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旬阳法院综合庭成功调解一起因网贷引发的追偿权纠纷案件,让矛盾得到及时化解,让当事人真真正正地感受到了解决矛盾纠纷也可以这么省时、省力、省心。
2023年,王某通过某借贷平台与某贷款公司签订《个人消费借款合同》,同时王某与某担保公司签订《个人委托担保合同》,上述合同签订后,贷款公司向王某发放贷款共计34000元,后王某未按期偿还全部借款本息,担保公司代王某向贷款公司共计清偿本息19162.69元,并依照约定取得了追偿权。担保公司在依法受让该笔债权并向王某通知债权转让事宜后,王某仍未向其履行还款义务,担保公司遂诉至旬阳法院,要求王某支付代偿的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案件受理后,案件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王某,王某表示当时申请网贷是因家里急需用钱,暂时实在没有能力偿还,请求宽限时间并减免部分利息及违约金。在与担保公司、王某沟通建立起一定的调解基础后,法官又趁热打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因当事人均在外地,为降低诉讼成本提升便民效率,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办案法官通过“云法庭”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线上签订调解协议。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各种要求低、办理快的借贷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接连涌现,足不出户就能享受超前消费的“便利”,但超前消费的“便利”也会带来风险。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应该树立正确的消费观,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切勿盲目超前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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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综合庭 陈玲 | 编辑:李宇
校对:赵景丽 | 责编:周雅鹏 | 审核:旬阳法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