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精选】反倾销、贸易联系与企业对外直接投资

文摘   2024-06-29 14:10   湖北  

论文题目:反倾销、贸易联系与企业对外直接投资

作者:严兵 吴琦琦 王乃合

期刊:中国工业经济2024年第5期

推送:徐媱 审核:杜诗琰 校对:胡耀锋

研究领域:国际投融资

仅用作学术交流,原文版权归原期刊和原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NO.1


原文摘要

反倾销提高了被调查国出口企业的贸易成本,通过贸易联系方式作用于企业国际化战略选择。本文运用横向外商直接投资理论和内部化理论分析了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跨越贸易壁垒效应,特别是依托第三国的贸易创造效应,然后运用多时点双重差分方法,从产品、企业和国家等多个维度深入探究反倾销对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决策的影响。研究发现,反倾销提高了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活动的概率。机制分析表明,遭受反倾销的产品贸易份额下降是企业开展对外直接投资的直接动因,而产品集中度的上升可以缓解贸易冲击造成的负面影响,企业生产率的提升则促进了对外直接投资。异质性分析表明,企业在开展对外直接投资时,倾向于采用跨国并购的投资模式,而外部市场重要性和嵌入度越高、融资约束越低以及发起反倾销调查国的市场规模越大、地理距离和制度距离越远,企业就越有动机利用对外直接投资跨越贸易壁垒。本文还发现,中国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产生了跨越贸易壁垒效应以及投资第三国的贸易创造效应。本文丰富了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理论,为抵御贸易和投资风险提供了政策启示。

NO.2


问题导入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中国对外直接投资(OFDI)流量逐年攀升。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2022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显示,2022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达1631.2亿美元,位列全球第二名,且连续11年跻身全球前三名。与此同时,根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数据库,中国遭受的反倾销调查等贸易救济原审立案数量占全球立案数量的比重快速上升,2022年超过40%,反映出中国面临的贸易摩擦形势依然严峻。此类贸易摩擦不仅影响企业在出口市场上的进入与退出,以及企业的出口结构和规模调整,还深刻影响参与对外直接投资的企业数量和海外子公司数量。因此,本文提出以下问题:反倾销对中国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影响如何?其影响机制是什么?

NO.3


研究设计

一、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首先,反倾销作为一种贸易保护措施,会增加企业进入出口市场的成本。这种成本的提升可能导致一些原本处于边缘的生产率较低的企业退出出口市场,而那些生产率较高的企业能够承担这些额外成本并保持出口。然而,面对出口市场的不确定性和额外成本,一些企业可能选择通过OFDI绕过贸易壁垒,直接在目标市场生产和销售,从而可以规避反倾销带来的额外成本。其次,反倾销所引发的需求端的断裂会倒逼企业生产率的提升。根据异质性企业投资理论,生产率越高,企业开展OFDI的概率越大。因此,反倾销导致的对生产率的倒逼效应可能促使企业开展对外直接投资活动。当企业遭受供应链冲击时,其会选择缩减生产产品的范围,集中生产核心产品来抵御风险。从贸易层面看,反倾销等贸易摩擦带来的贸易冲击会削减出口产品范围,减少非核心产品的投入。贸易成本上升可能促使企业放弃遭受反倾销调查的产品,增加其他非反倾销产品的生产与出口。贸易与投资之间的选择取决于成本与收益之差,当缩减生产范围的利润高于对外直接投资的利润时,企业大概率会选择前者。因此,遭受反倾销调查可能不会对企业开展对外直接投资产生显著影响。此外,反倾销所导致的贸易成本上升可能压缩企业的利润空间,同时导致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外部融资的意愿降低,企业可能不具备开展对外直接投资的资金条件。综上所述,反倾销既可能促进企业开展对外直接投资,也可能产生抑制效应或对投资无显著影响,但由于中国政府大力开展“走出去”国际化战略,鼓励、支持和引导企业扩大对外直接投资,同时,作为新兴经济体,中国也存在一定的内需不足、市场分割等问题,企业可能更倾向于转变国际化战略从而更关注国际市场。因此,反倾销对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正向促进作用可能大于抑制作用。依据以上分析,本文提出:

假说 1: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企业在遭受反倾销调查时,会提高开展对外直接投资的概率。

假说 2: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企业在遭受反倾销调查时,引致的对外直接投资与发达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一样,同样具备“跨越贸易壁垒效应”。

