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旬邑法院太村法庭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4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申请出具调解书。
原告杨某1、乔某某、乔某1、杨某2四人均从事运输行业,2020年,被告刘某某雇佣原告四人在某工程中开车拉项目所需材料,运输结束于2021年1月30日,后经结算,分别产生运费若干,四原告索要运费未果,后分别起诉至太村法庭。
案件受理后,旬邑法院太村法庭随即展开调解工作,调解员通过电话、微信、邮寄送达的方式,几经周折,最终联系上被告刘某某,向刘某某送达起诉状后,刘某某对案件事实予以承认,表示愿意支付四原告运费,但因其目前资金紧张,暂不能支付。后经调解员多次与其沟通未果,调解员将案件移交法庭后,承办法官随即联系被告刘某某,经过与其多次电话沟通,耐心释法说理,最终通过网络调解,四原告与被告均达成调解协议。
下一步,旬邑法院太村法庭将不断修炼内功,提升化解能力,把纠纷调解实处做、深处做、细处做,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签发:李若松 审核:袁佳 编辑:杜康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