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和民间金融的迅速发展,网络借贷平台凭借着无抵押、低门槛、办理快三大特点,成为不少资金短缺急需用钱的人们眼中的香饽饽。
2023年8月,被告张某通过某网贷平台申请贷款7600元并签订贷款合同,同时与深圳某担保公司签订委托保证相关合同,后张某逾期未还,担保公司在代偿后将对张某享有的追偿权及委托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转让给了原告云南某公司,该公司遂将被告张某诉至旬阳法院高新法庭,要求其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8223.5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标的不大,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为及时化解纠纷,在征得原、被告同意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被告表示自己当时借款时没有注意借款利息标准,第一期自动扣款后才发现借款利息太高,觉得自己被欺骗了,所以不愿继续偿还借款。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为双方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规定,一方面对原告云南某公司进行释法明理;另一方面从家庭、社会等方面劝导被告,使其知晓欠债不还的法律后果。最终,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原告主动放弃了利息,只要求被告支付借款本金即可,被告张某也当庭支付了借款本金7600元。
法官提醒
网贷要小心,违约代价大。广大群众应提高警惕,不随意申请网贷,贷款后及时还款,避免陷入高额违约金陷阱。若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借款人将面临冻结账户、限制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后果。适度消费不超前,逾期还款不逃避。一味逃避并非解决办法,积极协商处理才能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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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高新法庭 刘力搏 | 编辑:刘力搏
校对:赵景丽 | 责编:周雅鹏 | 审核:旬阳法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