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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发布的一个新通知,引发了大家广泛的讨论。
为进一步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财政部18日对外发布通知——《关于强化制度执行 进一步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全面强化制度执行,提出了落实资产管理职责、夯实基础管理工作、规范资产管理行为、推动资产盘活利用、用好一体化系统等举措。
引发热议的是下面这句话:“严禁借盘活资产名义,对无需处置的资产进行处置或者虚假交易,以变相虚增财政收入”。一、这不是“新”闻,2022年财资〔2022〕124号文就有过类似表述2022年11月,财政部发布《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财资〔2022〕124号),《意见》第十一条要求“规范资产盘活管理”,“严禁借盘活资产名义,对无需处置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处置或者虚假交易,以变相虚增财政收入”。二、一些银行等金融机构过渡解读,谈虎色变,开始收紧融资据某城投公司老总和笔者说,他们正在和银行洽谈。城投收购水厂,盘活水厂资产,银行提供购置贷款。已经努力了一个多月了,本来谈的很好,贷款希望很大。笔者预测,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金融机构对盘活资产类贷款,将再次收紧。各位要做好心理准备。比如,115号文出台前,一些地方就用特许经营权的模式盘活了资产。出台后,这条路想走路,不太容易。很多政策,都有窗口期,大家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情,应该尽早落地,不要拖拖拉拉,积极主动的推进。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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