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离婚率持续攀升,诉讼离婚过程中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纠纷,让离婚夫妻最烦恼的不是财产分割,而是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那究竟该如何处理呢?
章某以感情破裂为由向旬阳法院神河法庭提起离婚诉讼,经法庭审理查明,李某和章某确因感情不和已分居满两年,双方对夫妻感情破裂事实无异议,但对孩子抚养问题产生争议。李某和章某婚后育有两女,大女儿李一今年15岁,现就读于旬阳某中学,小女儿李二今年13岁,就读于甘肃某小学。章某诉请两个婚生女一人抚养一个,李某却表示,同意离婚,但两个女儿必须都由自己抚养,由章某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
关于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章某与李某婚生女均已满八周岁,已有一定的自主意识和认知能力,直接抚养权的确定与其权益密切相关,为更有利于李一和李二的健康成长,应当尊重她们的真实意愿。
从保障未成年子女权益出发,神河法庭一方面积极征询两个孩子的意见,李一在本地读书,法庭工作人员前往就读学校询问李一意见,李一表示父亲在外务工,自己跟随大伯奶奶一起生活,不愿意改变现有的生活环境,如果父母离婚愿意和父亲李某一起生活。李二跟随母亲在省外学习生活,法庭工作人员联系其班主任了解李二的真实意愿,她表示如果父母离婚愿意和母亲章某一起生活。
另一方面,法庭工作人员围绕李一和李二的成长轨迹、成长环境、生活和学习现状等展开走访调查。在充分调查后,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及李一、李二的辨识和责任能力,最终判决李一由被告李某直接抚养,李二由原告章某直接抚养,双方对未直接抚养的子女承担抚养费至年满十八周岁。
法 条 链 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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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神河法庭 孟翠 | 编辑:代娟
校对:赵景丽 | 责编:周雅鹏 | 审核:旬阳法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