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保”促执,跑出执行“加速度”!

民生   2024-11-18 20:09   陕西  

执源治理是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现实需要,是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的必要之举,也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生动体现。旬阳法院甘溪法庭积极探索“执前保全”,结合“执前督促+执行和解”,能动履职,统筹推进“执源治理”新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王某与刘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约定刘某于2024年7月1日前向王某支付劳务工资款3万元,到期后刘某未按期履行。2024年10月15日,王某来到甘溪法庭咨询维权,为帮助当事人尽快兑现胜诉权益,执行干警告知可先通过执前保全程序第一时间督促刘某主动履行,王某表示同意。


执行干警迅速开展工作,以“执前保全”程序对刘某名下银行账户、微信账号、支付宝账号采取冻结措施。同时向刘某进行释法明理,一方面告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定义务,正向引导其主动履行;另一方面告知其拒不履行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法律后果,反向督促其积极履行。经法庭干警释法明理,2024年10月20日,刘某主动联系王某,通过其朋友向王某一次性付清了全部工资款,案件未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于前端成功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我的钱不知道啥时候才能要回。”王某收到工资款后向法庭工作人员连连道谢。

此次执行工作灵活使用执前财产保全,以法院强制手段督促当事人积极履行义务,快速高效促进了案件实质性化解,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旬阳法院将进一步完善执源治理工作机制,优化执前督促工作流程,创新执前和解工作方法,通过有效引导、疏导,促使当事人从“要我履行”向“我要履行”转变,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


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情况,不申请保全将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限制当事人对财产进行处分。一旦被申请人的某项财产被采取了保全,进入执行程序后,即使被申请人拒绝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也有被保全的财产可供执行。由于限制了被申请人对财产的处分,影响到其生活、生产经营,在权衡利弊后,其自愿履行判决的几率大大增加,缩短判决兑现时间,有助于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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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甘溪法庭 廖泓铭 编辑:赵景丽

   校对:赵景丽 | 责编:周雅鹏 | 审核:旬阳法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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