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旬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温度和力量。
案情回顾:
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系朋友关系,2023年1月15日,被告张某以买车跑运输为由向原告李某借款45000元。李某以现金方式将借款交于张某后,张某向李某出具借据,双方约定于2023年8月底还清借款。借款到期后,李某多次催要,张某总是承诺迅速还款,但多次食言,无奈之下,李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偿还借款。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查阅卷宗,详细了解详情,同时主动联系原被告双方,充分听取他们的诉求和意愿,在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后,组织原被告双方展开调解工作。本着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一方面,承办法官耐心向被告张某做思想工作,详细向张某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若拒不偿还借款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张某也承认欠款的事实,但表示自己目前资金紧张,还款确实存在困难,希望能分期还款。另一方面,承办法官积极与原告李某进行沟通,告知其张某的意愿,劝解原告换位思考,希望能考虑对方目前的经济状况和困难,以心平气和、互谅互让的态度解决问题。经过承办法官情、理、法等多方面的耐心调解,原告同意被告分期还款。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提示:
民间借贷纠纷多发生于熟人之间,借款人应该信守承诺、及时还款、维护来之不易的信任。拒不还款不仅会让双方关系破裂、信任崩塌,更会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和不利后果。
签发:李若松 审核:袁佳 编辑:杜康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