二、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使用的主要数据库包含CSMAR上市公司数据库、海关数据库、全球反倾销数据库、fDi Markets绿地投资数据库、Zephyr跨国并购数据库。结合各个数据库的时间跨度,考虑到对外直接投资活动的滞后性,本文最终选择的样本区间为2003—2016年,对外直接投资的样本区间为2003—2019年。

本文对数据进行以下处理:首先,将上市公司数据库与海关数据库按照两种方法进行匹配。第一种按照“电话号码后七位+邮编”进行匹配,第二种按照企业名称进行匹配,取两种方式的并集。其次,根据反倾销调查发起的时间,按照年份—HS6编码—目的国将全球反倾销数据库与上述合并数据库进行匹配。将海关数据库与上市公司合并数据库当中的出口目的国名称更换为“欧盟”。再次,将fDi Markets绿地投资数据库与Zephyr跨国并购数据库中的企业名称根据爱企查、企查查等网站的信息翻译成中文,去除以上合并数据库以及投资数据库的企业名称中一些可能对匹配造成影响的字样,包括但不仅限于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最后,用处理后的企业名称将两个投资数据库与上述合并数据库进行匹配。为尽可能保证实验组与对照组的相似性,本文在对照组中保留了与实验组HS4位产品编码相同的样本。同时,为保证实验组样本有自身的对照组,即令存续期包含冲击发生前和冲击发生后,剔除在样本期内企业在起始年份就遭受贸易冲击的数据。此外,剔除了ST、PT、ST*的上市公司。

NO.4

实证分析

一、模型设定

由于企业遭受反倾销调查的时点不同,因此采用多时点双重差分(DID)的方法。本文设定以下计量模型:

其中,i表示企业,t表示年份,c表示城市,j表示行业。OFDIit为t年i企业在未来3—4年内是否开展对外直接投资。incit表示t年i企业是否被发起反倾销调查。Xit为本文控制变量,包含企业规模(Size)、企业年龄(lnAge)、企业总资产周转率(ART)、企业净资产收益率(ROE)、资产报酬率(Earnings)、股权性质(SOE)、股权集中度(Shrcr)。τi为企业固定效应,τt为年份固定效应,τct为城市—年份固定效应,τjt为行业—年份固定效应,εcjit为随机扰动项。最后,本文加入了行业层面的聚类稳健标准误。

回归结果支持假说1。

二、稳健性检验

本文采取以下方法检验实证结果的稳健性:(1)安慰剂检验。对交互项随机抽取500次,观察系数是否与基准估计结果存在显著差异。(2)剔除部分对照组。剔除样本期间出口次数少于7次的样本、剔除对照组出口份额小于5%的企业。(3)多时点PSM—DID检验。(4)替换计量模型方法。采用logit和probit模型进行回归。(5)替换被解释变量。将被解释变量替换为企业3—4年内开展对外直接投资活动的次数。(6)替换解释变量。选用反倾销肯定性终裁时间作为反倾销措施发生时间。(7)重新定义对外投资年限。选择1年内和2年内的投资行为重新测算被解释变量。(8)考虑多时点DID异质性处理效应。以从未受处理组作为对照组进行动态效应检验。

三、机制检验

本文使用中介效应模型检验反倾销产品贸易受阻、企业产品集中度和企业生产率在反倾销促进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中发挥的作用。具体来说:以反倾销产品出口份额作为反倾销产品贸易受阻的衡量指标;以泰尔指数作为产品集中度的衡量指标;以企业全要素生产率作为企业生产率的衡量指标。

贸易受阻机制一定程度上验证了本文的假说2。

四、异质性检验

本文按照以下标准划分总体样本,并进行分组回归:

企业层面分组:(1)按跨国并购和绿地投资分组,以此考察反倾销对企业对外投资方式选择的差异化影响。(2)按外部市场重要度高和外部市场重要度低分组,以此考察反倾销对不同外部市场重要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概率的差异化影响。(3)按外部市场嵌入度高和外部市场嵌入度低分组,以此考察反倾销对不同外部市场嵌入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概率的差异化影响。(4)按融资约束较高和融资约束较低分组,以此考察反倾销对不同融资约束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概率的差异化影响。

国家层面分组:(1)按目的国市场重要度高和目的国市场重要度低分组,以此考察不同市场重要度目的国发起的反倾销对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概率的差异化影响。(2)按目的国市场地理距离远和目的国市场地理距离近分组,以此考察反倾销对不同出口距离的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概率的差异化影响。(3)按目的国市场制度距离远与目的国市场制度距离近分组,以此考察与中国制度距离不同的企业发起的反倾销对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概率的差异化影响。(4)按目的国市场文化距离远与目的国市场文化距离近分组,以此考察与中国文化距离不同的企业发起的反倾销对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概率的差异化影响。

