等好处费,接受不法融资中介的拉拢腐蚀。部分高管为了个人私利,与外部 “掮客” 勾结,故意抬高融资成本,然后从 “掮客” 处获取巨额好处费,严重损害了城投公司的利益。 - 违规 “拆借担保” 谋利
违规 “拆借担保”,将高成本举借的资金拆借给有利益关系的企业,或者违规为企业投融资提供担保。一些高管不顾企业的利益和风险,将城投公司的资金拆借给与其有利益关系的企业,收取高额利息;或者违规为这些企业的投融资提供担保,一旦企业出现问题,城投公司将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 - 利用职权违规操作
违规帮助企业主承揽工程项目、违规处置国有资产获利或利用资金拨付权力吃拿卡要、收受贿赂。比如,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高管利用职权为特定企业提供便利,使其顺利中标,然后收受巨额贿赂或回扣;在国有资产处置过程中,故意低估资产价值,将国有资产贱卖给相关企业,从中谋取私利;在资金拨付环节,故意刁难企业,索取好处费等。
例如,2024 年 2 月初,清廉赣州消息称,安远县纪委县监委对安远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原党委委员、县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经理张太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张太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目无纪法、贪欲膨胀,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此外,部分公司还出现了腐败窝案。例如,惠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一个月内 5 名高管被查。2024 年 3 月 29 日,惠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总经理郑会鏢被免职。4 月 2 日,惠州市纪委监委官方微信 “惠州清风” 发布信息,惠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郑会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惠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4 年 4 月 12 日,惠州市纪委监委官方微信 “惠州清风” 发布消息,惠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吴春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惠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4 年 4 月 14 日,惠州市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公众号 “惠州清风” 发布三则消息称,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惠州交投集团三名高管正接受惠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被查的 3 名惠州交投集团高管分别是,惠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惠州交投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杨振城;惠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陈祖光;惠州市交投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惠州交投神山绿色现代石场有限公司董事长周露娟。
值得注意的是,在132家发债城投公司中,有5家城投高管在一年内相继被查,分别是昆明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海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中,2024年3月1日,昆明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毕云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5个月后,8月15日,昆明城投董事长杨晓斌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昆明城投在8月初刚被列入“老赖”名单,杨晓斌也因此被限制高消费。2024年8月,毕云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城投领域的反腐力度近年来一直保持高压态势,但要从根本上防范腐败的滋生,还需要加强制度建设。
相关业内人士指出,导致发债城投公司高管腐败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利益诱惑、权力缺乏有效监督以及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等企业观察报。因此,需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公开财务信息、强化监管力度等。
通过加强信息公开,提高城投公司的透明度,让公众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从而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同时,建立健全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厉惩处,以起到警示作用。
资料来源:企业预警通、企观国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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