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财产保全效果太好了,被告已主动联系我表示可以立即还款,我现在就申请解除保全。”近日,旬邑法院通过微信快速办理一起诉前财产保全案件,利用“诉前保全+诉前调解”模式,促成双方当事人在诉前达成和解协议,以最小的诉讼成本实现最大的诉讼效果。
案情简要:
该案系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告李某2021年5月因其家中有事向原告张某借款10000元,2021年9月向张某偿还3000元后处于“失联”状态,张某无奈之下来到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向张某释明诉前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及采取保全措施对处理纠纷的优势,张某当即决定申请诉前保全。保全措施采取后第二日,“消失”多年的李某主动联系张某协商还款事项。经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考虑到此案虽为小纠纷案件,但双方当事人系朋友关系,选择调解的方式进行处理,不单单是保障各方当事人的权益,实际上更有利于缓解双方的矛盾。
调解过程中,法官对原告、被告陈述的主要观点进行仔细梳理,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二人回顾多年来好友的情分,同时对被告不诚信行为进行严厉批评。在法官的耐心劝导下,李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达了悔意,并表示会尽快偿还借款,原告也表示谅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下一步,旬邑法院将继续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不断创新诉源治理新模式,健全“诉前保全+诉前调解”无缝衔接机制,有效实现以保全助调解,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化解在诉前。
签发:李若松 审核:袁佳 编辑:杜康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