NO.5

主要结论

第一,遭受反倾销调查提高了企业开展对外直接投资的概率,经过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该结论依旧成立。

第二,从作用机制看,遭受反倾销调查的产品进入目的国市场的出口份额明显下降,从而促使企业开展对外直接投资来维护原有市场份额。企业遭受反倾销调查将反向激励企业提高生产率,而企业开展对外直接投资需要跨越一定的生产率门槛,因此,在短期内提高了企业开展对外直接投资的概率。从缓释机制看,企业在遭受反倾销调查之后,倾向于缩减产品的生产范围,集中生产核心产品,放弃边缘产品的生产,即提高产品集中度,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削减了反倾销带来的负面影响。

第三,企业在遭受反倾销调查后更倾向于选择周期短、风险相对较低的跨国并购来越过贸易壁垒。

第四,对企业而言,外部市场重要度和嵌入度越高,并且融资约束越低时,企业更倾向于通过开展对外直接投资维护原有市场份额。

第五,当反倾销调查发起国的市场规模越大,或者与中国的地理距离和制度距离越远时,企业在遭受反倾销调查之后开展对外直接投资的概率越高。

第六,本文证实了“跨越贸易壁垒效应”的存在,即企业在遭受反倾销调查后更倾向投资于反倾销调查发起国或与反倾销调查发起国签订贸易协定、有共同语言,且在反倾销产品上存在密切联系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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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贡献

第一,为相关领域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现有文献大都从宏观、中观视角出发开展研究,本文聚焦于企业层面,探究了遭受反倾销调查对企业开展对外直接投资活动的促进作用,深刻剖析了微观企业的行为特征。

第二,在贸易联系方式上拓展了该领域的研究内容。尽管大部分文献证实了企业对反倾销调查发起国的“跨越贸易壁垒效应”,但鲜有研究探讨企业的“贸易创造效应”,本文对其展开进一步研究,为发展中国家企业存在对外投资和出口贸易的良性互动提供了经验证据。

第三,在异质性层面深化了该领域的研究。本文较为全面地探讨了企业层面和国家层面在企业遭受反倾销调查时开展对外直接投资的异质性特征。这一研究不仅丰富了现有文献,也为政策制定者提供了更全面和更深入的参考依据。

NO.7

前沿追踪

围绕与本文相关的研究主题,近年来学者们展开了大量研究。

在关于反倾销的研究中,张鹏杨等(2022)研究表明,美国反倾销会显著提升非涉案经济体对美国出口中来自涉案经济体涉案行业的增加值,存在贸易保护下增加值“迂回”转移效应。刘洪愧(2022)认为,反倾销会通过倒逼企业转换出口产品结构、提高产品多样化水平、提升出口产品质量等途径提高企业出口水平;张鹏杨等(2023)研究发现,反倾销给中国企业出口带来了明显冲击,并提高了企业退出出口市场的概率,反倾销对非数字化转型企业出口冲击明显而对数字化转型企业影响不显著。

在关于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研究中,孙浦阳等(2022)认为,企业网络同群在特定国家OFDI的经历会显著促使该企业在相同国家进行OFDI,并且促进效果随企业间网络距离的增加而衰减;蔡伟毅等(2023)研究发现,东道国恐怖活动对中国在该国的OFDI有“挤出效应”,但是对中国在该国周边国家的OFDI却有“挤入效应”。恐怖活动仅能使低转移成本的OFDI发生区位偏好转移,并不会影响高转移成本的OFDI,即中国OFDI区位转移存在“选择偏好”。

NO.8

参考文献

[1]张鹏杨,冯阔,唐宜红.破解全球贸易保护引致之谜:基于增加值转移视角[J].世界经济,2022,45(05):57-80.

[2]刘洪愧.不确定冲击下中国企业出口能力研究[J].经济研究,2022,57(10):103-120.

[3]张鹏杨,刘维刚,唐宜红.贸易摩擦下企业出口韧性提升:数字化转型的作用[J].中国工业经济,2023(05):155-173.

[4]孙浦阳,刘伊黎,蒋殿春.企业贸易网络中的对外直接投资决策同群效应分析[J].世界经济,2022,45(10):58-83.

[5]蔡伟毅,孙传旺,陈珉昊.东道国恐怖活动、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及其区位偏好转移[J].经济学(季刊),2023,23(03):1167-1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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