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旬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成功调解一起涉企合同纠纷案,法官在充分尊重原、被告双方意愿的前提下,有效化解双方矛盾双方纠纷,为企业的良性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基本案情:
2021年被告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了《建设施工承包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工程验收合格,并且完成运营后,在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一年质保满年支付。签订合同后,甲公司按照约定给乙公司完成了各项工程指标,工程结束后,经双方结算,乙公司尚欠甲公司工程款535440元,随后甲公司多次向乙公司催要无果,无奈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为妥善化解双方纠纷,保障企业有序经营,从企业共赢的角度出发,考虑到建设施工合同案件法律关系较为复杂,事实难以认定和查清,许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都要经过鉴定才能查清事实,鉴定不仅周期长费用高,产生后续诉讼可能会影响双方公司正常的经营,遂先后多次组织甲、乙公司调解。在调解时,承办法官认真听取了双方的诉求,耐心疏导双方矛盾并就争议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不断向双方分析、解释、促使双方认识到和解才是快速解决纠纷、减少损失的最佳办法,继续合作才能共赢,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意见,乙公司当即支付200000元工程款,剩余欠款于2024年10月30日前付清。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旬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调解涉企案件时,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坚持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导向,充分发挥调解、审判在化解社会矛盾、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纾解困难,不断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签发:李若松 审核:袁佳 编辑:杜康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