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兄弟明算账!这句话用在生意场上再合适不过。现实生活中,不少人在创业时会选择和自己亲密的伙伴合作,本以为熟人好办事,彼此了解、互相信任,更容易实现互利共赢。然而,熟人之间因合伙产生的纠纷不在少数,一起来看下面的案例吧。
2021年8月7日,原告罗某某与被告李某某共同投资开办美容店并签订《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美容店经营期间原告并未分配利润,后二人约定解除协议,由被告于一年内分四次退还原告投资款50000元。2023年3月2日,原告再次找到被告谈话协商退款,而被告共计退还原告13000元后未再退还,尚欠原告37000元本金。因双方沟通无果,故原告起诉至旬阳法院,要求被告退还剩余37000元本金及利息。
被告李某某辩称,二人投资协议并未变更,关于投资本金协议有明确约定,现店铺亏损未再经营,因此无需给原告退钱。被告也不存在违约情况,同样不应支付违约金。
旬阳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及提交的证据,能够证实原、被告之间合伙关系成立。双方谈话协商,约定了分批退款50000元,应视为双方就退伙事宜达成约定,双方应按约履行。现原告要求被告退还款项符合双方协商约定,应予以支持。而针对原告诉求的利息,因双方协商中,并没有就此达成约定,所以不予支持。根据双方陈述及证据,法院认定被告退还原告款项37000元。宣判后,双方服判息诉。
“亲兄弟明算账”是生意人应该有的智慧。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尤其是合伙经营等关系中,签订完备的手续,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十分必要。平时的聊天记录、转账等凭证也要保存好,这也是避免纠纷,维系合伙经营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
END
文稿:综合庭 王停 | 编辑:赵景丽
校对:赵景丽 | 责编:周雅鹏 | 审核:旬阳法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