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旬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吕某2与被执行人吕某1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促使双方达成和解,较好地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8年5月份,吕某1因工程资金周转需要,向吕某2借款15万元,期限三个月,并书写了借条,写明已收到吕某2出借的资金和还款期限。到期后吕某2多次催要,吕某1均以资金紧张为由拒不还款。吕某2无奈诉至法庭,经主持调解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履行期限届满后,吕某1仍未按时向吕某2偿还借款,吕某2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及时与申请执行人取得联系了解案件详情及被执行人具体情况,但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吕某1多次传唤均未到庭,执行法官干警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仍未查到足额可供执行的财产。
10月16日下午,申请执行人吕某2电话向法院提供吕某1的动向线索,执行法官干警第一时间将吕某1传唤至法院,向被执行人吕某1释法明理,告知其不履行义务将面临的严重法律后果。经过长达5个多小时的沟通协调,次日零时许,被执行人吕某1自愿与申请执行人吕某2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陕亮执行·2024 丹衡咸法 如我在执”专项执行行动开展以来,旬邑法院聚焦涉民生、涉金融、涉小标的等执行案件进行专项攻坚,不断加大执行力度,高质量做实做好做优执行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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