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民间借贷作为一种灵活的融资方式,在社会中愈发常见。然而,随之而来的借贷纠纷也时有发生,给借贷双方带来了不小的困扰。面对此类问题,旬邑法院积极发挥调解职能,通过便捷高效的调解手段有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2020年,秦某向朱某借款5万元,双方约定秦某每月支付朱某利息150元,秦某一直按时向朱某支付利息。2022年4月,秦某偿还朱某本金2万元,此后再未向朱某偿还借款本息。经朱某多次催要,秦某于2022年12月10日重新向朱某出具借款3万元的借条,并约定了利息及还款期限。借款期限届满后,秦某于2023年1月偿还朱某5000元,剩余本息仍未偿还。朱某无奈将秦某诉至本院,要求其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赵剑首先对双方进行了详细的询问和调查,了解到秦某并非恶意拖欠,而是因经济困难暂时无法偿还全部借款。法官在充分评估案情后,决定采用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首先向双方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使原被告双方对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有了更清晰地认识。在此基础上,法官提出了一个初步的调解方案:秦某偿还朱某借款本息共计 27600 元,分别于2024年11月30日之前偿还13000 元;于2025年1月30日之前偿还剩余 14600元。经过多次协商,双方最终就该调解方案达成一致。
经过及时有效地调解,不仅高效解决了纠纷,还为当事人节省了诉讼时间及诉讼成本。朱某获得了相对稳定的还款保障,秦某也得以缓解一次性偿还的压力,这一结果不仅符合法律规定,也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旬邑法院将持续发挥调解优势,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签发:李若松 审核:袁佳 编辑:杜康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